667章 马失前蹄
嗷呜一声叫人牙酸的惨叫,远处那条黑影已经被长箭牢牢的钉在地上,众人定睛细看,原来是条健壮的大灰狼,从胯子到脑袋将近五尺,体重足有百来斤上下,皮毛油光水滑、爪牙锋利,却被哲别的神箭射中胸腹,四条腿挣了两下就没了气儿。
“不愧为神箭手,对得起哲别这个称号啊!”秦林赞许的一竖大拇指,哲别不仅是数百年前成吉思汗麾下大将的名字,本身也是蒙古话“神箭手”的意思。
哲别非常开心,咧开嘴呵呵直笑,似乎秦林一语之褒,比奖给他一只金元宝还要高兴。
秦林破获德玛夫人被害案,哲别就以他为平生继德玛之后的第一个大恩人,回草原报信、又替三娘子完成进京报丧求封的任务,就要求转投秦林帐下。秦林觉得茫茫草原才是哲别的用武之地,便劝他留下来辅佐三娘子和不塔失里,哲别才遵命而行,但心目中终究视秦林为主人。
这下秦林不夸还好,夸了一句哲别更加意气风发,左手持弓,右手搭箭,中指、无名指、小指的指缝里又扣着两支箭,双腿一夹马肚子冲到了最前面。
果然,第一条狼被射死之后,驻牧点内又窜出几道黑影,这些凶残狡诈的野狼竟然知道怎么和人类打交道,四条狼从四个方向朝着哲别包抄过来。
“好个畜生,纳命来!”哲别怒吼着,绷绷绷三声弓弦响,连珠箭如流星追月般连环射出,几乎同时响起了三条恶狼的哀嚎。
原来他以极快的速度射出第一支箭,然后夹在指缝里的两支箭也先后搭弦开弓射出,连环三箭一气呵成,登时断送了三条恶狼。
第四条狼却没被他的精妙箭术吓住,也许这畜生晓得在拥有弓箭的人类面前逃跑只会是送死,竟趁着哲别射杀它的三个同伴,飞快的跑过来,后腿蹬地借力,腾身跃起,张牙舞爪,朝着哲别咽喉扑咬!
这时候再取箭已来不及,哲别拔出厚重的大汗弯刀朝恶狼直劈下去。
没有刀锋入肉的刺耳声音,身后却是啪的一声脆响,恶狼便像截木头似的直挺挺栽倒。
秦林吹了吹枪口的青烟,将掣电枪插回腰间,笑道:“看哲别将军杀狼杀得痛快,本官也忍不住试试枪法。”
哲别弯腰致谢:“多谢长官!那狼爪子乱舞,哲别还担心它抓瞎马眼睛呢!”
众人枪上膛、箭搭弦,小心的走进驻牧点,再也没有恶狼窜出,但之前所担心的事情已经发生了。
满眼所及,尽是血腥,面积不大的营地里面到处都是扑地的尸首,老人被长矛刺穿,青年被斩断了头颅,还有青年女子赤裸的尸身,体表遍布着青紫的淤痕,可见她们生前遭遇的不幸。
牛羊都还好好的活着,但它们的牧人全都失去了生命。
也有不少尸身残缺不全,留着恶狼啃咬的牙齿印痕,但是所有的人都很清楚,狼是不会使用长矛和弯刀,更不会扒下青年女子的衣裳,恶狼只是闻着血腥气前来捡点便宜,真正的罪魁祸首,是人。
是的,这根本就是一场屠杀,驻牧点以老弱妇孺为主,面对有备而来的袭击者,完全没有任何防御能力。
陆远志强忍怒火检查了尸身,根据尸体眼球浑浊程度、尸僵尸斑出现的情况,以及检查胃内容物的消化水平,确定他们遇害的时间就在今天凌晨前后,也就是把汉那吉丧命一个多时辰之后。
“这是一场有组织,有预谋的屠杀!”秦林的声音罕见的带上了愤怒,眼底燃烧着来自地狱的一缕火焰。
草原上部族互相攻杀并不稀奇,但土默特部是草原霸主,控弦之士二十万,别的中小部族害怕还来不及,谁敢来捋虎须?于是,驻牧点牧民遇害的幕后真凶,已然呼之欲出。
哲别也很生气:“把汉那吉这个蠢货,他的驻牧点不派军队防守吗?这样连野狼都对付不了……我记得以前这里驻有一支精锐的骑兵百人队。”
哦?秦林听到这里,笑容又变得古怪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
“将军,”哲别的声音有一丝焦虑:“咱们应该尽快离开这儿,血腥气太重了,会引来狼群的,刚才已经有几只孤狼被咱们杀了,我担心……”
大草原是牧民的天堂,也是野狼的天堂,牧民有谚语“孤狼狡、狼王凶,狼群最难敌”,说的是被赶出狼群、一两只三五只共同生活的孤狼最狡猾,统帅狼群的狼王最凶猛,但都不如整个狼群来得可怕。
草原上大大小小的狼群,少则百余条,多则上千条野狼,大群出没,所过之处片缕不存,任你英雄无敌,也要被千百条野狼吞噬。
就连素称悍勇的蒙古铁骑,也得以百人队甚至千人队的规模进行围猎,才能解除狼群的威胁。
现在驻牧点的血腥气已经引来了孤狼,接下来出现的就将是可怕的狼群了。
秦林听得狼群可能出现,饶是他胆子大也觉得心头发毛,连忙招呼正在四下检查各种痕迹的校尉弟兄:“快走,狼群要来了!这里的蹄印脚印找了也没用的,只要狼群一到就全毁了,当不得证据。”
虽然锦衣官校们来自中原,也多听说草原上狼群的厉害,立刻按照秦林的命令解开马匹,准备开溜。
唯独陆远志不晓得跑哪儿去了,秦林冒火:“胖子,给老子死出来!你那身肥肉想留下来喂狼吗?”
“秦哥,秦哥看看这里!”陆远志的声音从一处蒙古包传出。
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