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年轻时,同县女子缑玉为父亲报仇杀了人,外黄县县令梁配想要判罪处死缑玉。吾当时是县学的一名学生,向县令进言规劝说:玉之节义,足以感无耻之孙,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时,尚当表旌庐墓,况在清听,而不加哀矜?县令梁配认为吾的话很好,于是替缑玉重新审判定罪,使她得以减免死罪。吾知道大将军的法,大将军不能用吾这种人。”
申屠蟠向刘凡说出年轻时的事迹,实则是拒绝了刘凡。
“子不报父仇,非子也。但没有规矩,又不成方圆。”刘凡叹声说道。
当律令与至尊的经义发生冲突时,律令便常常处于下风。儒者引经入法,为复仇者开脱,往往能得到标榜以仁孝治天下的皇帝的支持。
汉提倡孝,以“孝廉”为最佳入仕之路就能看出。
不能说提倡孝不对。
只能说道德与法家永远都是有冲突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