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人气之高,让刚斩获七百多花篮居于魁首的迪巴都忍不住有些嫉妒。
“紫衣姐不知道能收获多少花篮,看这架势,我估计不会比迪姐少,这人气,真是没法比啊。”
关晓瞳有些羡慕的说道。
“她是专业歌手,这就是她的主场,咱们是没法比的。”
欧阳破晓心里更酸了,羡慕嫉妒恨的说道。
“那倒是,论拍戏咱们未必比她差,但论唱歌,她绝对甩咱们好几条街。”
童丽娅也有些吃味的说道。
作为艺人,谁不希望万众瞩目,走到哪里都有无数粉丝夹道相迎,为之疯狂,那种成就感和荣耀感是任何职业都无法比拟的。
酒足饭饱
慵懒午后
闲暇时打开记忆的角落
翻出毕业的相册
泛黄的老照片
记录着纯真的容颜
池塘边
木吉他
浅吟低唱
说不完的肆意张扬
操场上
白球鞋
不羁的发
诉不尽的年少轻狂
腼腆的笑
紧抿的唇
羞涩的马尾辫
夕阳下
印两行
斜长的背影
消失在远方
他在轻唱
青春
这首百听不厌的老歌
……
宋紫衣抱着一把吉他站在台上,犹如一个文艺女青年自弹自唱。
那如同天籁般的声音如同清风拂面让人耳目一新;又如春风细雨在你耳边呢喃自语。
人们静静的聆听,情不自禁的在脑海中展开一幅青春的画卷。
午后阳光,慵懒女子,翻开毕业相册,看着泛黄的照片,修长的纤细指尖划过照片,最终落在一个笑容灿烂的少年脸上,打开了记忆的闸门。
在情窦初开的年纪,有一个少年,他会在池塘边弹奏着木吉他,哼唱着青春的歌谣,以吸引马尾辫少女的注意;在球场上挥汗如雨,不羁的长发随着奔跑而飘逸,看到心爱的女孩在一旁加油喝彩,顿时变的愈发神采飞扬。
腼腆的少年,羞涩的少女,在夕阳下并肩而行,两道身影越拉越长,直到消失在远方。
女人收回记忆,心中只剩下无尽的惆怅和缅怀,思念着曾经逝去的青葱岁月。
如歌如诉如诗,引人入胜,丁宁听的入了神,心里却莫名的泛起醋意,她是在怀念她的初恋吗?
“紫衣,什么时候改唱民谣了,不过,唱的真好,让我想起以前上学时候的事情,那种单纯而不夹杂任何功利性的感情,真的很纯粹,很美好。”
杨蜜沉浸在那种意境当中,惆怅万千的说道。
“哎,真是的,怎么能唱这样的歌呢,害的我都掉眼泪了。”
童丽娅眼圈红红的,擦了把眼泪,抱怨着说道。
“丽娅姐是想起初恋情人了吧?”
关晓瞳毕竟年轻,又正在热恋当中,虽然沉浸在美好的歌声当中,但却很快就摆脱出来,还笑着打趣道。
“谁还没有个年轻的时候啊!”
童丽娅没承认也没否认,笑骂着说道。
“是挺好听的,节奏,音律,曲调都很棒,很容易打动听众,让人沉浸在其中,不知道是不是紫衣姐新创的曲子。”
欧阳破晓毕竟是学音乐的,给出很中肯的专业评价。
“应该是吧,反正我从来没有听过这首歌。”
迪巴若有所思,有些羡慕的赞叹道:“原创歌手就是厉害,不愧是天后。
“紫衣,再来一首好不好?”
“女神,我爱你。”
“紫衣姐姐,我是你的粉丝,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紫衣姐姐,可以和我合个影吗?”
“紫衣紫衣我爱你!”
“紫衣紫衣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
似乎听众都沉浸在宋紫衣的歌声当中,直到此刻,台下才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声,有尖叫着要签名的,有大喊着要再来一首的,还有高呼着我爱你的,甚至还有几个情绪激动的粉丝强闯人墙,想要和宋紫衣近距离接触的。
幸好刘大力尽忠职守,把那几名冲动的粉丝硬生生的拦住,连说带劝加恐吓才让他们的情绪平复了下来。
“今天,能够来到夜未央,见到那么多喜欢我的朋友,我很开心,在这里,我要感谢一个人。”
宋紫衣拿起话筒,落落大方的说道,唇角带着一抹促狭的笑意,瞥了丁宁所在的位置一眼。
丁宁心里顿时警钟长鸣,突然生出一种很不好的预感,总觉得这姑娘不怀好意。
果然,下一刻,宋紫衣说道:“这个人,是我的朋友,若是没有他,我们今天就不会来到夜未央,也不会度过这么一个美好的夜晚,更不会认识在场的那么多朋友,所以,我想邀请我这位朋友登台唱一首歌,作为感谢,稍后我会为大家再演唱一首,大家说好不好!”...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