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都市近身王者>第一百零四章 果然是个混蛋

纨绔大少爷应该怎么走路呢,站在楼层公司门口,杨风正在想着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风骚步伐走进去才能震住全场,领导潮流呢!

联想自己所遇到的纨绔,齐中天,沈黎明到哪里都是呼朋唤友,虽然都是一些狐朋狗友,但是起码声势浩大,自己没有那么多人,要一个人演独角戏,杨风感觉自己的演技一定要好。

深吸了一口气,杨风走了进去。

前台小姐就看到门被推开了,然后穿的很嘻哈的一个戴着墨镜貌似很牛逼的人物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

这厮怎么这么像抢匪……

杨风若是听到定是要好好的揣测一下自己穿衣服的品味,本来这花衬衫和蛤蟆镜是为了衬托自己无比玩世不恭的形象,若是人人看自己都不像好人,那他的计划不失败了一半?

“先生,请问您是?”

“叫你们老板出来,本少爷有重要的生意好和他好好的谈谈!”杨风大摇大摆的说道。

“请问您有预约吗?”

杨风扒拉一下蛤蟆镜,然后大声说道:“本少爷想见个人从来不用预约,预约这个规矩都是给那些没有本事的人准备的,本少爷不需要!”

“对不起,没有预……”

“不要跟我说对不起,对不起这三个字本少爷从来不喜欢听,告诉你,要是被你一个前台耽误了我们之间的合作,把你卖了都赔不起!”

前台小姐小脸惨白,她是被杨风给吓的,心里暗自的犯着嘀咕。

一般这样蛮横的人,她都不太敢得罪,要是没点儿背景和底气谁敢在这胡搅蛮缠呢?

前台小姐很识货,他看得出来,杨风身上的那件花衬衫是一件世界名牌,还有墨镜竟然也是一个世界品牌!

要问她怎么知道的?好吧,一个女孩在南门这个大城市打拼多么不容易,她跟老板有那么一腿,老板带她逛名牌店的时候她记住的。

还有就是杨风的语气很嚣张,刚刚杨风为了表示气势,是大摇大摆的进来,就像是一只鸭子,还没有步入真正上流社会的这个小前台,看到这种螃蟹式的横行霸道的走路模样,认为这就是纨绔走路的样子吧。

若是没有钱,谁敢如此横行霸道的走路呢,没准对面走来两个小混混看你不顺眼,以装逼为由暴揍你一顿。

“还不去?”

杨风斜眼瞟了前台一眼。前台小姐眼中带泪光,心中带着害怕,连忙拿起了自己手上的电话打了出去。

“经理,有人找你谈生意,说好大的生意……”

杨风抱着手臂,冷漠的站在那里,?n瑟的抖脚。

小前台此时偷偷的瞄了杨风一眼,小声的说道:“经理,应该不会错的,这个人好像不是骗子......”

“为什么?你从哪里看出来的?”电话那头提出了质疑。

小前台捂嘴小声说道:“经理,这个人全身上下穿的都是世界名牌,貌似很牛逼的样子呢!”

听到这个理由杨风都差点儿一头栽倒,他原本以为前台小姐是为了自己精湛的演技所折服,现在看来竟然是看到了自己刚刚用兜里所有的钱买来的衣服的面子上打这个电话的。

现在杨风估计兜里连一百块钱都掏不出来了,刚刚全部买衣服了……

不过欣慰的是,自己兜里全部的钱,包括准备明天吃煎饼果子的十块钱都掏出去了,买的这套衣服还是终于成功的唬住了涉世未深的前台小妹妹,虽然别人的木耳都有可能已经黑了,但是看起来还是好单纯的样子。

单纯到被自己骗了。

杨风暗暗骂道,自己怎么说现在也有了南华会所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啊,那也是千万富翁了,连买套衣服都将陈冰凌给自己这个月的‘**费’给花光了,真是史上最苦逼的千万富翁……

前台小姐果然很给力,挂上电话的时候,同时邀请杨风朝里走去。

这世界果然还是留给会装逼,能装逼的人啊!

不会装逼的人会被人打成**,不能装逼的人……杨风至今没有看到过,像陈立峰这样的大亨都是内敛的装逼,装已经是一种习惯,不能分离了,这种境界才是杨风一直以来追求的境界。

当装成为一种本能,那么你也超神了。

这个房地产的公司只是狂家的一个产业,这让杨风觉得能碰上狂无忌的担心减淡了许多,别人一个狂家少爷,怎么会到一个子公司来受苦呢,作为二世祖也是要敬业的,要当一个合格的二世祖。

天天泡在公司里工作的二世祖还叫二世祖吗?显然不是。

经理是一个长相有些微微发福的胖子,杨风看到这个人的时候,墨镜后面的眉毛陡然掀了掀。

不知为何,杨风最近比较讨厌胖子,比如说是学校里面以为自己是世界警察的那个肖正清,还有最近被自己把四个保镖打残的南华会所的老板……前老板,兰胖子!

当初问过韩若璃这个兰胖子的本名叫什么,为什么一直兰老板兰老板的称呼。

结果韩若璃告诉他,兰老板的本名叫做兰华翔,杨风就顿悟了,原来如此。

兰华翔,兰花香!好名字啊!

杨风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兰老板为什么没事老是掏出一条白色手帕来擦来擦去了。

“经理怎么称呼?”杨风没有等胖子经理说话,便是走到了一旁的沙发上坐了下来,顺便翘上了二郎腿。

胖子经理直接愣了一下,真被杨风糊了一下,这么嚣张?什么来头?

“我是高仁,请问


状态提示:第一百零四章 果然是个混蛋--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