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没有马镫和马鞍的时候,其实很多人出门都不愿意骑马,主要是身体受不了,短程还好,长途几十里路颠下来,蛋蛋都要变形,但自从陈旭发明了马镫马鞍之后,这种彻底改善骑马的神级装备一下让骑马成为了一种非常舒服和火热的运动,渭河岸边的河滩上,几乎天天都有人策马比赛,而且还要把千篇一律的马鞍和马镫改造成独居特色的装备。
普通的马镫和马鞍就是竹木制作,穷人家的甚至皮革都不用,都是用麻布,但在这些纨绔看来,普通的马鞍马镫是无法显现他们与众不同的身份和地位的,马镫必须用最好的钢铁,上面还要铭刻各种花纹甚至挂上玉石作为装饰,马鞍普通皮革也不能彰显个性,因此必须寻找手工精巧的工匠特殊定制和改造。
眼前这群纨绔的马匹就是如此,除开都是清一水的匈胡骏马之外,马鞍上镶满了各种黄金和宝石,五颜六色晃的人眼花缭乱,而且马脖子下面还要悬挂铃铛,其中一个家伙的马头上还扎了一排五颜六色的尺八长的彩色羽毛,看起来就像印第安人的酋长,骑行之中颠簸摇晃,充满了二逼出行的既视感。
看着骑在这匹印第安酋长马背上得意洋洋来回走动的纨绔,陈旭脸皮抽抽了几下。
这种审美观最好能被人打死才好。
不过显然陈旭错误判断了秦朝人的审美观点,几乎所有的纨绔都对这匹印第安酋长马非常羡慕,都说明日也要给自己的爱马扎上羽毛头套装饰一下。
“哈哈,某昨日突发奇想,没想到骏马装上这五彩锦羽之后平添风采,如此良辰美景正是娱乐戏耍之时,我等早些出发吧!”马背上的家伙提着马鞭得意的大笑。
“妹夫,太阳已经老高,人也到齐,可以出发了!”蒙云抬头看看天色也催促说。
“上车,准备出发!”陈旭回头看了一下,发现一切都准备妥当,于是意气风发的挥手下令。
韩信满脸兴奋的腰跨一把短剑赶紧爬上马背,等所有女人和孩子都上车坐好之后,陈旭和蒙云等一群纨绔才翻身上马。
“出~”一袭锦服的蒙云激动的大喝。
“驾~驾~”一群纨绔争先恐后的甩动马鞭,双腿一磕马镫,七八匹骏马便率先冲出清河别院的大门,同时还伴随着各种兴奋的怪叫。
这群纨绔年龄都和蒙云差不多,正值二十郎当岁,虽然皆都结婚生子,但纨绔的本性决定了他们的属性,那就是整天只对吃喝玩乐感兴趣。
大秦立国,贵族阶层已经形成,这些纨绔家中非富即贵,一个个虽然都有官职在身,但点卯上班显然对他们来说并不合适,干活儿是不可能干好的,除开蒙云如今在工部担任左校令管理全国的造纸厂之外,其他人几乎都是只领饷不干活儿的主,这一辈子只适合吃喝玩乐。
就在一长串马车从清河别院出来准备离开之时,远处几匹快马踢踢踏踏从渭河边疾驰而来。
“侯爷等等~”
还隔着几百米便有远远的呼喊传来。
陈旭勒马停下来,很快几匹快马冲到面前,为首一人身材高壮威武,腰跨大剑相貌堂堂,正是许久未见的白震。
“白大哥,你怎么来了?”陈旭惊喜不已。
“震见过清河侯!”马匹还没停稳白震便跳下来拱手行礼。
“哈哈,白大哥好久不见,听闻你任职卫尉禁军副统领,不在宫中保护皇上,今日如何有空来找我?”陈旭也跳下马背笑着迎上去拱手。
“侯爷莫慌走!”白震脸色严肃而又有些焦急,大步走到陈旭耳边低声嘀咕几句。
“啥?!”陈旭瞬间呆滞,然后抬头看了一下咸阳城的方向,马上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一样低声说:“不行,此事太过危险,我不能答应,陛下私自出城若是有个闪失,你我皆都吃罪不起!”
“侯爷,此事陛下要求保密,知你我关系要好,所以特意安排我前来商量,不过此时推脱已经来不及了,我想陛下已经乔装出宫正往别院而来,侯爷还是赶紧想个万全之策……”白震额头冒汗,但不是因为剧烈运动,而是急出来的。
皇帝舍下数千禁军,只带领了数十位玄武卫乔装出宫,想跟着陈旭去南山抓鱼野炊。
这件事莫说陈旭想不到,天下所有人都想不到。
关中虽然是秦国的老巢,但如今的咸阳可不仅仅只有秦国人,而是六国之人鱼目混杂都有,居心叵测之辈并不少,若是其中有几个冉颡和公孙北雁之辈,更或者当初的张良乙胜甲这种刺客得到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必然不会就此放过刺杀秦始皇的机会,一旦成功……
陈旭忍不住轻轻打了个寒颤。
就在此时,又有几匹骏马从渭河边疾驰而来,很快来到近前下马,一个个虽然装束普通,但却神情严肃而且气势逼人,其中一个身穿灰色麻衣身材修长的男子走到陈旭面前,拱手低声说:“玄武卫乙字营什长拜见清河侯!”
“免礼,陛下是否已经出宫?”陈旭脸皮纠结的摆摆手低声问。
“不错,陛下此时应该已经出了西门!”
“侯爷,还在等什么,赶紧出发!”一群纨绔此时勒马站在数十丈外等的焦急起来,其中一个忍不住大声嚷嚷。
“瞎嚷嚷什么,小心挨揍!”旁边一个纨绔赶紧说。
“揍,哪个瞎眼的敢揍某!”嚷嚷之人很不屑的哼哼,然后语调一转臊眉撘眼儿的说:“清河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