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否则我炸平这个地方。”狼王端着狙击枪,一边往秦风所在的位置走,一边喊道。此时的狼王再次恢复了自信和从容,完全忘记了下午像死狗一样被秦风摔打,一枪在手,他的自信心再度爆棚。
狼王的枪法自然是没得说,自从蓝雪被老六缠,制空权没有了,狼王可以很从容地向任何目标开枪,而且枪法应该不输给蓝雪,只要任何人敢露头,绝对是一枪爆头。秦风被压制,只能龟缩在厂房里,同样不敢露头,苦不堪言。
怎么办呢?秦风看了眼身边的伊洋和伊美,脑子飞快地运转,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分散狼王注意力的办法。自己这边只有一个人开过火,狼王并不清楚这边有三个人,这是秦风唯一取胜的机会。
从地捡起两根钢筋,又从车间的成品服装里找出两套衣服,用钢筋把衣服支撑起来,交给伊洋和伊美,低声道,你们举着这两套衣服,贴着窗口跑,帮我分散狼王的注意力。记住,千万不要露头,狼王的枪法可不是吃素的,一旦露头死定了。”
“哦,好。那你干吗?”伊美问道。
秦风没好气地说道:“我当然是对付他了,只要他的注意力被分散,我有机会干掉他。”
“啊,不是要生擒活捉吗?打死了多可惜。”伊洋很不识相地多了一句嘴。
秦风恨铁不成钢地说道:“我们都要被人干掉了,还抓活的,你真当狼王是兔子啊,我想抓抓。他可是雇佣兵组织的头狼,十分的骁勇善战,武斗不是我的对手,但是枪法可我强多了。”
伊洋吐了吐舌头,说道:“好吧,知道了,你要一枪干掉他。”
说完伊洋和伊美每人举着钢筋,钢筋头还顶着一顶帽子,贴着窗户往左右两边跑去,钢筋刚刚露出窗户半头。
砰的一声枪响,狼王果然当,往伊美那边露出的半个帽子开了一枪,然而这一枪却没有子弹到肉的感觉,那顶帽子仍然往左侧跑。
狼王皱眉,知道自己当了,又看到右边露出半个帽子,还是果断开火了。砰一枪将帽子打掉,仍然没有打真人的感觉。
在这个时候吗,秦风从地站起来,举枪从窗口向狼王射击,砰砰砰,点射打出连发,一枪打狼王的胳膊,一枪打狼王的大腿,另外一发子弹打飞了,没有命目标。
但是有这两枪足够了,狼王被子弹的冲击力打翻在地,但是身估计穿了防弹衣,打胳膊那发子弹根本没有对他造成致命伤害,只是暂时被打蒙了。
趁这个机会,秦风从窗口一跃而出,跳出来之后从后背拔出战刀,一个健步飞蹿到了狼王的面前,手里的战刀划出一道亮光,如同天外飞仙一般飞劈下来。
狼王抬手举起狙击枪准备开枪,但是动作稍微慢了一拍,被秦风一刀将狙击枪劈成了两半。狼王错愕,心惊肉跳地发现眼前这个人居然是白天将自己打败的秦风,后背冒出一股寒意,妈的,这王八蛋怎么在这里?
狼王反应不可谓不快,扔掉成了两半的狙击枪,身体地一个翻腾,躲开了秦风劈下来的妖刀,反手从大腿拔出一把手枪,再次准备射击。
然而刀光再一闪,狼王手里的手枪又被秦风削掉了,手里只剩下枪柄。
这个王八蛋,怎么这么喜欢干这事,狼王心里暗骂,有种你一刀劈死我得了,干吗总是跟我的枪过不去。
秦风其实也不愿意这么干,只是他还是希望抓活的,狼王身有着太多的秘密,活着的狼王才有价值,死了不值钱了。
狼王从地翻腾而起,又从腰里拔出军刺,飞刺秦风的眼睛。他恨透了秦风这双犀利的眼睛,那里面充满了嘲讽,让他感到耻辱。堂堂一代枭雄,被人像死狗一样甩来甩去,这种羞耻感让狼王生不如死。如果不是牵挂着女儿金玉,狼王都有自杀成仁的心了。
秦风再次挥刀,嗖的一声,妖刀如同鬼魅一般,一刀劈断了狼王手里的军刺,刀锋架在了狼王的脖子,冷眼看着狼王,眼睛里全是嘲弄之色,说道:“你又输了。”
“你真是我命的克星,为什么我会接连两次输给你,而且是一天之内输给你两次。”狼王无不甘懊恼地问道。
秦风冷冷地笑,说道:“因为你是贼,我是官,输给我你一点都不冤。”
这时候枪声再起,在楼顶的蓝雪和老六纠缠了几分钟之后,终于找到了机会,将老六一枪爆头,重新控制了制空权,居高临下对武装分子开始狙击,砰砰砰,三枪干掉了三个野狼团的人。
外面响起了马达声和脚步声,大部队终于来了,百人的队伍将服装厂团团包围,开始了对野狼雇佣兵团的围剿。
狼王痛苦地闭眼睛,知道自己大势已去,再也没有回天之力,无悲痛地说道:“被人出卖的滋味真是不怎么样,我现在只想知道,金玉到底是真的活着,还是今天你放我逃走本身是个圈套,将我们的人全部诱到这里,然后集体歼灭?”
“那你也太高看我了,这不过是误打误撞罢了。金玉确实活着,我原打算是让你们父女见面的,可惜你逃走了。”秦风说道:“如果你逃走了,我也不好再次抓到你,可惜你偏要自投罗。那个给你通风报信的人不过是假借我们的手,将你消灭掉罢了。你死了,他完全了,死人是不会开口说话的。”
这不过是心理战,狼王遭遇伏击,肯定会怀疑那个内鬼,只有狼王自己愿意开口,才能把这只藏得很深的鼬鼠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