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兵将近三万,也就是说一餐要吃三千头羊。一天以两餐来算,两天就是万余。十万只羊,不够军队吃上一个月……但是十万只羊,若合理的利用,所产出来的利润是巨大的。
正是因为相互计算下来。根本不成比例。
刘仁轨也没有往这方面去想,经过罗士信这么一说,心头在滴血!
这种打法实在是太奢侈了!
罗士信道:“其实我也有点舍不得,但一切都是值得的。以羊肉为食,就不用顾忌粮草后勤,能够打的胜利顺畅。不至于因为后勤而束手束脚。打的顺,也就能够减少伤亡,能够早一点结束这次战役。最后到底是赚是亏,这个不是我想的问题。打赢这场战役,将突厥歼灭就是我们的目的。”
刘仁轨、薛万均先后一真错愕。
刘仁轨颔首道:“我明白了!”
薛万均也暗自叹服。罗士信能够成就今日成绩辉煌,果然不是浪得虚名:在各个方面的决断果敢都不是他能够相比的。
“大将军!”莫虎儿这时皱着眉头,从远处走来。
“怎么了?”罗士信笑着询问。
莫虎儿道:“有些奇怪,这粘怗部落的周边堆着许多木板,个别的羊圈马圈都拆了,堆放在一旁。我觉得他们有可能想要学我们汉人,将他们的部落围起来,建一个堡垒。这跟突厥的习性不符合啊。我觉得他们是不是针对我们陌刀强弩来的?”他最早是被突厥掳掠到草原上当奴隶的汉人,自幼就在突厥长大的,对于突厥的习性异常熟悉。最先察觉了这个问题。
罗士信沉吟片刻,突然道:“薛将军,你立刻与苏将军一道,将兵马聚集起来。参军,你将吩咐后面将所有的粮食都交给两位将军。”说着,他又转向薛万均道:“领着粮食之后。你们立刻前往乌部落与罗艺部落的中间驻扎,阻止他们联兵一处。”
“虎儿。立刻传令下去,军中将士分批整理战场。余下兵卒养精蓄锐,生火做饭,今夜进兵,攻打乌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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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默德部落。
突厥的部落大多都是氏族姓氏命名的,罗艺因为是汉人,也没有突厥姓氏,只能以名号而作为部落的名字。
大哈姆默德可汗是突厥汗王赐给罗艺的汗名,意思是“草原上的鹰”,希望罗艺能如雄鹰一样,助他一臂之力。
而今这位大哈姆默德可汗气冲冲的走进了大帐,将手中的头盔恼怒的丢在了地上。
方刚清点了战果,他遭受的损失比想象中的还要大,竟然折损了三千有余,比他预计的一千出头多了三倍,这成绩着实让他难以接受。
当然更加让他承受不住的还是那一句“走好,不送。”
*裸的打脸!
这存着诈败诱敌之心,却让对手将计就计的猛冲狠杀一顿,然后拍拍屁股走人,让他特地安排的伏兵傻傻的趴在一个山坡下,就跟一群傻子一样。
当然最傻的还是他这个首领。
一番布置,却以折损了三千兵力的结果而告终,实在让他难以接受。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照成他如此愤怒的真正缘由,真正缘由还是在罗士信身上。
罗士信,这三个字,这个人就如噩梦梦魇一样,再次出现在他的生命里,阻挡着他前进的道路。
先前一仗,他看出了一些东西。
边军在罗士信的训练下,成长的比他预计的更要可怖。对方战斗力需要全盘的重新估算,罗士信现在的力量比他想象中的更加可怕。
他对付不了!
好不容易取得如今的地位,又将印上罗士信的手下败将这个耻辱,他难以忍受。可最不甘的就是他抓破脑袋也想不出对付现在罗士信的法子……
“大将军!”
这时帐外传来了一声呼喊。
罗艺上前将头盔给拣了回来,平定了心情,方才道:“进来吧!”
现在在突厥依旧叫他大将军的只有廖廖数人了,都是跟着他多年的心腹。
走进来的是一个突厥将军,罗艺在燕州称雄,燕州地处胡汉交界,生活往来着不少的突厥人。
突厥较之中原人好勇斗狠,还精于骑射,地方军阀最喜欢将这些突厥人招募至军中听用。罗艺自不例外,褚庆山就是其中之一。
“怎么样?乌部落是否也中计了?他们折损的如何?”罗艺迫不及待的追问。
罗艺在撤军之后,想不出对付罗士信的法子,破不了局,也就想了解一下乌部落的情况。以乌部落与粘怗部落的关系,不用想,他们肯定会支援的,而且也会如他一般中计,情况只会比他更惨一些。
现在双方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有必要联合起来,一起对付罗士信这个庞然大物。
褚庆山摇头道:“他们败的极惨,遇上了苏定方,连可汗乌默都死了,八千兵马,只逃回了不到三千,现在乌部落的情况,一片惨淡。”
罗艺听了这个消息眼睛却是一亮,惊喜道:“那他们新可汗是什么样的人?是窝囊废?还是有勇无谋?或者有勇有谋?”
褚庆山道:“这个属下不太看得出来,不过应该有点本事。顾不得为他父亲发丧,而极力的稳定人心,正在如约定的一样,在修葺防御工事。”
罗艺来回走了两步,两个拳头何在了一起,重重的敲了两下,眼中意外的瞧见了希望……
是个机会!
这是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