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青春校园>灵异仙魔录>第278章 二百七十八章散修联盟(下)

二百七十八章散修联盟(下)

古往今来,酒和肉在我们的生活中一直是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曾几何时我也一度羡慕“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般无忧无虑的生活,只可惜生活中的你我常常都是身不由己,无法真正达到逍遥自在的境界。

一群人在这荒郊野外吃着烤肉怎么能少的了美酒呢?我们之中自然有好酒之人,要不然我们就不会在此生火野炊了。

我在下界时就不好饮酒,一来平时修炼清心寡欲习惯了,二来我对于酒的味道有些反感,不过今天高兴我不想因为我一个人扫了其他人的兴致,于是便破例干了几杯。

仙界的酒不同于下界,下界的酒几乎都是谷物酿制而成,酒味太过浓重,为我所不喜;仙界的酒种类虽多,但无一例外全部都由各种仙果灵药酿制而成,酒味并不是太浓,刚好对我的胃口,不过还是不能多饮,毕竟喝酒误事这种事情相信大部分人都经历过。

对于吃货而言,会吃不是目的,会做才是王道,作为一个资深美食追求者如果做不出几个拿手好菜都对不起自己吃货的这个名头,我们这十四个人里恰恰就有这样一个人,此人修为只有真仙中期,身高中等、身材微胖,不过他动手处理食材的时候可是相当灵活,不仅如此,他随身携带着各种调料也真是让其他人长见识了,一个个瞠目结舌的看着他从袋子里拿出的****罐罐。

还真别说,他这烤肉的手艺可以称得上是一绝,火候掌握的非常好,羊肉表皮金黄完全见不到任何烤焦的痕迹,后来我们跟他喝酒闲聊时听他说起自己的经历才明白了他为什么会这么特别了。

此人名叫吴光,人送外号吴胖子,来自于一个偏僻的小仙村,他从小就是孤儿,没爹疼没娘爱,村里人看年幼的他可怜于是就收留了他,从小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吴光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从他懂事开始为了能够让自己每顿都能吃饱,所以他经常会去附近的山上打野味,虽说好几次他都差点被仙兽杀了,但是凭借着运气和意念,他坚强的活了下来。

小时候的他非常瘦,跟现在完全就是两个人,起初他上山打野味的时候都是直接生火烤了,什么调料都不放,可是过了不久后他觉得不加调料的烤肉不好吃,于是从那以后每次上山都随身带一些调料,经年累月下来便成了他的一个习惯。

我们这个小队的人里散修有不少,不过命运普通吴胖子如此坎坷的却不多,不过在仙界所有散修的经历并不会差太多,就算好也只不过是好那么一星半点的,比起他们我觉得自己要幸运的多,毕竟自己在小的时候可没有经历过跟他们一样的苦。

吃饱喝足后,我们此行的目的算是都达到了,我把剩下的白泽兽尸体挖了一个坑埋了起来,也算是对我自己心灵上的慰藉,然后我们向着森林边缘走去。

回去的路上因为是一群人一起行动,所以并没有太花费时间,用了四天的时间我们离开了森林,十天前我们来时是二十个人,十天后当我们返回时只剩下十四个人,对于能够活下来我们都感到庆幸,虽说我和失踪的六人并不熟悉,但是毕竟曾经一起战斗过,他们的失踪让我多少有些触动,在通过强者的道路上还会有多少人像他们一样死去呢?

一天后,当我们回到丹清城,看着这久违的丹清城我有些回到家的感觉。

进城后,我和其他人就分开了,其他人打算立即去报名,而我则是想先回一趟城主府,这十几天来回奔波让我有些疲惫,我想先好好休息一下,当晚我没有修炼而是真的躺在床上睡了一夜,一直到第二天早晨我才睡醒,打开房门来到院子里的水井旁打了些水洗了把脸,顿时感觉神清气爽。

太清丹道大会的报名地点在城主府的外府一个名叫司天监的地方,从城主府内府到哪里还有一段距离,来到司天监上交了白泽心后我得到了一枚只有半个巴掌大小的木质令牌,这个令牌正面有一个“丹”字,背面则是有一行小字,写的是“参赛者明阳”,收好令牌后负责登记参赛者名单的那个人告诉我让我三天后正午时分持令牌到丹清广场参加试炼,切记不要迟到。

拿到令牌后我心里算是轻松了许多,想起跟队长秦明昨天约好的事情,我直接离开了城主府所在的区域,然后向着杂货商铺区走去,散修联盟在丹清城的分部所在地就在这里。

半个时辰后,我在一座气势恢宏的建筑前停了下来,这里时整个杂货商铺区唯一的高层建筑非常容易找,而这座建筑就是散修联盟丹清城分部,其门口的牌匾上同样写着散修联盟四个大字。

当我走进一层大厅,门口的侍女很温柔问我需要什么帮助,我拿出了秦明给我的一块剑型令牌后,侍女接过令牌看了看说是让我稍等,然后就离开了。

不一会儿侍女就回来了,和侍女一起回来的还有秦明,秦明让侍女先去招呼其他人,然后笑着对我说道:“明阳老弟,你应该是第一次来散修联盟吧,我带你转转如何?”

我笑着点了点头说道:“请。”

随后秦明给我大致介绍了一下散修联盟丹清城分部都具体包含了些什么,整个散修联盟所在地占地很大,几乎占了整个杂货商铺区的一半,其内部系统非常的复杂,这座主建筑主要是用来发布和接取任务的,当然这里所说的任务其种类繁多,五花八门,而散修联盟只在其中起


状态提示:第278章 二百七十八章散修联盟(下)--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