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网络游戏>魔法火枪手>第一百三十章 妖魔森林

这是我第二次來到晨风山脉,但这次的目标,将不再是堕落巫师萨鲁曼,而是那仿佛鬼域般的妖魔森林。

如果说银月城附近还有什么地方危险程度接近世界之脊的话,那必然是妖魔森林无疑,在这片被茂密丛林所覆盖的土地上,遍布着各种危险的毒蛇猛兽妖魔鬼怪,幽暗的环境,以及复杂的地形,都将成为土著屠杀贸然闯入者的武器,事实上一支队伍能在妖魔森林走多远,很多时候并不是由实力决定的,对地形的合理运用,对怪物特点的熟练掌握,这才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当然,运气也至关重要。

截止到目前为止,对妖魔森林探索得最彻底的,是一支叫做闪耀金币的的五人小队,当初这支全由四十级以下玩家组成的队伍曾成功的摸到妖魔森林最深处,如果不是运气不好,遭遇了一位准传说级妖魔的话,他们的成绩应该还能再好一点。

但即便是这样,成功探索妖魔森林的经历,也足以让他们成为精灵玩家中的明星,在其中一名成员将录象发上官方论坛的当天,整个精灵版块都沸腾了,大量的留言接踵而至,有请教经验的,有申请加入的,也有表达自己景仰之情的,短短一夜之间,这支五人队伍在精灵领地的人气,就达到了很多工会努力几个月都沒能达到的高度。

只是有一点很奇怪,在发出录象之后,闪耀金币就仿佛消失了一般,在之后的一个月时间里,再也沒有任何玩家看到过他们的身影。

这个由抖抖提供的消息让我有些失望,原本在得知他们曾深入妖魔森林时,我就在心里盘算好了,想办法联系到这群人,或买或换,总之无论如何都要从他们手里搞到妖魔森林的第一手资料。

在《轮回》这个游戏里,深入一个陌生场景冒险时,危险往往不是來自那些已经凶名卓著的强大存在,反倒是一些从未听说过的怪物,会用自己并不为人所知的天赋技能,给玩家队伍带來巨大的麻烦。

“想要战胜对手,首先就要了解对手”,这句话是当年上学时,寝室里一位每周必买数份女性杂志的室友说的,放在《轮回》里也是如此,只有尽可能了解对手的优势和缺陷之后,才能够制定出更好的策略。

就好象昨天的晨风修道院副本,如果不是抖法师曾经去过一次,对萨鲁曼和他的喽罗们有着足够了解的话,我们必定不会如此轻易的拿到旭日法杖。

且不说巫师之眼这个变态设定,光是最后萨鲁曼召唤出的地狱火守卫,估计就够我们几个喝一壶的了。

上万生命,抗性皮肤,外加灵魂灼烧……这是什么概念。

而现在我们对妖魔森林则是一无所知,在踏入这片鬼域后,里面的怪物分布如何,它们怪物又具有什么样的天赋,是单独游荡还是群体出击……

唯一可能的了解渠道,就是闪耀金币发上论坛的那份录象。

但是说句不客气的话,闪耀金币或许是一支成功的冒险团队,却绝不是一群合格的摄影师。

这群人拍出來的录象抖得简直就象是帕金森症发作,我们四人在出城前,盯着这份录象看了好半天,仍是连妖魔森林里怪物的长相都沒能摸清楚。

唯一的收获,大概便是闪耀金币所采用的那条无比诡异的行进路线。

从那份充满了后现代风格的录象中,我们勉强分辨出闪耀金币是由妖魔森林一块树木稀疏的地方切入,然后紧贴着森林边缘移动,路上怪物能不碰则尽量不碰,小心谨慎得仿佛正在钢丝上跳舞,即便是前方仅有一两只落单怪物挡路时,他们也总是选择绕远路回避,而不是去清理掉这一两只对他们來说不费吹灰之力的怪物。

反复看了三遍录象后,冬雷很肯定的做出结论:“闪耀金币手上肯定有一份妖魔森林地图!”

这应该是最接近事实的推测,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闪耀金币的行进路线都具有相当强的针对性,既不打宝也不练级,一门心思想的尽是如何摸进森林深处,而且就连绕路都绕得目的明确,若说其中沒有古怪,哪怕换个傻子來也不会相信。

俺摸着下巴建议道:“或许我们也可以沿着这条路摸进去……”

抖法师一听这话,顿时翻了个白眼:“要是路还走得通的话,为什么自从闪耀金币之后,就再沒有团队能深入妖魔森林!”

日,我又浅薄了……

“怪物又不是靶子,肯定是会移动的,闪耀金币走得通的路,换了其他人却不一定能走通!”德鲁伊在一旁闷了半天,冷不丁冒出句话來:“其实我觉得,具体的路线不重要,闪耀金币之所以能成功进入中心地带,最大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采用了正确的策略!”

“也!”一向只用下半身思考的典型,居然罕见的用了一回脑子,俺吃惊得就象看见一条喷火巨龙正在绣花。

说到这里德鲁伊又将录象设为快进,一直跳到闪耀金币在妖魔森林内唯一的那次战斗处:“你们发现沒有,刚开始的时候,敌人明明只是一只落单的阿鲁巴妖魔,可是到最后结束战斗时,地上起码躺了十五具科多兽的尸体……”

抖法师看他一脸凝重,自己也是不由得跟着严肃了半天,结果却听胡某冒出这么一段弱智的分析來,顿时一脸失望,不耐烦的挥了挥手,打断某人分析:“大哥,你不会连召唤同类都不知道吧!”

“死胖子,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整场战斗持续的时间至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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