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军事历史>最后一个赶尸人>第109章:同情心

温兴邦又踢了一脚,还是没有踢动。/46/46026/

他的眼神变得慌乱起来,蹬地一下从地上爬起,就要往前跑,却再一次被梦丽扑倒在地,此时的他,离着小区出口已经不足五米了,只要再给他一次机会,哪怕只有两秒钟,他都已经冲到大街上了!

这一次,梦丽将他压得结结实实,娇弱的她此时却重逾千斤,压得温兴邦不能动弹。

梦丽将他的脑袋按向地面,露出了白致致的脖子,嘴里发出嗬嗬的有如野兽一样的声音,温兴邦感觉背椎发凉,扭过头来,就看到了一张张大到了极致的嘴,那张嘴左右各有两颗牙齿比别的牙齿高出三倍也不止,尖牙竟然是中空的。

在温兴邦惊恐到了极致的眼神中,梦丽低下头去,上下颚一合,尖利的牙齿便洞穿了他的脖子,然后就像是喝水一样,梦丽的脖子鼓动不止,她在吸血。吸血之后,她的脸变得红润起来,与活着时一样,除了目光呆滞一些,而温兴邦因为失血,脸色迅速地变得苍白起来。

他全身都一直在颤抖不停,就像是有一只电棍一直杵在他的腰眼上一样,一直到梦丽从他的身上站起,这种颤抖在慢慢停止,因为他已经死了。

这个被彤县视为最励志的十大青年之首,就这样安静地死在了自家小区的角落里,有关于他的一切,无论是善还是恶,至此,都被画上句号了,我本来想上去看看的,被陈柔叫住了,她指了指斜上方的电线杆,那上面,安装有摄像头,正指着温兴邦的身死之处,我要是过去看,势必也会被当做嫌疑人,即使最后证明没有我什么事儿,中间的过程也能折腾死个人。

因此,我放弃了去查看温兴邦死因的念头。

我们走出小区的时候,梦丽已经沿着街道走出近百米了,我们从停车场取了车,远远地跟在了梦丽的身后,跟了一段路,我们发现,她是往城外走去的,看来,彤县的目标解决了,她准备回到岑城去。

出城之后,她沿着马路往回走,今天没有月光,除了车灯的光亮,四下里黑黝黝的一片,远处的山峦,就像是一只只伏着的凶兽,正安静地等着我们的靠近,梦丽的速度不慢,但再怎么快,也比不过汽车,我已经鼗速度放到最低了,却还是每开一段路都要等一等她。

我看向陈柔道:“柔姐,你看哈,梦丽从彤县加到岑城,是真够远的,照这个速度,还得再走三个钟,不如咱们让她搭个便车吧?”

陈柔很干脆地回答道:“不行!”

陈柔直视着我道:“梦丽虽然是复仇,但是不管怎么说,她是在杀人,咱们可以冷眼旁观,但是不能做帮凶,你知道么?”

我心说这叫什么帮凶啊,我又没有帮着她复仇,顶多算是带她一程,人家用菜刀杀人难道还将卖刀的也抓起啊!但是仔细一想,我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买刀杀人不怪卖刀的,那是因为卖刀的不知情,而我们将梦丽载回岑城,却是事先知道她要去做什么的!

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梦丽走上四十多里的路回到岑城吗?

似乎也只能如此了!

我发现我犯了一个错误,这个错误就是:梦丽明明只是一具尸体,而我却总是习惯性地将她当成人来对待,当成是娇弱的女子,虽然我看到过云锋山被她咬死的三具尸体,甚至亲眼见她咬死温兴邦,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不妨碍我对她心生同情!

我知道,之所以这样,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因为梦丽的美丽,人们在见到美丽的东西,就打心底里认为她是好的,此时的我,也未能免俗。我努力让自己不去看她,专注开车。

凌晨三点的时候,我们回到了岑城,梦丽沿着小路进入了山林,钻和了岩洞,我知道,这个岩洞,便是他今天的栖身之所,想着岩洞阴暗潮湿,说不定还有虫子,蝙蝠什么的恶心玩意,我再一次地同情心泛滥了。

我们在车上眯了一小会儿,天就亮了,白天梦丽无法行动,因此,我们也无需守在山洞前,仍旧回到昨天租住的黑店,洗去一身的疲惫,陈柔上床睡了,见我盯着她看,也不介意,相处这么久,她早已经习惯我的注视了,我躺在沙发上,却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满脑子都是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昨天的事情与我们无关,我们只是旁观地看客,看着凶尸梦丽杀死了温兴邦。

整个过程似乎很长,因为从彤城回来时,已经过去了一天,但是,严格来说,却只有不到三分钟,杀死一个人,只用三分钟!事实上,我也见过席明亮杀人,但是,我所看到的都是死人,并没有见到它杀人的经过,而今天,我将整个过程都收处了眼底!

给我带来的震撼是不言而喻的。

每当我想起人轻易就能被杀死就有些沮丧,电影里面不是dà_boos巅峰对决,打个十多分钟才将邪恶的一方杀死吗?在电视里都能打十多分钟,在现实中起码要打三十分钟才对啊——这也是说,某一天我也会被人轻易杀死!生命那么宝贵,却那么容易失去,能不让人沮丧么?

当然,我这不是同情温兴邦,只是纯粹的借题发挥而已!

杀人者死,是我心中坚定的信念。

想起温兴邦,我又想起,如今天都亮了,温兴邦的死,应该被发现了吧!我点开本地新闻,果然看到了有关于温兴邦死亡的新闻,并配有几张现场图片,昨晚我未能去看他的死状,通过图片,却看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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