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轻轻闪身,到了赵檀的卧室窗下,侧耳倾听。
房间里没有脚步声,但我谛听了十几秒钟后,便听到了手指与纺织物摩擦时的唰唰声。
赵檀一直在沉睡,而这窃贼似乎明白这一点,行动极为大胆,手法轻妙之极,很快就搜索完了整个房间。
眼下,我的卧室也空无一人。
我相信,对方的下一个目标应该就是那边。
这座平房是我和孟乔的备用住所,没有太多值钱的东西。即便是我床垫下面的保险柜,也只藏着武器,而不是金条或现钞。
所以,窃贼搜索一圈后,一定没有太大收获。按照“贼不走空”的黑道原则,对方就会以周围邻居为目标,继续出手。
我没有迟疑,立刻沿着平房侧面的铁梯登上了屋顶,站在屋脊最高处。
窃贼从屋内出来,不会仰望高处,而是只顾俯身疾行,断然不会料到高处有人。
情不自禁的,我轻轻叹了口气。
那突然出现的女孩子为唐辉放血疗伤,一切行为,甚为诡异。
“应该留住她——”我隐约觉得,她的出现是一种新的危机。假如刚刚留住她,或许就能及时地化解危机,度过一劫。
很显然,她不是敦煌人,锦衣夜行,有些不合情理。
我想掏出手机来看看几点钟了,手伸进口袋,却发现多了一个薄薄的信封。
“是那女孩子动的手脚。”我立刻明白了。
她临去时的脚步踉跄都是装出来的,接近我的一刹那,把这信封塞进了我的口袋。
当时,我忙于照顾唐辉,无暇顾及其它,才会大意之下着了她的道。
屋顶没有光,就算拿出信纸来,也看不清字迹。于是,我索性暂不管它,只是全神贯注于平房四周巷道里的动静。
嗒的一声,有人从我的卧室窗户里翻出来,落在后院的角落里。
我凝立不动,盯着那个角落。
窃贼的轻功不错,稍稍移动了几下,轻轻一纵,手搭在墙头,飘然落在墙外。
我不再忍耐,从屋顶一跃而下,在墙头上一起一落,直扑窃贼的后背。
对方是窃贼,不是杀手,我不可能用对付敌人的手段。所以,落地时,我只是单手扣向对方的右肩,仅仅擒拿制服,将偷走的东西全都吐出来,也就够了。
我的右手刚刚扣住对方右肩,冷不防,对方泥鳅摆尾一般地扭动了一下,突然转过身来,几乎跟我撞了个满怀。
一瞬间,三道寒光从对方的双手中、嘴里闪出来,同时袭击我的眉心、咽喉、腕脉。
那不是飞镖或者小刀之类,而是三枚极窄极细的刀片,两枚在指缝里,一枚在唇齿间。
更令我惊讶的是,我再次看到了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距离我的面部不足一尺,炯炯有神地盯着我。
千钧一发之际,我上身后仰,一个倒翻,三处要害全都避开刀片,同时双脚连环飞踢,准确地踢到了对方的手腕。
我只用了三分力气,不敢全力以赴。否则,对方的两只手腕就保不住了。
当然,正是因为看见了那双眼睛,我的“金刚铁板桥、鸳鸯迷踪腿”才会瞬间收力,给对方留了活路。
“好朋友,又见面了。”女孩子笑起来,穿花蝴蝶般一翻,避开了我的双脚。
“什么人?”我沉下脸来。
“给你送信的人。”女孩子笑嘻嘻的,靠着墙角,大眼睛忽闪着,并不急于逃跑。
“谁来的信?”我又问。
女孩子摇头:“哎呀,我不知道,别人托我送信,我就来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只管送信,不管回答问题。再说了,皇帝不遣饿兵,我白白送信,不拿报酬,反而被你又追又捉又踢的——对了,我还免费帮你救人,浪费了我的时间。做了这么多,难道还当不起你一个笑脸吗龙先生?”
她知道我姓龙,托她送信的,也一定知道我的名字。
“小姐,我打开信封看信,你最好不要跑,否则一旦误伤,就很没有意思了。”我低声警告她。
“好啊。”她点点头,“你想看信,没有亮光怎么看信?”
我不理她,掏出手机,打开了机身附带的手电筒。
信纸装在一个普普通通的黄褐色牛皮纸信封里,信封上一个字都没有。
我抽出信纸,轻轻抖开。
信纸上只有寥寥几个字,所以我的目光向那些字扫了一眼,立刻被落款处的一只手绘仙鹤吸引。
能使用这种落款的,我只认识一个——小白,我孤儿院里的好朋友。曾经,孟乔、我、小白一个头磕在地上,义结金兰,成为生死姐弟。很遗憾的是,大概在我和孟乔离开孤儿院的前一年,小白于一个雨夜神秘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你是小白的朋友?”我的心突然被刺痛了。
“算是吧。”女孩子点点头。
“谢谢,谢谢。”我强忍着泫然欲涕的冲动,再次看信中仅有的一句话。
“明晚十点来访。”这句话其实仅有六个字而已,但却让我的心里燃起了一盆火,越烧越旺,不能自抑。
小白是我的好兄弟,多年没有消息,一朝出现,真的是巨大的惊喜。
“我给你送信,你怎么谢我?”女孩子问。
“把所有偷到的东西丢下,然后你就可以平安离去了。我保证,没有人会为难你。”最后一句话,我是说给另外一个黑暗角落里的大将军听的。
看起来,窃贼入屋,早就惊动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