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常欢推开一扇窗户,跳了进去,见房间挺大,餐桌椅子摆放整齐,看来是员工餐厅。尸变至今还没有丧尸闯进来过,一切仿佛还停留在那一。
徐常欢心想:“这栋写字楼占地面积很大,几十层楼房怕有上千间屋子,内部纵横交错,好似迷宫。只要静静的呆着,光凭那几十只夜魔肯定找不到自己。只要熬到亮,就好办了。”
他转身看向窗户下面,又想刚才滑下来,可别给楼下马路上的夜魔给发现了。
这一看,徐常欢顿时吃了一惊,几道黑影抓着下水管道或者广告架子,正如猿猴似的攀爬了上来,看来刚才真的被夜魔发现了。
徐常欢连忙离开员工餐厅,左右看看,见走廊一头站立着十几只丧尸,将过道完全堵死了。
由于走廊上更加黑暗,连一点月光也透不进来,这些视力微弱的丧尸就如枯木桩似的,进入了某种休眠状态,一动不动。
借助红外夜视仪灰白的影像,徐常欢蹑手蹑脚,朝走廊另一头走去,经过一处十字路口时,往右转向走廊深处。
他急需再寻找一间安装了防盗门的办公室,这样最少要安全一些。
走廊像人类的盲肠一样黑暗逼仄,徐常欢快步走去,忽见远处碧磷磷的两个光点晃动,犹如夜行猛兽扑食的眼睛。
徐常欢心中一凛,看清楚了,是一头蹲在暗处的夜魔。
那夜魔狂奔过来,徐常欢大惑不解,走廊里面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夜魔视力再好,也应该需要微弱的光线才能发现自己吧?否则那不完全颠覆了物理定律吗?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他这时哪有时间想个明白?明知道开枪会暴露自己的位置,但危险就在眼前,也只能开枪了。
呯呯呯
他一扣扳机,一个短发连射,顿时爆头了夜魔。
徐常欢随即推开身旁一道房门,走进一间写字间,几列有隔断的写字桌中间,站立着两道黑影。
徐常欢定睛一看,松了口气,是两名曾经的白领丽人,如今的丧尸。
他转头查看之间,窗户上映出自己脑袋上的一个红点,徐常欢这才反应过来,那是红外发射管,刚才走廊上的那只夜魔之所以发现自己,应该就是看见了红点。
这让他有些犯难,要遮挡住红点,红外线发射不出去,没有物象反射回来,自己也就成了瞎子,要不遮挡,红点就是在告诉夜魔,自己在这里。
徐常欢权衡利弊,也只好任由红点亮着。
和两只女尸共处一室,写字间里似乎也冷了几分,徐常欢锁上房门,抽出匕首干掉两只女尸,坐在椅子上稍事喘歇。
过了一会,门外走廊响起沙沙沙的走路声音,不是还夹杂着额头碰墙的呯呯声响,徐常欢知道,这是别的夜魔听到枪声,找了过来。
他心中暗想,夜魔们的智力毕竟有限,也不回找一只电筒用来照明,否则就不会撞墙了。
不过徐常欢虽然在心理上鄙视夜魔,身上肌肉还是绷得紧紧的,过了一阵,突然呯的一声响,写字间门猛然被撞开了。
徐常欢一下站起,惊惧交加,走廊上的夜魔撞进来,是无意的呢?还是它们有什么办法知道自己躲在里面。
他接连几发点射,干掉三头撞进来的夜魔,夜魔虽然视力犀利,但终究比不上夜视仪高科技成像,还没有发现徐常欢,就被子弹干掉了。
这处地方接连响起两次枪声,再不是久留之地。徐常欢见没有夜魔再闯进来了,急忙出了门,跑到走廊尽头的防火门前,听听外面暂时没有动静,推开防火门,又下了一层楼。
现在,徐常欢已经到了九楼,他支棱起耳朵,轻轻推开这层的防火楼门,见走廊上空荡荡的,于是又藏进一间办公室里。
徐常欢坐了一会,又听到脚步声在外面响起,他这时反应过来,夜魔能再次找来,唯一的解释就是,它们除了犀利的眼神,还拥有灵敏的鼻子。
想到这里,徐常欢再也坐不住了,要真是这样,这栋写字楼的房间再多,夜魔们也会如同猎犬一样,总会找到他的。
徐常欢赶紧起身,推开窗户朝楼下大街望去,朦胧的月光下还有夜魔游荡的身影,现在下去也不是明智的选择。
怎么办呢?
他抬腕看表,正好四点整,离亮最少还有两个时,怎么熬过这一百二十分钟呢?
徐常欢一咬牙,去台!
他想到就行动,趁外面夜魔还不太多,打开一条门缝窥视,只有两头,两个连发解决,朝楼上跑去。
徐常欢这样的想法并非没有道理,像这样的大楼,台上多半安装了铁栏门,夜魔想要撞开,可不是那么容易,而且隔着铁门,自己也可以射击,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太阳一出来,台上肯定最先迎来光明。
徐常欢一气上到顶楼,见台轿顶门果然装了铁栏门,铁门虚掩,一把锈迹斑斑的大锁,挂在门鼻子上。
他上了台,用力锁上铁锁,忽听身后一声尸嚎,一回头,见两只丧尸斜肩拖腿,蹒跚过来。
只要不是夜魔,徐常欢可没有将丧尸放在眼里。
他迎头走上去,见两只丧尸都佩戴着高空作业的安全设备,应该是作业当中变异的。尸变以后,也不知道推开虚掩的铁门,就这样在这台上困到了现在。
两百多个日夜的风吹雨淋,酷暑寒冬,丧尸身上的衣服已经褪色灰暗,徐常欢一只手握着匕首,一只手抓去,竟扯破了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