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端着枪,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搜过去,厨房、卧室、书房,空无一人,只能听到自己微微的喘气声音。
没用多久,一楼搜索完毕。
徐常欢站在通向二楼的楼梯口,心里竟有些忐忑起来,上面别也一个人也没有啊。
而事实上,当他上楼搜索完后,也确实没有一个人。
“或许……”徐常欢心想,“住在这里的人只是出去搜集物资了,到晚上肯定会回来的。”
抱着这个念头,徐常欢留在屋子里耐心等待,但直到色将黑,也没有人回来的时候,徐常欢终于明白了,很大的可能,这儿只是人家几个落脚点的其中一个。
想想也对,狡兔还三窟呢,在被夜魔占据的死城里,不多准备几个落脚点,怎么活命?
现在,徐常欢已经错过了回到典当行的机会,安全起见,他决定今晚就住在这儿。
他随身带着一个矿泉水瓶的除味剂,用客厅里的桶装水稀释了,喷洒在屋外。
这种浓缩除味剂1100的稀释比例,一瓶矿泉水的量,够他用上十几次的。
拉上厚厚的窗帘,徐常欢来大厨房,一扭燃气灶的开关,燃气早已经用完。
或许以前住在这里的人,不管他是谁,没有燃气也可能是他离开的一个原因。
徐常欢想了想,楼上楼下关闭了所有的窗户,不教烧火做饭时的烟气漏出一丝,以免被鼻子灵敏得和猎犬一样的夜魔嗅到。这才劈了一张木凳,生起火来。
这样做,或许太过于谨慎,毕竟在这空旷的死城中,夜魔并非无所不在,但生命面前,没有什么谨慎是多余的。
厨房米缸里还半缸大米,徐常欢煮了一锅饭,就在带来的罐头辣子鸡填饱了肚子。
当然,米没有经过淘洗,他随身背来的水可得节约用。
饭后,他点上一根烟,惬意地躺在客厅宽大的沙发上,眼见着光线越来越昏暗,一个白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色完全黑尽后,夜魔们倾巢出动了,呜呜呜的夜风中,远处响起几声悠长的尸嚎,在寂静的夜里听来,会让人有一种时空错乱的错觉,仿佛世界回到了洪荒年代。
第二清晨,徐常欢被一阵声音细的音乐声惊醒,他睡眼朦胧的一下跳起,睡意顿时惊得无影无踪。
“哪儿来的音乐声?有人回来了吗?”
他这样想着的时候,发现音乐声是从沙发的角落里传出来的。
拿开堆积在角落的杂物,下面露出一块电子手表。
“娘的。”徐常欢嘀咕一声,“吓了老子一大跳,原来是电子表的闹铃。”
顺便瞄了一眼时间,已经早上七点了。
走到窗户前,徐常欢拉开厚厚的窗帘,一轮红日冉冉升起,空一碧如洗。
又是一个晴朗的好气,他心情也不由地愉悦起来。
这时,对面楼侧边的绿化地里,接近一人高的蒿草突然摇摆不定,片刻,走出一群晨起觅食的野鸡。
嗬!
徐常欢右手抽出手枪,心道:“这些家伙应该是从周围的大山里出来的吧?”
他瞄准一只最肥壮的野鸡,正要扣下手指,忽地一下,一条黑影猛扑过来,一口咬住的正是徐常欢瞄准的野鸡。
徐常欢吃了一惊,等看清捕食者竟是一头猎豹的时候,他一惊更甚,没想到这城里除了野鸡,居然还有大型猛兽。
“猎豹就不会是山里出来的了,应该是动物园里面跑出来的。”
徐常欢这样想着的时候,已经放下了手中的枪,这家伙能在夜魔环伺的死城里活下来,也算是机智勇敢了。
野鸡群受了惊吓,扑棱起翅膀四散逃命,转眼逃得不知去向,它们虽然飞翔能力不强,但扑腾起来也有三四米高。
而那头猎豹一泼手,也衔着到嘴的食物离开了。
区里又恢复了先前的宁静,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徐常欢有些感慨,弱者的死总是平平淡淡。
徐常欢拿起背包,开门走出区,萧条的汇江市又出现在他的眼前。
虽然尸变的时间还不到一年,城市看起来也没有那么破败,但是徐常欢心里清楚,这一切只是时间问题。
一夜的好眠让徐常欢精神充沛,他继续朝着和昨一样的方向前进,准备走到城市边缘后,再回头寻找。
执着是一种力量,更是一种做饶态度,失去了执着,这个人差不多也就废了。
现在徐常欢一心一意的,就是要找到关青,不管怎么样,那也证明自己还有活力。
徐常欢穿过几条街道,看见前方路口翻了一辆悍马车,悍马车四脚朝,车窗玻璃早已破碎,一只丧尸上半身子钻进车中,好像在掏摸什么。
能吸引丧尸注意力的,就只有活人。徐常欢微微一惊,难道悍马车里面有人?
他急忙跑过去,一边就抽出了匕首,这把匕首是在军分区弹药库所得,冷钢锻造,无比的锋利,还没有见过血呢。
跑到车前,徐常欢一只手抓着丧尸的脚踝,大力一把拉出来,右手高举匕首,就要扎向丧尸后脑窝时,丧尸一翻身,徐常欢吃了一惊,哪是什么丧尸,却是大活人一个。
这人神情有点特别,大概三十岁的样子,嘴里还咬着一根手指粗的木棒,眼神迷离,定是带着三分酒意。
他慢悠悠地坐起来,对徐常欢道:“兄弟,你是把我当成丧尸了吧?”
徐常欢一惊之后,心中大喜:“终于找到人了。”
“大哥,就你一个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