哆哆哆。
封侯倚在门边扣了扣房门,正专心致志握着铅笔写字的卫霄抬起小脑袋,看向门边。当即推开小桌子,踢着两条小短腿,奔向花厅门口的封侯。被封侯一把抱起来,托着卫霄的咯吱窝,在空中转了数圈才揉到怀里。
“宝宝啊,有没有想叔叔啊?”封侯用额头顶着卫霄的小脑门,看着他那黑葡萄似的湿润又清澈的大眼睛,忍不住亲了亲卫霄白皙粉嫩,还有些婴儿肥的脸颊。
“想!”
卫霄点着小脑袋,说得很大声。他倒是真的喜欢封侯的性子,两人相处的非常愉快。封侯知恩图报讲义气,不会逼问自己任何不愿回答的问题,每天都会打电话关心他,让总被人忽视厌恶的卫霄有些感动。特别是封侯找了老师来教麦子,让他跟在一边听讲,并为他打算起今后的事,令卫霄十分的感慨。觉得就算是父亲,也不过如此了。
“这次来,叔叔可以多陪你几天。”
“叔叔不去上班么?”
“怎么?不喜欢啊?叔叔可是特地挤出时间来陪我们宝宝的。”
“呵呵呵……”卫霄东躲西藏,想避开封侯呵自己的咯吱窝。怎奈他的小身板整个被封侯抱在怀里,却哪里躲得开?
封侯笑看着眼前乖巧的宝宝,心头软绵绵的。封侯从不在卫霄面前说起闻家的事,他知道之中肯定有很多问题。但封侯查了很久,都查不出其中的原因。而且,孩子丢了这么久,闻家却一直没有动静,怎么看都不对劲。封侯自然不会傻乎乎地去通知闻家,把宝宝交出去咯。
封侯觉得刘赫在杜茳站遇到宝宝是上天安排的巧合,是他们与宝宝有缘。只要宝宝不愿回家,封侯以为自己可以养对方一辈子。什么钱啊,身家啊,都不用宝宝操心,他会一点点给宝宝攒起来的。封侯想到此处,揉了揉卫霄头顶上的黑发,往花厅右侧窗户边的小桌子旁走去,随口问道:“宝宝刚才再写什么啊?听观姨说你每天要写两页字,是不是?”
“嗯。”卫霄点着小脑袋道:“宝宝在写经书。”
“经书?”
“封叔叔。”
封侯正因卫霄的回答吃惊的当儿,在窗前写作业的麦子站起身朝封侯打了声招呼。封侯亦冲着麦子点了点头,示意她继续写功课。除了卫霄,麦子对任何人都很冷淡,封侯并不在意。他如今对麦子好,也不过是看在卫霄的面上捎带的而已。
“宝宝在写经书?”待麦子回座后,封侯转向怀里的卫霄,惊疑地问道:“是抄经书吗?观姨拿给你的?还是有人教过你?”
卫霄摇头道:“宝宝会,一直会写。”
封侯一时之间有些不明所以,但他是聪明人,转而一思就明白卫霄的意思了。
卫霄在封侯恍然大悟的目光中点着肉乎乎的下巴道:“宝宝不想骗叔叔,宝宝生来就会。”卫霄之所以说出来,是知道这个问题根本瞒不住对方。只要翻翻他的本子,就露馅了。何况,他还要念经,虽说他现在一般都是悄悄的避开人念经,但观姨就看到过,尽管没有在意,可见多了总会开始留意的。那么,作为主人的封侯当然也就知道了。与其到那个时侯,让封侯从管家的报告中得知,还不如他眼下亲口告诉封侯的好。
怪不得,怪不得!
封侯总算明白和尚为什么要抓宝宝,宝宝又为什么能看到鬼魂了。宝宝根本就是佛经中说过的灵童,是得道高僧的转世。这样的人生来就有一双慧眼,能看透世间的一切。而且,灵童的骨肉、魂魄都是无价之宝,经书上也说过,只要吃一块灵童的肉,喝一口灵童的血,就能得长生之道。封侯虽不信这样的话,但它确确实实是写在佛经上的,并且广为流传。
“宝宝。”封侯一下子蹿到门边,往走廊外看了看,随即合上房门,走到花厅中央,盯着卫霄的眼睛,正色道:“今天你告诉叔叔的话,可不能对别人说啊!就是你小刘叔叔他们也不能说,知道吗?”
“小刘叔叔也不能说?”
“对。”封侯严肃地看着卫霄,再次叮嘱道:“你小刘叔叔他们嘴巴不严,要是一个说漏嘴,你就要被坏人抓去了。”
卫霄还未及说什么,旁侧听到弟弟会被抓走的麦子突然插口道:“封叔叔也不准说出去,麦子也不说。”
封侯搂着卫霄,没有因为麦子是孩子而小觑,慎重地做了承诺。接着让麦子依旧留在花厅里把作业写完,自己取过桌面上属于卫霄的小本子,抱着卫霄去了书房,在书房内给卫霄普及了一些丰国内的常识,并告诉他什么是灵童,为什么不能说,会有什么样的危险。
卫霄没料到自己竟然成了图元星各个佛教国度内的‘唐僧肉’,暗中震惊并叹息良久,方对封侯疑惑他为什么默写经书的问题作出回答。“火车的窗窗上贴着纸头,纸头上有字字和图图,会发光。宝宝也想试试看,宝宝不会别的,只会写经书。”
其实,卫霄开始写经书确实是受了和尚的启发。另外,前世看的都有过熟能生巧的例子。比方主角是学炼器的,初时做出来的东西都不好,但他没有放弃,日复一日的钻研,总于成了炼器大师。这类型的多,卫霄认为还是可以比照着练习练习的。先前,他学着书里的人在舒郁的光芒下念经,收获颇丰。以此看来,情节也并非只能作消遣,某些观点,还是可以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