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坊位于长安城东,周围住的也都是商人。商人在大隋的地位并不低贱,虽然还是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最末,隋炀帝却对商人很是宽容,允许他们穿绸布,商人也可以参加科考,而许了商人这些好处,当然也要收回一些,那就是——商税很高。
一般商人都是十税二,也就是十两银子要交二两的税,这是相对于小商贩。如果是有商铺的商人就是十税四,也就是商家六朝廷四。这不得不说有点狠了,但是隋炀帝和你讲道理:我让你这低贱的商家能穿绸能科考,十税四已经很便宜了,要知道有些家世没落的高门氏族还没商人过得逍遥呢!
当然,隋炀帝也没有太过分,商人除了穿绸和科举,其他还是有分别的,比如不能住到城北那些达官贵人住的地方,再比如科举有功名的也做不得四品以上的官。
慕扶疏对于隋炀帝订下的这些律法都不清楚,三郎边走边说给她听。最近在重新增减律法,三郎也希望慕扶疏提提意见。
慕扶疏当然要提一些意见。她很喜欢前世的新加坡,那个国家的法律很严,很多人觉得太严厉,没有人权。慕扶疏却不觉得,她只知道在新加坡她不需要担心有小偷扒手,不担心被抢劫强x。为什么?就是因为法律严苛啊!
要不你去印度试试!那个又脏又乱到处都充斥着强x,她都不稀得去!
现代人自诩为有文化会思考,是高等动物,凶杀抢劫却仍然层出不穷。更别说这个大多数人不识字的时代。前身为什么会死,就是因为慕仲君的愚孝,为什么慕仲君愚孝。那也是律法严苛。
父母长辈打杀子女无罪,子女忤逆就会被判入监甚至杀头。而现在很多老人都是年轻的时候被父母苛待的,等自己老了就忘记了年轻时候被苛待的事。反而变本加厉在自己子女身上。
慕扶疏参与修改的律法是婚姻法和父母子女之间的义务。
前世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同样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父母不得遗弃、虐待子女,禁止溺婴和弃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从子女出生之时开始,不论男婴、女婴,不论是否患有重病、是否有残疾,父母都有义务予以抚养,有以上行为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慕扶疏对于孝顺两字有不同见解。他觉得若是父母不慈,小辈再孝顺那就纯粹是找虐。就大隋来说,很多地方还有溺死女婴的习俗。周围的人都见惯不怪,觉得很正常,很多接生婆在接生时,主家就会和她说好,若是女婴,生下来直接溺死就是,事后还会给接生婆红包。
对着残忍的习俗,慕扶疏无法直视。
她可以眼也不眨的炸死大批突厥人,因着那些人是土匪强盗,他们该死。却不能眼睁睁看着新生女婴被溺死。她们才出生,又碍着谁了?作为父母,你不愿意要女婴那干脆不要生啊!活生生的生命。还是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就这样溺死,在慕扶疏看来他们是犯了故意杀人罪。
三郎也觉得溺婴太残忍了,对于慕扶疏要将这件事写进律法也很支持。
两人边说边走,很快到了和富贵坊相邻的闻安坊。闻安坊处在西市和东市的相接处,这里住的都是小有家产的小商人或手工业者,都是没有土地,靠手艺过活的
在即将经过闻安坊坊门的时候,慕扶疏眼尖。看见了一个有些似曾相识的人影,她眼神好。仔细一看,吃惊的下巴都差点掉下来:那个肥胖的身躯分明是原身那个蛇精病小姑慕名花!
对于慕名花。慕扶疏的印象是个随时随地精神病发作、出口成脏且自我感觉良好的女人。
她想起杨惟爱说过要收拾老泼妇那件事,看来当初还少说了一句,这小泼妇一并收拾了才好呢!
不等她走过去,慕名花越见丰硕的身子居然快步奔跑起来,一阵风的经过她身边,脚步踢踢踏踏很是沉重,速度却也不慢。
她跑过慕扶疏身边时三郎将慕扶疏护住,身后四个护卫也呈扇形将两人包围。慕名花却仿佛没有发觉一样,一直往前去,最后边跑边喊:“……等等我……”
慕扶疏定睛一看,原来他们前面还走着两个人,一个脚有些跛、穿着深蓝色襕衫的男子,还有一个穿着浅灰色短衣扎脚裤的男子,一手扶着那跛脚男子快步往前走。
那跛脚的男子戴着沙罗幞头。一般戴幞头的都是有些家底且比较注意形象的,三郎就很少戴,因着慕扶疏觉得那样很老气。
那两个人听见身后的喊声,脚下走的飞快,可惜其中有一个跛脚的,两人怎么走也没慕名花快,很快慕名花就追上了两人,三个人在街上开始拉拉扯扯的。
慕扶疏悄悄对三郎说了慕名花的身份,三郎一脸嫌恶的走过他们身边,之间慕名花拉着那个脚不好的男子大喊:“……周郎你莫走……你的脚伤是因我而起……我要以身相许呀……”
“噗!”听着慕名花奇葩的话,再看向那个周郎一脸的“谁来救救我”的奔溃样,慕扶疏忍不住笑出声。
那位周郎实在是气急了,奈何他的袍袖在慕名花手里,身边仆役打扮的男子也因为自己是男人,不好上去拉,只能在一边“哎哎”的叫着,周郎一叠声的叫着:“放手放手放手……”
这时候那周郎见身边有人走过,脸红的几乎要滴出血了,慌不择言的对三郎道:“这位郎君救命啊……”
慕扶疏再也忍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