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时隔二十多年后的同学们都笑了,李均也笑了,他从小时候父亲对他的培养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要增加的学识,他的那一世也都是那样做的,以致于人家觉得他都不太像是温洲人。
那个到处是赚钱机遇的年代,温洲人都是到处去发财,鲜有读书的。
这片土壤似乎有着天生发财的基因。
在改革开放几十年后,温洲人被行为是这样一个群体——在全世界范围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被称为是世界上唯一可以和犹太商人比肩的群体、是世界上财富积累速度最快的群体、是世界上最能创业赚钱的群体、是世界上最懂得积累人脉的群体、是世界上最敢冒险把苦难当财富的群体,这个群体就是--“温洲商人“。
不知不觉走到了公交站点。
滴滴滴。
公交车来了。
坐上公交车,李均目光移向窗外,贪婪的望着这三十年前的市区,熟悉的街道,在记忆之中是抹不去的印象。
苍南高中。
不少学生是骑自行车,李均则是搭公交车去,这时候自行车可是奢侈品,几百块,一般家庭根本是买不起的,要知道魔都的有些工人一年这时候也才几百上千的工资,这么贵,温洲学生怎么有不少人骑得起,因为这时候温洲的大人们到全国做生意很多人赚到了钱。
温洲此时做皮鞋的家庭作坊比比皆是。
李均此时坐在摇摆的公交车上。
车在下一站停驻,车门哗啦打开,又有学生走上来。
一个扎者羊角辫的胖女孩背着粉红的双肩包,穿着校服走上公交车过道,握着铁杆,看到坐着的李均,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微笑着道:“李均,你好。”
这趟车是去苍南高中的,车上很多大部分都是高中的学生,见到熟悉的同学不足为奇。
但是此时李均却是说不出打招呼的话语。
这个胖丫他印象很深刻,她就是那个后来丑小鸭变白天鹅的女孩,她就是那个在高中时代努力学习只为引起自己注意的那个女孩,自己却是对她说你给我记着,你就是我的仇人,下次考试我一定会超过你!”
那时候自己那么……李均想来脸都害臊,怎么那么不懂温柔,真是一个只是会读书的书呆子吖。
十七岁的花季,别人的世界里充满着初恋,而自己却是榆木疙瘩。
现在这个女孩再一次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啊,呃,她好像喜欢自己,从高一入学的时候就喜欢……”
李均没想到重生之后遇见的第一个女孩就是曾经喜欢过自己三年的女孩,他一时不知道怎么反应。
林纪颖,你是否知道再过两年,你不再是胖丫头,而是一个大美女。
“李均,李均,你在想什么,我在跟你打招呼呢?”
李均回神过来,一笑。
“你好,真巧。”
这个笑让林纪颖扑通地心跳。
李均对自己笑了,明媚的笑。
此刻轮到了胖丫害羞得低着头……她喜欢李均一年了,可是李均从来没对自己笑过,这是第一次。
盯着林纪颖。
这么看人家女生,这个纯真年代,女生自然是不好意思的,看到林纪颖那么羞涩,李均才发现自己现在是个老司机了,好吧,他都是结过婚生个孩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