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我的八零年代>第一百一十二章 .霹雳手段,菩萨心肠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的书中描述他的家乡的时候,说他的老家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关晓军的家乡云泽地区跟莫言在书中的描述,几乎是一模一样。

这里民风彪悍,自古到今,出的最多的就是强盗、乱党、土匪、响马,这里人的血液中蕴含着一种先天暴力的基因,最喜以武力来说话,有视死如归的英雄好汉,也有甘当汉奸走狗的无耻之徒,他们在乱世中迸溅出一朵朵或绚烂或黯淡的血花,染红了整个云泽大地,野蛮的气息,直到今天和平的年代依旧留存。

所以这里是人命大案的多发地,一帮帮的亡命徒如同韭菜一般,割了一茬又一茬,连绵不绝,从未真正平静过。

每年不死几个人,那简直就对不起云泽地区这个“韭菜地”的称号。

这种情况一直到了新世纪后,依旧如此。

每年因为争抢宅基地,因为前面的人家的房子比自己家盖的高,因为自家的女人被调戏等等事情,都会死上好几个,灭门案件都不止一起,当然最多的还是抢劫杀人。

在无聊寂静的夜里,总有精力无处发泄的一帮年轻人聚在一起,在路边抓人找乐子。

他们心情高兴了,便会无缘无故的揍别人几顿,心情不好了,也会找人揍一顿,遇到女的,那就不止是打一顿的事情了,但凡有几分姿色,就会难以避免的被糟蹋,而且十个有八九会被杀死掩埋。

两千年的时候,就发生过一起三十多名外地小姐被杀死掩埋的连环大案,当时中央震动,云泽地区的局长当场就被撤职。

相比这些大案子,关晓军今天晚上遇到的这起抢劫杀人案,简直就是不值一提的“小事情”,也就是因为发生在自己身边,又一连枪毙了十三个人,这件事才被关晓军记住。

面对这些罪犯,关晓军毫不心慈手软,出手极重,不把他们打个半死,那就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只有把他们打死了,或者打的不能动弹了,这才能安心看守他们。

在那名摩托车主去派出所报案的时候,关晓军又将现场十三名青年挨个搜查了一番,见他们身上没有藏有利器之后,这才真正的安下心来。

他叹了口气,直接打晕了一名青年人,缓缓坐在他的背上,手中长剑不住的轻轻击打地面,“都老实点啊,谁敢再哼哼,我就先弄死谁!”

现场一片安静,连因为被打断腿而产生的呻吟痛哭声都瞬间消失,只有沉重的呼吸声在从这些人口鼻中响起。

关晓军从出现,到如今将他们打倒,声音之冷酷,手段之残忍,即便是这些小混混们也被吓得心惊胆战。面对这种狠人,没有一个不害怕的。

派出所所长马志和领着几个民警来到现场的时候,就看到在深秋清冷的月光下,一条马路中间,路面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一具具“尸体”,而关晓军就这么坐在一名“尸体”上,长剑横膝,旁若无人。

“死了这么多人?”

现场三个民警看到这种情况,震撼的无以复加,有一名连警棍都吓的掉在了地上。

马志和掏出手枪,指向关晓军,“你……你把他们都杀了?”

关晓军起身笑道:“马叔,是我,小军!”

他将长剑收回剑鞘,“这几个家伙可是不学好啊,大半夜的抢劫东西,还想杀人灭口,幸亏让我遇到了,不然肯定会出大问题!”

马志和拿着手电筒照了一下关晓军,顿时认出来了,惊讶道:“小军?这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在这里?”

当初的派出所所长洪新刚已经被调到区里当上了市公安局的副局长,而马志和则是在洪新刚上任之后的新所长,前两年关宏达没有退休的时候,马志和没少去关晓军家里走动,因此对关晓军也是熟识的很。

此人多年后,因为醉酒,把手枪丢了,被记了大过,所长也当不成了,成了普通的民警,但现在正是风光的时候。

他看到是关晓军之后,一颗心放了下来,将手枪放回皮带里,“这是怎么回事?”

关晓军笑道:“先把这些人拉到所里去吧,在这里说话不太方便。”

马志和一想也是,但是现场十来个人,他们却只有四个人,根本就没法将这些人拖走,最后还是找了几根棍子,让几个被打断了腿的家伙拄着棍子挪到了所里,只有三个昏迷不醒的人,则被他们拖死狗般的拖了回去。

回到所里后,将这件事问清楚之后,马志和极为奇怪的看了关晓军一眼,“小军,这大半夜的,你怎么还在路上晃悠?还有,你这把剑从哪来的?”

关晓军将自己练武的事情说了之后,马志和一脸恍然,“怪不得,怪不得!我还奇怪呢,你是怎么把这十来个小混混打倒的,原来你小子还是个武林高手呐!”

他笑了几声,面色严肃起来,“小军,你这虽然是见义勇为,但将人打的这么重,那可就有点故意伤害了,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的话,出手还是轻一点吧,今天还好没有打死人,不然的话,麻烦可就大了!这几个家伙,被你打成这样,在进监狱之前,得先去医院待上一段时间了。”

关晓军笑道:“马叔,我现在十二岁,按照如今的法律条文,就算是出手重了一点,也应该不会有问题的吧?”

马志和一愣,这才反应过来,对面这个孩子才刚满十二岁啊,可给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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