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样子的她,和在雨里学小兔子走路的年朝颜,没有任何区别。
讲白了,都是被爱的人。
所以,她们才会有如此放松的稚气状态。
厨房里。
宋曲挽起衣袖,冲洗她用心挑选的最为新鲜的排骨。
“我去换衣服。这个排骨,你洗干净之后,放到沸水里焯一焯,微微变色后,捞出来。”
“哦,好。”
宋歌走到门口的时候,停下,回身,对了,以后不要搭理陌生人。”
宋曲无奈地摇摇头,“知道了。”
宋歌眯起眼睛,打量妹妹。
宋曲今天出门时穿的是一件米色的风衣,显气色,也显得整个人的气质柔美很多。
此时,风衣脱下,宋曲上面是一件黑色半高领毛衣,下面是米白格子萝卜裤,身形修长,气质却比过往……嗯,真的多了几分温软的淡然。
他清楚记得宋曲的衣服大多都是基础色,这一身偏偏令他怎么瞧,怎么觉得自己的妹妹成了甜蜜的小女人呢。
“几个月不见,品味有进步。”宋歌便以逗趣的语气开口,
宋曲低头看看自己,抿了抿唇,唇角的上扬却出卖了她。
然而,宋歌呢,他还是想亲耳听妹妹说。
“林子唯帮你搭配的?”
呃,有这么的明显么?
其实,她本来今天想穿一身黑出门的,扮酷是她的强项,也是她的乐趣。
但是,她挑选衣服的时候,林子唯发来了视频电话。
林子唯竟然幽幽地说了句,“那件米色风衣,我好像没见你穿过,不喜欢?”
当时的她好窘迫啊!
因为林子唯还在屏幕那端,用委屈极了的小可怜眼神盯着她,令她觉得自己好像犯下了什么大错。
“这件风衣挺,挺好看的,是,是我还没有想好怎么搭配啦!”是的,风衣是林子唯某次出差回来送给她的礼物。
林子唯每次出门,只要超过48小时,基本都不会空手而回。
有一次,林先生送她的礼物竟然是一包火鸡面,也是相当可爱了。
“我记得你有一条米白色格子裤,可以配这个风衣穿哦!”
她当时听林子唯的这话,简直是瀑布汗了。
她的衣服,她自己都不太清楚。
林子唯他怎么能比她更清楚呀?
然后,她就参考林子唯的建议,这样穿搭着出门啦。
宋曲闪躲宋歌的目光,抿了抿唇,矜持地说,“是也不是。”
宋歌想了想,点呀点着脑袋,说,“我知道,衣服是林子唯给你买的。”
“哥!”宋曲一下子羞恼了,跺着脚,背过身态。
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哥哥,一点都不可爱。
宋歌乐了。
他也这才见好就收地去换家居服了。
之后,在宋歌的监督和教学下,宋歌亲自动手做好了最家常的三菜一汤:很爽口的酸辣小木耳,耗费工匠精神完成的糖醋排骨,简单却也需功力的番茄炒蛋,以及抚慰肠胃的清淡蔬菜汤。
宋曲盛好米饭,递给宋歌。
“谢谢。”宋歌接过米饭碗。
宋曲端着自己的那碗,在宋歌对面坐下。
是的,他们兄妹俩在家里吃饭,电饭煲呀砂锅呀都是放在餐桌上,吃多少,盛多少,不够的话,随时添。
“哥,暖暖最近怎么样了。”她通风报信后,辰少便到林家雨林带走了俞暖暖,听哥哥说,两人直接回了心岛。
宋歌微微摇头,实诚地说,“不知道。”
这段时间,阿辰撂挑子,欧豪国际这边,几乎是他独挑大梁,每天都忙得焦头烂额,哪有精力去关心这些。何况,他也有自己在乎的人了。
宋曲听宋歌这么说,心里咯噔一下。
看来,她哥哥是真的要叛变了,不然的话,凭她哥和辰少的私下交情,怎么可能完全不关心好友太太的近况啊,就算要避嫌,多少也应该关心一二吧。
“哥,你……”宋曲欲言又止地看着宋歌,小心地问,“那个女人,你和她之间……”
宋歌正闭着嘴巴,咀嚼食物,腮帮微微地鼓动,听妹妹这样说,腮帮不动了,目光幽沉地看着妹妹。
宋曲便眨了下眼睛,放下手里的汤勺,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排骨,放到宋歌的碗里,眼神坦荡地看着哥哥。
宋歌便笑了,咽下嘴里的食物,也给妹妹夹了一块排骨,说,“你担心的事不会发生。”
然而,听到宋歌这样说,宋曲还是不放心。
毕竟是亲兄妹,虽然如今聚少离多,但是,年少的共患难,这么多年里,相处时的点点滴滴,都足以令宋曲明白,她的哥哥是那种不会轻易动情,一旦爱上,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的人,这算是她哥的优点,也是她哥和未来嫂子,因为矫枉过正啊,因为水满则溢啊,因为情深不寿啊,因为情啊它不知何起,便也不知何去。
所以,“过分”了,便可能祸起,伤人伤己。
“哥,你……”
这个瞬间,宋曲愕然地意识到她能说出来的语言,都是那么的苍白无力。
她叹了口气,只能看着宋歌的眼睛,说,“哥,在地上,你是我唯一的亲人。”
宋歌又笑了。
他垂下眼睛,欣赏晶莹的米粒,以玩笑的语气问妹妹,“林子唯呢?”
“家人。”
“……”
宋曲看着宋歌,声音坚定地说,“哥,你是我的亲人。哥和林子唯都是我的家人。”她要做他们的小太阳。
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