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瞬间,她的心脏倏忽地怦然跳动。
她也才因此知道,原来人的心真的会动,在心脏无声搏动之外的,自己能够清晰地感应到的,准确地说,是自己能够“听得见”的心动。
在这之前,她的心没有如此美妙地悸动过。
在这之后,她的心也没有如此美妙地悸动过,包括慕容辰这样在更优秀的人。
在他面前,她心如止水。
所拥有。
形状非常漂亮的桃花眼,淡金色的光晕里,眼神甚至明亮清秀。当他定定地望着她的时候,莫名地,她感受到穿越过重重岁月风涛,终于找到她的那种温柔到极致的专注,好像他那夜出现在那家异国里的特别酒吧,只是为她而来,风尘仆仆,甘心乐意。
于是,她的心动了后,就本能地慌了。
平生第一次,她率先移开视线,躲开一个男人的深情目光,后来,趁着跳舞的人越来越多,于最喧噪之时,她无声无息地离开酒吧。
然而,一切似乎都是注定的。
没过多久,她在巴黎再次遇见了宋歌。
那段时间,是林白白每年给她的“固定假期”,她很喜欢巴黎,所以,每年都会过去转转。
在一条开了很多鲜花店的小巷子里,他们狭路相逢了。
当时,她正考虑要不要买一朵花,送给距离她几米远正随着音乐转圈圈的小女孩。
是的,在外国的街头,经常可以看到这些天然萌的小女孩,纯真又浪漫,轻易就以她们甜美的笑容,吸引了人的目光,是旅客的心脏柔软得一塌糊涂,用网络流行语说,心被萌化了!
就在她决定买一支玫瑰,送给小女孩,专注挑选的时候,她无意识地挪动脚步,肩膀轻轻地被人碰了一下。
“不好意思。”
清润的声音,情绪很淡,就像冬日的雪气,令她的心在巴黎40度的高温天气里,一下子就凉了,整个世界也因为安静了。
她缓缓地侧身,抬眸,视线越过男人线条流畅的肩膀,看向他的脸,不由自主地怔忪了瞬间。
因为对上他的眼睛,她又“听见”了心动的节拍。
她垂下眼睛,没有说话,只是将挑好的黄玫瑰,交给了花店老板。虽然她只打算送给小女孩一枝,她却是挑了一大把。
每一朵都是含苞待放的状态,晶莹的露珠安然地栖息于金灿灿的花瓣上,反射出彩虹的光芒,生气盎然的美丽,格外充满了感染力。
她抱着买好的花,走向还在随着街头音乐转圈圈的小女孩,抽出一枝,弯下腰,递给她。
小女孩眨了下眼睛,拎起裙摆,向她行了一个可爱的公主礼,用法语对她说了“谢谢”,落落大方地接受了羞涩待放的玫瑰花。
如今回想起来,她真的走在一条早已预备好的道路上。
在法国遇见的小女孩,她那么喜欢,就是因为她没有度过那种真正的童年。
童年的不幸,影响了她半生的命运;温澜的到来,也必然影响她余生的每一天。
很明显了,自从温澜与她一起生活,她生活里的大大小小的风浪,很快便都能平息。
那天,她抱着一捧温澜最喜欢的香槟玫瑰,回到位于galeriee附近的一家酒店。
从电梯里出来,她明显地感觉到异样。
她脸上没什么表情地循着感觉看过去,长身玉立的男人,左手揣在黑色长裤口袋里,右手举着手机,正接听电话。他缓缓地侧过身,清秀的目光,准准地定定地落到她身上。
无声对峙了十几秒,她脸上越发没有什么表情,还是迈开步伐,走向他,因为她的房间,就在走廊尽头。
拿出房卡开门——
“久仰大名,慕容瑶瑶。”
八个字,令她的心脏陡然一缩,要不是她定力深厚,开门的细节,必然出卖她的内心波动。
对方既然准确地报出她的家门,联想酒吧的邂逅、花店的偶遇,她的脸皮陡然发麻!
这说明什么?
说明她暗杀那个领导人的事,这个男人必然知晓。
那晚,他是尾随着她,才走进了那家酒吧。
之后,不出她所料,对方果然顺势提出聊聊的邀约。
她没什么可怕的,欣然同意。
之后,也不出她所料,对方坦率地报上自己的身份后,以她暗杀那位领导人的证据要挟她与他合作。
就这样,她和一个叫宋歌的男人,产生了长达数年的羁绊。
她负责给慕容辰的一些业务制造麻烦,以此增加慕容辰对宋歌的信任和业务能力的肯定,因为刚刚合作那会儿,宋歌似乎尚未完全得到慕容辰的重用。
然而,以慕容辰的为人,以宋歌的精明,无论用感性还是理性去思考,她都不相信宋歌会背叛慕容辰,除非他们之间有深仇大恨,直到宋歌亲口说,“我最看不惯慕容辰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家伙!”
她才渐渐地相信了宋歌的一派胡言。
因为嫉妒的确能像猪油蒙蔽一个人的心眼,令其发昏,直至毁了自己,她母亲就是典型教材。
他们的第一次合作,发生在洛杉矶。
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那天晚上,为什么她会诱惑宋歌,好像自己在男女交往方面,很是随便,放得开……
现在想想,是基于对自己的强大自信吗?
既然当时的她不相信宋歌会背叛慕容辰,那么,也许他对自己的威胁,其实不过是他接近自己的一个幌子而已。
然而,她对宋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