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水河,蜿蜒着绕着长安缓缓的向东流去。
寒冷的冬季,气温低的惊人,负责戍卫长安的禁卫军士兵,一边挺直了腰,注视着过往的行人,一边努力的令身体多有些活动,以此来取暖。远远的一辆马车缓缓的驶近长安城的城门。
马车的主人掀开车帘,苍白的脸上泛着丝丝的红晕,明眼人一看就知此人定是带病之躯,只不过身体最近似乎有了些好转。
他抬起头来轻叹一声道:“陛下,臣回来了!”
在这马车的周围,数十名高大的骑兵紧紧的护卫着,领头的是一名十几岁的年轻骑兵,他生的较常人更为高大,而且眉宇间隐隐透着一丝忠厚的老实样子。
他见了主人掀开车帘,忙策马奔到车边,关切的道:“候爷,您别这样,小心伤风!”
那人笑了笑,平淡的道:“这点小事,还碍不着本侯,所谓病久自医,本侯自己的身体,自己如何不知,更何况本侯这几日正拜读了李云所送的《伤寒杂病论》已颇有所得,卫青,你太过担心拉!”
卫青憨厚的笑了笑,还是将车帘给放了下去,他自然知道这车中人的身份是万万不可有闪失的,因为车中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卫青的恩人,平阳侯曹寿。
曹寿无奈的一笑,卫青确实是一个尽职的下人,这点毋庸质疑,否则他也不会事事将此人带到身边,虽然到目前为止,卫青依然是一个骑奴,倒不是他曹寿不想恢复此人的平民身份,正是因为看重卫青,所以曹寿才将他带在身边,希望尽这残身好好培养,将之培养成一名合格的将军。
曹寿这次进京。实在是有重要的事情,否则他也不会抱病冒着寒冷的冬天跋涉来到长安。
作为大汉到目前为止,高皇帝所封的一百五十侯的实际代表人,他必须进京,向天子进言:科举的规模不能太大,否则天下必危。
曹寿与天子相处多年。他自然知道天子的想法。天子是想将所有的过失一个人承担,给太子留下一个完美地政治气氛。
但这世界上本就没有完美之事,科举牵涉到的利益实在太过庞大,仅仅是十天,科举昭示发出仅仅十天的时间,就有十七家侯写来书信与曹寿,言辞间尽是不满。
曹寿看着那些书信,他当然知道。这些人可不是为的什么‘天下苍生’而是为了自家那一亩三分地着想,因为天下的名门大族,纵使他府上如何风光。能继承爵位的始终只有一人,而剩下地子孙,自然是要靠举荐之类的方法,弄到一个爵位或者官位来平衡,否则家中斗争势必越发的激烈。再者说,科举虽然明眼看过去,实在是好。可实际上哩?
大汉目前的用人机制无非举荐与征辟,举者,举孝廉,举贤良。举方正。怔者,征有才。这样的方法虽然难免出现遗漏,可效果却是实实在在,它不仅仅避免了一家一派的独大,更加有力的保证了官员的道德地操守。
倘若科举大兴,那么势必将出现官员徒有学问,却无道德的尴尬局面,到时候由于官员只需要学问。而不需要道德,那么势必将导致真正的道德沦丧,礼乐崩坏,官员贪污成风。
所以于公于私,他都必须向天子提出反对地意见,虽然他也知道科举是良策,是大量一起用人才的好办法,可是在没有有效的保障官员廉洁的措施之前,科举实在不应该匆忙的拿出来,提上议程,在他看来,科举至少需要十年以上地准备和精心谋划,更需要大量的相关措施出台,以此保障官员的廉洁,纵使那样也需要逐步实施,以此来减轻世家大族的反对,并作出一定的补偿来安抚那些家族的不满,否则纵使科举最后成功地贯彻下去,但是作为科举之制的提出人李云势必将落的和商鞍一样的下场――自古以来首先打破旧制度的人,都无一例外的有此下场,曹寿实在不愿意李云也有这个下场,毕竟他还年轻,前途依然不可限量。
为人臣子者,不仅仅是为天子提供计策,更是在天子做出某些危险动作时,及时的阻止他,将危害降低到最小,甚至不惜直接顶撞,此所谓之为:真丈夫!
马车驶过城门,见了马车上标记的禁卫军士卒,忙一就激灵,手中地武器高高举起,向马车中拥有着世袭侯位的尊贵人物敬礼。
………………
刘彻带着一队骑兵飞一般的扑向林中的一头野猪,红通通的眼睛中闪着兴奋的神色,千万不要以为刘彻是那种娇生惯养的软弱公子。
刘彻四岁就开始和人学剑,十岁骑马,十二岁就单独的射杀过几只野狼,到今年十五岁的他已是生的结结实实,平日里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斗兽,越是凶猛的野兽他便越喜欢斗。
而野外的东西毫无疑问的更加凶猛,而他也更加喜欢。
这队骑兵很有默契的四散而上,死死的盯住这头野猪,公孙鳌更是冲在最前头。
公孙鳌的年纪与刘彻相差不大,在随身保护着刘彻的数十名骑兵中以他的骑术最为精湛,也最得刘彻喜欢,他自然知道巴结好年轻的太子对自己的重要性,因此每次出猎他总是冲在最前面。
今天他运气实在好,居然在这冬天远远的就看到了猎物――这头倒霉的野猪,刘彻见了自然高兴,虽然野猪没有熊那么凶猛,也没有熊那么耐玩,但是有总好过没有。
公孙鳌怪叫一声,首先将这头倒霉的野猪的退路村住,手上的武器死死的挡在了这野猪的后面,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