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青春校园>盛世军婚:大叔,劫个色>第一百三十一章喜欢花多一点还是茶多一点?

“别怕,我在……以后不会了……”抱着她,她这么相信自己,可他呢,竟然不管不顾就要了她,他可真是个大魂淡呢!

“嗯……”表示不想说话。

“要洗洗吗?”软软的带着婴儿肥的脸蛋上,几根凌乱的发丝,很是碍眼。

轻轻的刮到耳后,就那样看着她,仿佛这就是人世间唯一的幸福似的。

“……”她只是在想,到底是什么让这个温柔的男人突然变身大野兽把她彻底吃干净的,是因为刚才出现的那个男生吗?

可他明显未成年好伐?

……

一路上,两人很有默契的都不说话,有种要死磕到底的架势。

看着一旁的人满脸阴云仿佛下一秒就要下雨似的。

“说话!”夜辰绷不住了,看到他这样,肯定是已经见到了丫头,却又不把人带走,蓝卿那个sè_láng,王八蛋,贱男人!

“说什么?你不会自己看!”亮出半边脸,“刚才就应该让你去,他还能赏你一杯羹!”

简直快气死他了好吧,什么叫‘不认识人’,这也就罢了,她竟然只顾着睡觉不管不顾……

夜辰也是微微错愕,很明显,这是巴掌印子,难不成是小青梅搞啥幺蛾子?

还是这货得罪过她,让她生气了才导致不跟着走。

“夜辰,我们找个地方先住着吧,只能找单独的时间,找她谈谈了,因为……情况远远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或者说这种结局,是我们无法预料和掌控的。”他已经可以肯定了,刚才她眸子里全是陌生,那种清澈的眼神只在之前的男人身上出现过。

“???”满头雾水。

“就是说,倾城很有可能……忘了所有,她打了我,还骂我是入室抢劫的人,说我们不准伤害她男朋友!”

一定是他,是他趁着她理智不清的时候逼迫她许下的承诺,简直就是心机男。

夜辰已经懵逼:要不要这么现实?

那个男人才失忆,她也赶上潮流?

最让人气愤的事就是……什么叫男朋友?

不行,一定要问问清楚,一定要带走她,不然她将来会恨自己的。

……

一觉醒来,睡得舒服。

就是身上感觉很是清爽,还有淡淡的茉莉花香味,又像是花茶的味道。

喵的,那个坏蛋竟然又看光了她!

她生气了!

后果很严重!

看着镜子里如此美丽的自己,忍不住笑了,很是萌萌哒的撒娇又是拍照。

看着脖子上……

“蓝卿!你个杀……王八蛋!啊啊啊!你给我出来!!”这个王八蛋,嘤嘤嘤,竟然敢对睡着的她做坏事。

太可恶了哇。

正在烧菜的某卿胳膊一抖,白皙的皮肤上,多了一个红色印子,很是显目。

他没干什么,只是……给她洗了个澡……然后……亲亲了几口,最后泡了冷水澡的嘛。

这丫头,果真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炸毛呢。

不过,他们的爱情,从她醒来的那一刻开始,此生,头可断血可流,决不能放她走。

仔细的端着熬好的红枣粥,赶上了二楼。

为了避免二人世界不被打扰,就让老娘住上了顶层,他们嘛,自然是如胶似漆呢。

“你太过分了!”嘟起嘴吧,窘着眉毛,本来的婴儿肥因为这个动作让小脸有点皱巴巴的。

“饿了么?吃点吧?”别开眼睛,这丫头怎么就忘了,房间里还有一个大男人呢?

看着他的样子,她狐疑的看了看自己,三秒钟之后,魔音穿耳:“啊啊啊啊啊啊……”她竟然大白天又被看光了!!

“蓝卿,你个混蛋,除了占我便宜,你还能干什么!”赶紧钻进被窝,只露出小脑袋,想了想又不对,连带着脑袋一起钻进去。

“……”哪里有?

除了昨晚,分明被压榨的那个才是他好吧?

这怎么有种贼喊捉贼的赶脚?

“你粗去,我不想跟你说话!”果真,传来了脚步声。

原来,他也没想预想的那么爱她,原来,得到之后,男人的潜意识里都是一种动物。

“魂淡!”就不知道哄哄她么,就这样走了?眼尖的她才看到那碗红枣粥,“嘤嘤,饿死我了!”

放下碗的时候,却是泪流满面,是她太矫情了吗,那么好的男人,是个女人就会喜欢的,那么优秀,可她却想着只让他属于她一个人。

也许是听到了声音,就看到了哭成泪人的某妞。

“别哭,对不起,我……我以为你要跟他走……”他慌了,原来当爱深入骨髓的时候,最害怕的竟然会是失去。

“你个qín_shòu!你是我男……男朋友,我为什么要跟他走?你个骗子!骗子!你只顾你自己……”看着他隐忍的表情,竟然有种难受的感觉。

“倾城,相信我,你是我的第一个女人,也是最后一个!”那就让他们彼此都活在梦里吧,“其实他是你哥哥的朋友,一直都在暗恋你,你叫夜倾城,你有个哥哥叫夜辰,他们反对我们在一起,因为我……有点穷……”

如果让别人知道这句话,一定是撞豆腐而亡的,穷?

身价单位拿亿万来算都叫穷,那年薪十万的人,岂不是都是捡垃圾得了?

“傻瓜!你怎么了?”她感觉到他哪里不舒服,也感觉到他心里的痛。

“没事。”只要你愿意,什么样子的梦,都可以为你编织。

哪怕我的一个谎言,要用一万个谎言来圆,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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