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三味书屋,苏庆知问道:“上次听你说女朋友是咱们县的,这次聚会怎么没带过来?”
贺伟仰着脑袋,像一只骄傲的大公鸡,鼻孔里出气道:“那怎么行,我俩刚确定关系,感情还不太稳定,万一带来了被你们这些大学生撬墙角,哥们哭都没地方哭。”
苏庆知鄙视他:“得了吧,就你那眼光,只要是个女人就能称之为美女。明明是个炒年糕的不良少年,偏偏却喜欢吃臭豆腐……”
两人一边斗嘴一边向前走,过了一会,贺伟停住脚步,点了根烟,吐着气说道:“老苏,哥们快要结婚了,我当你是兄弟,到时候你可一定要来。”
苏庆知脚步一滞,讶然道:“这也太快了吧?你今年才20,是不是有点早?”
贺伟说:“年龄不是问题,关键是我爸妈不同意,他们看不上林宁。”
林宁是他的女朋友,苏庆知曾在电话里听他提到过。
“为什么看不上她?”
“林宁是个哑巴,不会说话……”
苏庆知看了贺伟一眼,身材高大魁梧,脸上菱角分明,说不上帅气,但绝对属于看着舒服的那种。
自身条件不差,家里又不是特别穷,根本不愁娶不到媳妇,而他却要跟一个哑巴结婚,难怪家里人不同意了。
苏庆知问:“确定是她了?”
贺伟点点头,面带回忆之色:“哥们刚出去打工那会,钱包被人偷了,身份证什么的全部弄丢了……人生地不熟的,连份工作都找不到。”
“哥们运气也背,钱包是在车上被偷的,刚下车就看到一个小孩子走丢了,当时就寻思着把他送回家,结果屋漏偏逢连夜雨,被当成人贩子暴打一顿。”
“没过多久,那地方的人都知道我是‘人贩子’了,连要饭都没人赏一口,连着四天没吃过东西,渴了就去河里边吧啦点水喝,差点饿死在路边,幸亏遇到了林宁。”
“她是个哑巴,不会说话,不过心眼特别好,给了我一个馒头一瓶水,又帮我把伤口包扎起来,她在地上写字,告诉我说她叫林宁,今年十七岁……”
“我当时就觉得林宁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孩,不管你信不信,反正哥们觉得比咱们班楚歆、苏文婉她们还漂亮。”
贺伟吧啦吧啦说了一大通林宁的优点,仿佛是在担心苏庆知不认可她。
苏庆知笑了笑,当初贺伟把楚歆敬为仙女,现在有了女朋友,便觉得仙女也不过尔尔,还是自家女朋友漂亮……
大概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文一班的“三朵金花”长相都是万里挑一的存在,林宁如果真的那么漂亮,肯定不会等到贺伟千里去相会了,恐怕早就嫁作他人妇了。
不过,她的长相应该也不差,不然贺伟也不会看上。
尽管情人眼里出西施,但有句话叫做“一白遮百丑,一哑遮百优”。
按照大多数人的眼光,即便林宁有一万个优点,也会在哑巴这个缺陷面前显得黯淡无光。
娶一个哑巴媳妇,连最基本的语言交流都是麻烦,更不用说别的了。
相爱容易相守难,婚姻是一辈子的事儿,谁知道贺伟是不是脑袋发热一时冲动呢,万一过段时间他嫌弃人家了怎么办?
“咱们现在都是成年人,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想好了就去做,别人的意见只是参考,最终还要看你自己的想法。”
苏庆知没有劝他,路是自己选的,该怎么走自己看着办,毕竟他们现在不是三岁小孩了。
贺伟听了,掐断了烟头,丢在地上用脚尖踩了踩,兴奋道:“哥们就知道你跟别人不一样,他们都劝我别被猪油蒙了心,你是第一个不反对哥们娶林宁的……”
苏庆知翻了个白眼,我哪句话说不反对了?
我只是不发表意见而已。
他正想开口解释一下,贺伟摆摆手,拍着他的肩膀道:“啥都不说了,咱们才是好哥们,等我结婚的时候,那些反对的一个都不请,但是老苏你必须得来,证婚人这个差事就交给你了。”
苏庆知嘴角抽了抽,狗日的同学会自己压根就不应该过来,这算不算给自己挖坑?
聚会的地点定在金丽酒楼。
这家中餐馆在县城很有名,环境不错,菜适中,适合还没有收入的学生来这里消费。
苏庆知的宿舍曾在那里的“兰花厅”聚过餐,当时楚歆、林疏影都有参加。
快到金丽酒楼的时候,遇到了几个同班女生,也是来参加同学聚会的。
其中一个女生是陆晶晶,高三时候跟楚歆一个宿舍,曾给苏庆知写过情书,但是被林疏影截胡了……
“怎么,认不出来了么?”
陆晶晶朝苏庆知笑了起来,女大十八变,变的最快的当属大一的女生,从下里巴人到阳春白雪,只用一个学期就够了。
苏庆知笑道:“咱们班的女生越来越漂亮了,亏得是来参加同学会,如果走在大街上,我肯定不敢认的。”
陆晶晶朝他眨了眨眼睛,打趣道:“我这么漂亮,当初给你写情书还不是被你拒绝了?”
旁边几个女生显然不知道内情,叽叽喳喳的向她打探什么情况。
事情过去这么久,陆晶晶也放下了,大大方方的说起了当时“年少春衫薄”的故事。
贺伟听了,低声揶揄苏庆知:“陆晶晶还可以啊,你就没什么想法?”
苏庆知说道:“你要有想法,我不介意当一次红娘……”
几个人说笑着,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