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诺曼征服开启的公元1066年,会被视为维京时代的结束。
不过,仔细研究诺曼人的地缘背景,却会发现“诺曼人”,原本就是“维京人”的一部分。
所谓“诺曼”一词,是法国人对维京人的称谓,原意为“北方人”。
在维京时代,这些来自北欧的掠夺者,并不仅仅侵扰不列颠群岛,任何维京战船可以抵达的土地,都处于他们的攻击范围。
与英格兰隔海峡相望的法国,自然没有可能幸免。
此时的法国,正处在法兰克人的统治之下。
在入侵西罗马故地的日耳曼诸部中,法兰克人可以称得上是最成功的一支。
他们先是在法国的土地上建国,然后在著名的“查理大帝”,又译为“查理曼”的率领下,在公元9世纪初,征服了日耳曼尼亚和意大利大部。
尽管,法兰克人和查理大帝,试图将自己定位为,罗马帝国的继承者,并因此加冕为罗马皇帝,
但仍在遵循日耳曼习惯法的法兰克人,此时还没有建立一个,中央集权式国家的经验。
遵照日耳曼人的习惯,查理大帝在离世之前,将他的帝国,平均分配给了三个儿子,史称:西法兰克王国、中法兰克王国、东法兰克王国。
很显然,这种看似公平的做法,只会让一个,正处在发育中的帝国迅速瓦解。
公元9世纪中,这三个王国,正式分裂为D立国家,并最终成为了法国、意大利,以及德国的前身。
对于日耳曼人来说,虽然有罗马人管理一个庞大帝国的经验在前,但他们却还是更愿意,遵循历史规律,自然进入“血统分封”阶段。
这也是为什么,从公元5世纪末,到16世纪初的整个欧洲中世纪,会被认定为是“封建时代”。
讽刺的是,机械对照西方历史的后世部分我国史学家,却将结束封建时代的秦帝国,定位为了我国“封建时代”的开端。
事实上,如果你们认真研究“封建”制度的含义的话,就会发现,周王朝所经历的那800年,才是我国真正的“封建”时代。
如果一定要认为法兰克人,曾经代表日耳曼人进入过帝国时代,也只能将之定性为,一世而亡的“查理曼帝国”。
此后,由“东法兰克王国”,升级而出的“神圣罗马帝国”,同样如此。
神圣罗马帝国名义存续于,公元962-1806年。
以至于这个,被伏尔泰称为“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的“德意志第一帝国”,内部生成有数百个,互相独立的封建小国。
“德意志第一帝国”的称号,来自视自身为“德意志第三帝国”的n粹德国的认定。
两者之间的“第二帝国”,即为1871–1918年期间,由普鲁士人建立的“德意志帝国”。在东法兰克王国,试图以“神圣罗马帝国”之名,继承罗马和查理曼留下的遗产后,语言上已经拉丁化的西法兰克王国,
并没有进入这个新的Z治体系,而是很快接过“法兰克”的大旗,直接以“法兰西”之名立国,标志为公元987年,卡佩王朝的建立。
这种Z治上的继承关系,以及地缘属性的变化,甚至可以从“法兰克”与“法兰西”,这两个名字的变化中看出。
简单点说,“法兰西”之名,实际就是“法兰克”之名的拉丁式读法,在德语中,法国仍然被称之为Frankreich,意为“法兰克王国”。
回到“诺曼征服”的话题上来。
建立诺曼底公国的维京人,是在公元10世纪初,登陆法国沿海地区,并沿着塞纳河上溯,持续对当时的“西法兰克王国”s都B黎发动进攻。
由于无力依靠自身的力量,消除维京人带来的威胁。
诺曼人被允许在以,塞纳河口为中心的法国沿海地区,建立名义隶属法王,实际保持D立的“诺曼底公国”。
一个半世纪后,已经洗脱海盗污名,完成“封建化”的诺曼人,并没有淡忘他们的“海洋”属性,开始针对不列颠发起征服。
对照后世的天朝历史,诺曼人之于英国的存在,表面上看,有些类似于结束战国七雄格局,建立第一个中央集权王朝的大秦帝国。
区别在于,秦国本身是七国之一,而诺曼人在地缘属性上,则是来自域外的法国。
单从族源上看,诺曼人与先前那些入侵不列颠的维京人,甚至与“盎格鲁-撒克逊人”一样,都系出日耳曼民族。
然而,在整个“西法兰克”,变成拉丁化“法兰西”的情况下,进入法国封建体系的诺曼人,
很自然的,也成为了一群说着法语,学习法兰西Z治、文化的法国人。
其对不列颠造成的直接影响,就是好不容易整合到一起的英格兰,迎来的却是,一位**语的国王。
纵观后来的欧洲历史,由于各国王室间,错综复杂的血缘关系,一个国家迎来一位,外国国王的情况屡见不鲜。
比如,后世的英国w室,亦拥有德国血统。
诺曼征服的不同之处在于,对英格兰Z治体系的改动要大得多。
除了从英格兰人手中夺得王位以外,诺曼人还从法国,带来了一整套的“封建”体系。
在诺曼王朝期间,99%的封建领主都为诺曼人。
换句话说,“盎格鲁-撒克逊”m族属性的英格兰人,此时完全属于被征服者的地位,并且面临着,被融合成为法语m族的尴尬境地。
这并非是危言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