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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低头看了看亨特的四条腿,的确有一条腿上有一块很明显的伤疤,是被炮弹炸的,刚才看到它走过来时前腿就有点跛,忽然对这条警犬充满了敬意。这算是上过战场的有功之臣,的确是应该善待它。
跟四叔打了个招呼,拿来了链子,秦风就牵着亨特回家了。亨特似乎对秦风也很有好感,根本就不用招呼,紧紧跟着他,到了家里抬起头望了秦风一眼,那意思似乎是在问,它应该待在哪儿。
家里以前没养过狗,明天还要给它搭个临时的窝,秦风找来几张油毡,放到自己卧室的门口,又找了几个纸箱子,临时随意搭了一个窝棚,就算是亨特的新家了。亨特对这个新家也不嫌弃,不用说自己就钻了进去。
有了警犬守夜,秦风心里就踏实了许多,进了自己的卧室,看看时间都两点钟了,困意袭来,也懒得洗漱了,直接躺床上就睡了。
这一觉睡得很香甜,一睁开眼都早晨八点多了,霍月兰在院子里喊着秦风的名字,让他赶紧起床吃早餐。
秦风从床上爬起来,先刷牙,再洗脸,刮完胡子来到堂屋里,看到所有人都起床了,围坐在餐桌前等着秦风。秦风坐下后大家开始吃早餐,喝了几口粥,秦风对秦明月说道:“爷爷,我今天想带表哥和表妹去翠霞山里转转,打几个野味给表哥表妹尝尝,没问题吧?”
“问题倒不大,但不要进山太深了,林子里不安全。”秦明月说道:“不是说昨晚那个杀手进了林子了吗,你们上山可要加点小心。”
这么一提醒,秦风心里还真有点担惊受怕起来,谁能保证那家伙进了林子就一定出不来了。职业杀手都受过特训,有很强的自救能力,野外生存的能力应该也不差,否则他也没那么大胆子深夜里逃进深山里。
想到这,秦风点点头,刨了几口饭后想到龙剑,小分队留在武警中队集训,何不把他们拉出来,来一次搜山竞赛,提高下实战能力。如果真跟那个杀手遭遇,小分队就可以派上用场了,经历一次生死考验比任何训练都有用。
吃完早餐,秦风摸出手机拨打龙剑的电话。电话接通后,秦风问道:“龙队长,这几天训练进展得如何?战士们有提高吗。”
“还不错,提高都挺快的,你介绍的两位教官教习得很好,跟我们现在都打成一片了。我跟军区首长汇报过了,首长也很满意,静等着我们出成绩呢。”龙剑很高兴地说道。
秦风笑了笑,道:“那就好。现在有个实战的机会,你马上带队到秦家庄来,让我二伯和六叔也回家休息一天。”
“啊,真的假的,什么实战机会?”龙剑兴奋地问道,现在最缺的就是实战,理论需要与实践联系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秦风说道:“来了再告诉你,马上带队伍过来。不过你们最好是便装,武器要实弹,先拆卸,进了山再组装。”
“好的,我们马上过来,两个小时后见。”龙剑说道。
挂了电话,秦风从房间里走出来,看了眼满脸兴奋期待的霍秀秀和霍天启,两人都换了一身衣服,霍天启是牛仔裤和夹克衫,霍秀秀则是一身女士猎装,穿高帮皮靴,看起来十分的英挺。
秦风说道:“你们这鞋子进山不行,长时间走路磨脚不说,还比较打滑,好看是好看,可是不实用,换两双鞋吧,秀秀穿你小姨进山采药的鹿皮鞋子,表哥你穿我的旧鞋子。”
“我这身猎装跟那种鞋子搭吗,那看起来都怪,难看死了。”霍秀秀噘着嘴说道,爱美的女人去任何地方都要穿戴得美美的,哪怕是进深山老林也要臭美一下。
秦风笑道:“行了,臭美也分时候,你是去打猎,不是去参加选美,谁在乎你穿得好看不好看。你要嫌那鹿皮鞋子不好看,一会我给你找一双防爆军靴。”
“呃,这还差不多。”霍秀秀眉开眼笑道:“我就知道风哥最疼我啦。”
三个人收拾了一下,准备好腰刀和弓弩弹弓,伊洋和伊美到诊所去晃了一圈,偷偷溜出来,跑回家来,闹着也要进山去打猎。这两小姑娘从小在丛林里长大,丛林生存经验丰富,而且也有一手绝活,秦风没拒绝,让她们换了衣服和鞋子,带上柳叶飞刀。两人穿上她们从嘎瓦蛤出来时穿的劲装,腰里系着腰带,腰带上是一圈柳叶飞刀,头上扎了头巾,看起来英姿飒爽,别有一番风味,看得霍天启目瞪口呆,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真漂亮,哎,你们这身装扮看着像是哪个少数民族啊,跟彝族的民族服饰有点像,真是别有一番风情。”霍天启夸赞道。
伊洋翻了个白眼,一脸傲娇地说道:“我们不是彝族,是羌族,羌族的祖先都是以狩猎为生。”
“哦,难怪。”霍天启转着圈看着两人,满意地点点头,说道:“不错,着实不错。哎,你们有没有兴趣跟我去南华,南华很繁华的,有很多好玩好吃的,我介绍你们到剧团里演出,如何?”
“不去!”伊美直接拒绝道:“风哥去我们才去,他在哪我们在哪里。”
霍天启来了神,下定决心一定要泡上这两个小辣椒。昨天他已经问过秦风,自己能不能下手。秦风没反对,但也没赞同,只是说你随意,看你的手段了,你要能让她们死心塌地跟着你,那最好不过了。
坐等了一会儿,一辆军用越野车和一辆军用卡车开到了秦风家门口,龙剑带着十一名特战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