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尼族军队做邻居果然没好处,营外巡逻的士兵竟然和尼族营外巡逻的士兵打起来,发生了两次冲突,造成了多名士兵受伤。
一问才知道,双方警戒的范围都是150平南(“平南”意思是“臂”或“臂长”,大约1米多),而迪那奎亚的兵营和尼族兵营总共相距不过300多米,半里多地,双方巡逻队巡逻,互相指责对方越界,结果就打起来。
尼族的统帅给我发来照会,威胁如果迪那奎亚不后退,后果自负。
我靠,真丫牛逼!
我想了想,觉得出于礼貌,应该去尼族军营和他们的头头谈谈,提个建议:不管多远,双方中分而治,在中间画条线,各管一边,这样就打不起来了。
可据说尼族人军纪森严,对此类的事情几乎从不让步,因为关系到军营的安全和自己的尊严,不大好谈。
我让胡伯守营,准备带着莫伦哥、林勒斯和四个尼族女人一起去,因为银发她们本来就是尼族战士,也许能给说上话。
莫伦哥、林勒斯来了,四个尼族女人来了仨,不见了金发。
我奇怪:“金发呢?”
“啊……她说请会儿假,有事。”银发含糊地应付着。
胡伯说:“阁下,金发大人说要到尼族军营去见个朋友,很快就回来,我准了。”
“哦,好吧。”我满脑子是事儿,也没多想。
出了帐篷上了野兽,阿奇飞起来落到后丘上。
我突然觉得带着条狗去尼族军营有点不大尊重,就伸手一指帐篷门口:“阿奇,去那里,你这次不用跟着。”
阿奇飞下去,蹲在帐篷门口。
带着莫伦哥、林勒斯和银发三个,还有20名骑卫,到了尼族大营的正门,说迪那奎亚伯爵宇天龙来拜访尼族的主帅大人。
士兵进去通报了,过了一会儿,说主帅有请。
我骑着蒙着马衣的摩隆,带着莫伦哥等人进入尼族军营。
尼族军营营房整齐,一切都井井有条,果然是军纪严明,规矩森严。
士兵里有男有女,原来他们是男兵、女兵以“什”为基本单位,十人一组,男女不混,但是男什、女什却是混编,组成军队。
士兵个个都强壮威猛,带着火眼,那是他们显著的特徵。
看到一些女兵,大多数可真的都算得上是美女级别,当然也有一些看不过眼的。身材都健壮高挑,看上去很惹火,其实那是她们常年艰苦训练练出来的好身材。
让人奇怪的是,尼族士兵们除了兵器还整齐之外,铠甲大多破旧不全,一些运输的大车也破破烂烂,帐篷上打着补丁,甚至干脆咧着嘴,看来基础设施并不好。
他们出租雇佣军挣钱很多,可因为养着庞大的军队,军费开支浩大,手头并不宽裕。
走了一阵,前面是一座稍大点的帐篷,上面带着金边,应该是高级军官居住的地方,就听见里面传出男女的吵骂声,接着看到一个足有一米九的蓝灰皮肤的高大壮汉,一手拿根木棍,一手里拖着个女人从帐篷里拖出来。
壮汉强壮得象头公牛,秃头,脸上、胳膊上和腿上都刺着古里古怪的黑色文身,和他蓝灰的皮肤交杂在一起,看着很狞猛的样子,两个胸脯象两座小山,耳朵上还带着金环,两个大臂上戴着很宽的金属箍。
他叫骂着:“……贱货!当了俘虏,做了奴隶,还有脸回来,我都为你感到羞耻!你为什么不自杀?你去死!”
他身后的帐篷里走出个白皮肤女人来,看样子也是武士,喊着:“斐丽尼特,你不该回来的,我早和霍赖尔狄巴在一起了,你回来就是自己找打,活该!”
本来我早对这种事情不感兴趣了,尤其是在尼族军营里,更懒得管,连看都不想看,可一听到“斐丽尼特”这个名字,我大惊失色,急忙扭头一看,那大汉手里揪着的那个女人一头偏分的金发,身上穿着天丝绒的黄色华丽礼袍,那种女式的礼袍本来后背就露着半个,现在被撕开道口子,整个雪白的后背都露出来了——是金发!
不用问了,那个大汉就是他的前男友霍赖尔狄巴了。金发说去见个老朋友,其实就是去见她以前的爱人。
霍赖尔狄巴揪住金发的头发,用手里的棍子抽打着:“贱货、贱货,我被你丢尽了脸,我现在就想打死你……”
“住手!”我大吼一声,用足了丹田气,震耳欲聋的,大汉一愣。
我翻身跳下野兽,快步走过去,在他前面五六步的地方站住。
我伸手一指金发:“她是我们迪那奎亚的公民,是迪那奎亚军队的军官,你再敢动她一下,我要你好看!”
“主人!快走!您别管这事……”金发叫着,我看到她脸上挂着泪痕。
“哦?你是谁?哦,主人,哈,伯爵阁下,你是迪那奎亚伯爵宇天龙,那个摩隆骑士?”霍赖尔狄巴瞪着钢铃眼看着我。
“不错,我是宇天龙。我再说一遍,放开我的人!”
“哈哈哈!这个贱货,原来是我的女人,她去打仗失败了,被俘了,当了奴隶被你买了去,对吧?”
“对,没错儿!所以,她现在是我的人,是迪那奎亚人,你无权打她!”
“她是老子的女人,老子想打就打!”霍赖尔狄巴怒吼一声,一把把金发推倒在地,抬起小船般的大脚向金发踢去。
我一闪就到了跟前,拉住金发的胳膊把她拖到一边。
霍赖尔狄巴用力的一脚踢空,身体一歪,差点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