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亮扑了过来,我的心瞬间提到嗓子眼,可没想到他一把将我抱住,紧跟着嚎啕大哭起来。
我这颗心才是掉进肚子里,吓死我了,确实是吓死我了。
我安慰了好半天,又说了一些宽心的话,丁家亮情绪才稳定下来。
我又跟他说明了利害关系。丁家亮表示一定支持我……!
第二天常委会上曹飞说,事情调查的有结果了,李素娟的秘书承认,就在李素娟同志离开的时候,让他跟地委进行备案,但是他由于工作失误忘记了!
江海帆皱起眉头问,李素娟的秘书王亮为什么开始不说这个时候才说。
曹飞淡淡的说道,这个事情他也不清楚,不过对方既然承认了,李素娟的事情也就可以告一段落了!
江海帆看了我一眼,随后说道,这个王亮做事情一点分寸都没有,造成这么大误会,一定要严肃处理!
而我说对于此事还是有一定不同的看法,
我说王亮对于这个事情,他的处理方式确实有欠妥当,但是回过头来看我们的处理方式是不是也有问题?
王亮有错再签这一点勿庸置疑,但是人谁能不犯错呢?谁能保证自己一贯正确呢?而且王亮犯的错误是每个人都可能犯,把事情忘记了!
如果说李素娟同志没有出车祸的话,那王亮犯的错误也许就是个批评教育,甚至口头警告一下就轻轻松松过去了。
但由于李素娟同志的车祸,于是这个事情升级了,由一个简单的工作疏漏,变成了一项严重的工作失误!
可想而知,王亮心中的负担究竟有多大!我想这个时候他的内心是挣扎的,到底要不要把事实的真相说出去?
可是紧跟着我们在常委会上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这种情况,而是要对此事犯错误的人严厉惩处。
我想这个时候王亮的心理负担是更加的重了,而且他在内心深处并不是不愿意说出真相,而是害怕,害怕说出这个事情真相后,会承担怎样的后果!
但是王亮最终还是说了出来,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不应该去处罚他,而是应该去表扬他。
表扬他能够在可能承担如此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还勇于,敢于把事情的真相说出来,这种勇气就值得我们赞扬。
我觉得对于王亮的问题不应该片面的简单去看,而是全面的综合去看!
所以他的处罚我认为不宜过重,口头警告一下就好!
我说要这番话,江海帆看了李金哲一眼,李金哲迟疑了下说道,他说对于我的说法有赞同,同样也有点不同看法!
王亮的勇气确实可嘉,但是他有错在先这是不容置疑的,应该两方面看问题。
如果我们因为王亮承认错误的勇气,而对他所犯的错误不做追究的话,是不是会给其他干部造成这样一种错觉?
如果犯了错误只要勇于承认,就可以不承担犯错误的处罚?
所以承认错误的勇气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他工作造成的失误,这一点还是要考虑的,根据他工作失误大小,给予一定的处罚,这样才能给下面干部以警示,从中受到教育!
江海帆听到李金哲的话语,笑着说道,到底是老组织,一语就将整个问题剖析的异常清晰到位。
有错必纠,有错必罚,有错必惩,这十二个字看似简单,但实际做起来并不简单啊!
在我们工作当中,有些同志总是把私人的感情参杂其中,认为某某某跟自己关系不错,或者认为某某某曾经帮过自己,或者认为某某某为自己出过力。
于是在某某某犯了错误的时候,总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用人情来代替了制度,用人情代替了法治。
这样看起来像是保护了某某某,同时让某某某对自己感恩戴德,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件大好事儿似的。
可实际上呢?这就造成了人情大于法的局面,同时也滋长了不正之风,更败坏了我们的工作风气,给我党以及我们的事业发展,造成了非常大的困难。
甚至可以说这种行为,正在损害我们党和国家的利益,正在侵蚀我们党和国家健康的肌体。
古话说的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要小看这一点点人情,但是却足以让千里长堤毁于一旦。
随后江海帆看了我一眼,语气变得严厉起来,我们青州正在一个关键的历史节点,而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为这个节点而奋斗,而不是去制造困难,让青州在这个节点上误入歧途。
对于人情上的问题,应该要引起我们大家族够的重视,作为我们官员第一关要过的就是人情关,如果人情关走不过的话,那么势必会造成私大于公,甚至私毁于公的局面。
他在这里要把丑话放在前面,如果谁做出这样的事情,他绝对毫不留情,到时候别怪他不讲情面!
说出这句话,简直是声色俱厉,而我却神情淡淡的,端起茶杯喝了一大口。
在座的常委心中都很清楚,这一番话到底是说给谁听的!
接着江海帆问李金哲的处罚意见,李金哲想了想说道,王亮所犯的错误看起来不大,但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
所以他的建议是把王亮调离市委组织部,行政级别下调,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江海凡听完之后点点头,问其他人的意见,这时候曹飞说,他有点不同意见。
他是管纪检的,按道理说,对此事的处罚最有发言权,而且在党纪党规上,并没有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