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两道任命送到了内阁后,估摸着这会儿差不多可以去吃饭了,进了部堂就见众人已经开始收拾了东西,算是结束了一上午的坐班了,见他进来,几个熟悉的年轻官员吆喝了两声,便招呼他去吃饭了。
当然不是出去吃,而是高级干部的公厨了,这种厨房也就是前世的那种机关食堂,无论大小官员,只要是政府办公的都可以去吃一吃,但在古代就不行了,这种公厨源远流长可上溯秦汉,特别是西汉,朝廷出于对亲近大臣“有烹饪之养”,也搞过“廪食太官”之类的恩惠(《汉书#8226;贡禹传》),毕竟没有在大范围普及。根据唐人崔元翰的《判曹食堂壁记》记载,唐太宗“克定天下,方勤于治”,决定延长每天朝会的时间,为了不让参与的官员饿肚子,又以“聊备薄菲”为配套措施,由朝廷提供一顿免费的“工作早餐”,食堂就设在金銮殿的廊庑下。因行之有效,备受欢迎。
不久,唐太宗又把自己的独家发明推广到京师其他官署和各级地方zhen府,成为定制。晚唐蔡词立在《虔州孔目院食堂记》里称:“京百司至于天下郡府,有曹署者,则有公厨。”可见,唐朝三百年间,干部食堂办得还是有声有色的。以后的各个朝代也均沿袭了这一制度。
除了天子请客的‘天厨’外,就数是宰相办公的政事堂厨,简称‘堂厨’,档次最高。而其就餐场所,便称‘食堂’。《唐会要》里说,高宗时,宰相们曾以“政事堂供馔珍羹”为题开会讨论,削减伙食标准的问题,但有人反对说:‘这顿丰盛的公餐,是皇上对中枢机务特别重视的表示。如果我们不称职,就该自请辞职以让贤能,不必以减削标准邀求虚名。’于是罢议。
明朝虽不如大唐富裕,但在这个吃字上,倒也不输给大唐,从洪武的时候,就设置了不少公厨了,如“县食堂”、“判曹食堂”、“孔目院食堂”、“节度使院食堂”等名目。另外,所有上述公厨在为官员们提供工作餐的同时,还要另办专供吏员即一般科员或办事员吃饭的食堂,称“吏厨”或“佐史厨”、“府史厨”为朝廷大小官员服务,当然了,由于本朝洪武爷布衣出身,在吃的花样上,就不如大唐贵族皇帝那么多了,早早定下了规矩,凡常参官员的“朝食”,都依品级高低订有标准,如四至五品的标准是菜肴七盘,细米二升,面二升三合,酒一升半,羊肉三分,其他若干;六至九品的标准是菜肴五盘,白米二升,面一升一合,油三勺等等。大家根据自己的品级各据一几、席地而坐,由侍役举案(托盘)分配菜肴。要说吃好,那是扯谈,可要说吃饱,绝对足够,所以大明的公厨算起来是历朝历代最为节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