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小麦像个小跟班似的,一路在夏明苏的屁股后头骑着车。
路越走越偏僻,周边看起来越来越荒凉。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除了几间并排的小房子,田小麦只看到了一条笔直的铁轨。
可能是天色有点暗了,整个环境都透着一股神秘的色彩。
田小麦看到夏明苏,跟一个身高约一米二的小兄弟打了声招呼,然后两人便寒暄了起来,她就特没存在感地一直在旁边杵着。
别看“供哥”个子小,还其貌不扬的,但是一开口说话,那气场绝对有两米八。
“行,你把需要的东西给我写下来,我明天找人帮你问问,问好了之后我再去强子的招待所找你!”
夏明苏拿起桌上的纸和笔,洋洋洒洒地把田小麦在路上跟他说的食材都写了一遍:鸽子、鸽蛋、排骨、蹄筋、蹄尖、猪肚、火腿、鱼唇、鳖裙、鹿筋、鱼肚、瑶柱、蛏子、花胶……
田小麦站在夏明苏身旁,看他写字竟至看呆了。
看一个人写字也能现出花痴脸,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画面?
这是田小麦第一次看到夏明苏的字,可谓字字遒劲有力、俊逸潇洒,真是字如其人啊!
田小麦是自愧不如!
而且,夏明苏的记忆力真是好,竟然一个不错、一个不落地把所有食材都写了下来。
人和人的关系也许就是这样,一旦有了某个契机,彼此的距离就会在短时间内被迅速拉近。
自从成为夏明苏的“契约女友”以来,田小麦跟男神的交集突然就多了起来。
经过一整天的相处,田小麦觉得两人的交流变得自然了不少,一问一答、一言一语中,俨然像是一对儿好朋友了。
“夏明苏……”田小麦轻唤。
“恩。”夏明苏冷淡。
“我给你取个昵称吧?”田小麦热情。
“……”夏明苏以沉默表示抗拒。
“供哥这个昵称就很形象很有趣很好听啊。”田小麦兴致颇高。
“供哥不是他的昵称,他的大名就叫供哥,周供哥!”
“呃……”这爹妈的创意,满分啊!
“我还是给你取个昵称吧,方便我以后叫。”田小麦异常执着。
夏明苏闷头骑车,不打算理睬。
“就叫苏苏吧?”田小麦笑道,“这名字是不是特软萌、特性感?”
夏明苏的车把手一歪,整个人差点跌下来。
“不喜欢啊?”
“……”
“那个,苏苏……”
夏明苏扭头看向田小麦,“不要叫我苏苏!”
“不是,前面有石头!”
田小麦话音刚落,夏明苏的前车轮恰巧就撞到了那块石头上,轮胎一歪,夏明苏重心不稳,整个人摔倒在地。
“哎呀,对不起对不起,我真不是有意要逗你的!”田小麦赶忙停下自行车,跑过去扶起了夏明苏,“没事儿吧?我是想提醒你来着,没想到没来得及。”
一直以来,夏明苏都对自己的双手爱护有加,因为这双手可是他料理美食的工具,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此时见两只手都被石子儿扎成了血筛子,夏明苏顿时黑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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