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李锋这家伙的嘴巴也真是贱,听着是在夸人家玉玲珑长得漂亮,可加上那不该有的前半段,听起来总感觉是在损人。
“这么说,这次要是你被聂伯伯打败了,就愿意嫁给我咯?”玉玲珑继续往前走,头也不回的调侃道。
李锋嘿嘿一笑,很骚气的吟道:“恨不相逢未娶时啊,要不是我名草有主,说不定就真接受玲珑小姐的爱意了。像玲珑小姐这样又有钱又漂亮的,哪个男人不愿意啊,要不是没办法,我也想做个吃软饭的。”
玉玲珑呸了一声,没再搭理他,两人一直往前走,来到了楼下的花园里,今晚的天色很好,一轮皎月挂在天上,玉玲珑停了下来,抬头望着天上的皎月,眼睛也变得亮晶晶的,李锋觉得她这个时候才像一个原汁原味的小姑娘,而不是那个古灵精怪的外表下的显得老练自如的王级大枭。
“李锋,你相信缘分吗?”玉玲珑突然头也不回的问。
李锋愣了愣,说道:“选择性的相信。”
玉玲珑没说话,似乎等着他的解释,李锋没解释自己什么情况下会相信缘分,只说这一次的情况他就不相信缘分,还带着些故意的说道:“我更相信自己的拳头,就像这一次,我这双拳头也要是打赢了‘狂刀’老爷子,我们两个就没有缘分。要是打不赢……那个,强扭的瓜也不甜啊妹子。”
“从你见到我开始,就三番五次拿这这说事儿,一直表露出拒绝我的意思,一次比一次明显,搞得我玉玲珑好像真的没脸没皮不知羞耻,逼迫你跟我结婚一样。”
玉玲珑幽幽的叹了口气:“你当真就以为,我真是平白无故,主动送上门来的吗?”
李锋听她这话,也有些不好意思了,“玲珑妹子,难道这背后还有什么故事?”
“把你带大的那个老爷子,还健在吧?”
玉玲珑突然问道,把自己带大的那个老爷子?李锋愣了一下,有些迟疑的说:“你说的是李秋白那老家伙?”
“对,就是那个老混蛋!”
玉玲珑有点恨恨的说道,露出一对有些可爱的小虎牙,这是李锋见到她一来,她第一次骂人的时候表露愠色,看样子这妞儿对老家伙很痛恨的样子。
李锋并不在意玉玲珑话语中对李五爷的不敬,因为那个陆地神仙一般的老人对这些完全不在乎。
李锋还记得自己那会儿被他折腾得死去活来,恨他恨得要死,忍不住破口大骂“老混蛋”的时候,那老家伙手里的鞭子就会无情的抽在自己身上,还坐在那里抽着烟得意洋洋的说:这世上敬我的人很多,恨我的同样不少,我来不在意别人怎么骂我,只要别当面骂就成,除非你打得过我。那种打不过还当面骂我的人,就是送上门来找抽,遇到这种贱骨头就别跟他客气!
这是那老家伙的原话,就是这么霸道这么流氓。
“老家伙曾说过,帮我说了门媳妇儿,指腹为婚的那种,不会就是你吧?”李锋有点蛋疼的看着玉玲珑,联想到她这次主动跑来找自己的举动,还有对李秋白那种“痛恨”,他觉得自己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了。
这也太狗血了吧!
“要不是为了履行家里长辈当初的承诺,你以为我愿意没脸没皮的主动送上门来,玩什么比武征夫?还把自己的个人私事搞得地下圈子里人尽皆知,好像我玉玲珑有多想男人一样?”
玉玲珑语气幽幽,纤长的身影立在月色下,似乎能与那天上的皎月郑辉。
李锋这下更加蛋疼了,隐约记得他还小的时候,李秋白喝醉酒后确实曾说过已经给他找好了媳妇儿之类的话。
只是李锋那会儿还是个十来岁的小屁孩儿,哪关心这些东西啊,成天跟着老家伙四处流浪,虽说处处有人款待着,吃喝不愁,但手里头真拿不出几个子儿,人家说穷得叮当响,他们是穷得连叮当声都听不见。
老家伙连娶媳妇儿的钱都拿不出来,光说给他找好了媳妇儿,这是还把他当三岁小孩儿那会儿哄呢。这老家伙装疯卖傻疯言疯语是常有的事儿,很多李锋当时听不明白或者不感兴趣的话就当屁给放了,自然也不会把这一次喝醉了酒说的话放心上。
此后对方又说过几次类似的话,李锋仍旧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基本上都忘干净了。
现在玉玲珑一说起这事儿,李锋很快就回忆起了当初李五爷屡次提起这件事情时,透露的一些信息,他蛋疼的问道:“玲珑小姐,你本名是姓章吧?”
“对,我姓章,叫章水仙,据说我的名字还是那老混蛋帮我取的,她说十大国花之中,水仙就是我的本命之花。”看得出,玉玲珑对于这个名字还是比较满意的,她如今在地下圈子里的名号“玉玲珑”,就来自于自己的本名。
章水仙这个本名,地下圈子里知道的还真没几个人。玉玲珑的崛起可以说是很突然的,她发迹于水仙之乡的闽南漳州。
三年前,闽南大枭司徒镜旗下的走私集团被打掉,司徒镜本人也被抓捕之后外逃到岛国,他旗下的其他产业也被瓜分,玉玲珑就是在那个时期突然崛起,抢占了司徒镜集团的许多盘口。
而后,她又带领着聂开山这个曾经传奇一时,隐退了多年,如今又再次出山的超级猛人,以摧枯拉朽的姿态平推了闽省地下世界,而后向周边强势渗透。
在这个过程中,她甚至又和隔壁岭南得岭东系势力发生了冲突,但之后不知道怎么大家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