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宝家的炕头上,沈德宝两口子看着儿子带回来的点心、布料、烟叶子、酒和各种好东西,嘴巴都快要咧到耳根子去了。
自从沈若梅闹着要嫁给小丁公子当小妾,家里就是一直剑拔弩张的,气压极低,沈德宝两口子已经很久没这么开心的笑了,今儿儿子回来了,带回了白花花的七两银子,还带回这么老些的好东西,一下子扫去了家中多日的阴霾,让一家人都开心不已。
“福存啊,这么说,老二是挣到了?”
沈德宝‘吧嗒’着儿子新给他买回来的烟丝,盘腿儿坐在炕头儿上的打听着。
沈福存道:“挣着了,还没少挣呢,二叔家算是发达了,兰儿还说了,她正在筹划两个大买卖,等开起来时保证能财源滚滚,到时候我们也都能跟着发财了!”
提到沈若兰的时候,沈福存就情不自禁的露出了敬佩语气。
沈德宝点点头,“好,好啊,兰丫确实是好样的,咱们老沈家这辈儿里,男男女女都算上,顶数她最有出息,她有钱了还能不忘本,还知道拉扯你们这帮哥哥,可见是个有情有义的,你们俩可得好好扶持她,千万别错了注意。”
“爹,那还用你说吗?我早就把兰儿当成我自己的亲妹子了!”沈福存说道。
“嗯,对,你们本来就是亲兄妹,你这个当哥哥的,可要多照看她点儿啊!”沈德宝嘱咐说。
不用他爹嘱咐,沈福存也会照做的,他现在对沈若兰可不仅是兄妹的情谊,还有几分崇拜的成分在呢,就跟提到偶像的粉丝似的。
“知道了,爹。”
沈若梅听沈福存说早把沈若兰当成自己亲妹妹了,心里十分膈应,又听他说沈若兰要筹备两个大买卖,将来能财源滚滚,心里更是嫉妒加生气,撇撇嘴,尖酸的说:“她有个屁出息,也就是吹吧,要是真有啥大买卖还藏着掖着干啥?早遥哪显摆去了,哼,就你们爷俩信她的鬼话吧!”
“哼,你也不用说人家,你要是赶上人家兰丫一半儿,也不至于弄得像现在这么狼狈了!”沈大爷一听沈若梅肩酸的语气,忍不住冷声抱怨起来。
沈若梅不服气的一梗脖子,“我怎么狼狈了?还不都是你们害的,要不是你们非不许我嫁给小丁公子,我何必像现在这么惨呢,早就穿金戴银,呼奴唤婢了。”
“做梦吧你,要是真嫁那个小白脸儿了,你自己就是奴婢了,还指着呼奴唤婢呢,真不知个人有几斤几两!”沈大爷毫不留情的揭底。
沈若梅一听她爹这么说她,气得眼圈儿都红了,想撒泼作一场,但是她爹现在根本就不吃她这套,可不闹一闹得话,心里又觉着憋屈。
沈大娘一看他们爷俩又要顶起来了,赶忙充当救火员:“都少说两句吧,福存好容易回来一趟,别锵锵的惹他闹心,对了,福存,你还买啥了,快拿出来给我们瞧瞧呗?”
这句话,果然成功的分散了沈若梅的注意力,女人们都喜欢漂亮新鲜的东西,她刚才看见哥哥的包袱里有一块嫩黄色的棉布,指定是给她买的,她这辈子还没穿过棉布衣裳呢,就只看死兰丫穿过,当时她羡慕的要死,眼睛都红了,现在她也有棉布衣裳了,顿时有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连她爹排暄她她都不在意了。
“是呀,哥,你还买啥了,快拿出来给我们瞧瞧呗?”
沈福存看了沈若梅一眼,两个月不见,她好像更尖酸更刻薄了,说话的语气和行事做派,都带着一股子浓浓的小家子气,一看就是上不得台面的,跟兰儿根本不在一个档次。
他也懒得理她,就接着发自己带回来的东西。
给娘的,是一套纯棉布的蓝色夹衣,一包核桃酥和一包绿豆糕。
沈大娘见到儿子这般贴心,心里高兴的很,嘴上却埋怨说,“艾玛呀,我老天拔地的,还给我买这么好的衣裳干啥啊?都让我穿白瞎了!”
一边抱怨,一边把那件棉布褂子在身上比量着,脸上都笑成一朵花儿了。
儿子孝顺,挣了钱知道给她买东西,她能不高兴吗?
沈大爷把儿子给他买的那坛子酒放在炕桌上,打开了盖子闻了闻,嗯,纯正的小烧儿,只闻一下,就把他的馋虫给勾出来了,恨不得抱起坛子咕咚一口,怕儿媳妇笑话,才忍住的。
儿子也给他买了一身儿新衣裳,也是纯棉布的,穿起来跟兰丫给他买的那身而一样舒服,穿在身上软软的,跟啥也没穿似的。
还给他买了一把修脚的刀子,他的大脚趾盖儿总往肉里长,每次抠脚时都疼得他直冒冷汗,这下儿子给他买了专业的抠脚工具,就再也不怕指甲盖儿长肉里了…。
给李巧莲的,正是沈若梅看见的那块棉布,沈若梅看见她哥从包裹里拿出那块儿棉布时,都喜滋滋的伸手去接了,结果她哥手腕一转,把那块棉布交到了李巧莲的手里,沈若梅一下子被打击到了,僵在那里都不知说点啥好了。
李巧莲眉开眼笑的往自己身上比着男人新给她买的棉布,心里喜得开了花似的,她男人给她买的这块儿棉布是浅黄色的,很好看,唯一的缺点就是颜色太浅,不禁脏,要是买花布就好了,花花绿绿的,好看不说,脏了还看不出来…。
目前,李巧莲的审美还停留在欣赏花布的阶段,却不知沈福存在看惯了二叔家的女人后,眼界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现在一看到哪个女人穿花衣裳,他就会在直翻白眼。
天呐,好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