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保健品、营养液层出不穷,包装精美上档次。有没有功效不一定,拿出来送礼倍儿有面子。
偏偏呢,夏景之什么都没买,就用塑料袋套了一根胖人参,送给赵不亮。
“爸,妈,我就不留下了,明天还有早班呢,我先回去啦。这是从家里带的,您收下。”夏景之把人参双手递出去。
赵不亮听着女婿叫他爸,怎么听怎么别扭,总想找根棍子把他腿打瘸了,现在不情不愿地接下黑不溜秋的塑料袋,连连摆手赶人:“快走吧,再不走没车了。”
可别想磨蹭时间,留下来过夜!
“诶,那我走了,回去就请媒人过来。”夏景之也不多话,直接出门,赵红袖送他出去。
院子头,赵不亮从塑料袋里掏出胖人参:“呸,抠门,送我个大萝卜,媳妇,我这就给煮了,咱今晚喝萝卜汤!”
赵红袖陪着夏景之走在土路上,嘴角忍不住笑:“诶,你真给我爸送了个萝卜啊?”
夏景之点点头:“是啊,我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从地里拔的。”
听他这么说,赵红袖脸上的笑更加灿烂:“萝卜好,通气。”
几分钟后,两人已经走到公路旁边。夏至才过不久,这时节,天黑的很晚。路边有孩子成群结队在捕蝉,他们用小网兜或只凭一双手就能抓到那些藏在树上的小家伙。孩子们脸上带着最单纯的笑,比赛谁抓的知了最多,谁烤的知了最好吃。
城乡公交班次不多,时间也不固定,两人就在路边慢慢等。
“我小时候,也干过这事儿。”
赵红袖看着那帮无忧无虑的孩子,“不过,我抓了玩玩就会放掉,他们男孩子喜欢吃那东西。其实没油没盐,也没肉,有什么好吃的啊。”
夏景之听她说,只带着笑,不开口。赵红袖目光转到他身上,眼中升起狡黠的光亮:“你小时候,估计也没少干这事儿吧?夏哥!”
连大三岁的同学都能收服当“小弟”,那他小时候,恐怕也是孩子王一个。
这一回,却是赵红袖猜错。
“我小时候,被两个姐姐管着,哪有时间出去玩。”
夏景之是家里的小儿子,上头有两个姐姐,那个年代,最重要的就是生个儿子传宗接代,女儿生的再多,没个儿子,那就不能歇。夏景之出生的时候,大姐夏衣芝七岁,二姐夏亭芝五岁,勉勉强强能把小弟抱在怀里哄。
整个童年时期,夏景之都活在两个姐姐的“呵护”之下,直到大姐初中毕业跟着村里人去闯世界,随后二姐考上县里的高中。
“呵呵,对呀,我都忘了,那会儿有两个姐姐宠着你。”赵红袖掩嘴一笑,两人谈了几年恋爱,夏景之可没少给她说自己小时候的事。
“滴滴……”
公交车的声音由远及近地传来,赵红袖伸出手,示意这里有人乘车。
“红袖,我走了。”夏景之看着渐渐减速停在身边的公交车,同赵红袖告别。
“嗯。”赵红袖一把抱住夏景之,在他耳边说:“你等着,我会尽快去看你的!”
“那你也要等着,我会尽快把你娶回家!”夏景之回抱住赵红袖,然后上车。
看着公交车渐渐离开,赵红袖的脸慢慢垮下来:刚才有夏景之在,毕艾华没说什么,现在夏景之走了,恐怕毕艾华得狠狠收拾她……
赵红袖又一次猜错。
走到家的时候,烟囱里冒出炊烟,是赵不亮正在做饭。毕艾华在院子里摆了案板,切那根被赵不亮嫌弃的“大萝卜”。
“妈,这是什么东西啊?”
早先酝酿的话一下子忘了,赵红袖的全部注意力都被这根大萝卜吸引。
看颜色,看造型,这就是个投错萝卜胎的人参啊!
就连每一根须子,都和注过水似的。
“这是陀萝参,咱们这儿没有,它生长在山上,而且得是三千米朝上的地方。”毕艾华已经把陀萝参洗净擦干,现在仔细地将那些根须切下来,然后对陀萝参进行切片。她不常进厨房,刀工却不差,切的片非常薄,但每一片都很匀称。
“咱们这儿没有?”赵红袖盯着陀萝参,总感觉,就像夏景之说的那样,这东西是他早上才从地里拔出来的……
“没有。”毕艾华点点头。当整个陀萝参都被切片,她把所有的薄片在案板上摆开,而那几根须子,她团吧团吧,拿进堂屋,放进一个酒坛里。看这意思,是要用这些根须泡酒。
“红袖回来啦?来,把桌子搬出去,准备吃饭。”将最后一道菜炒好盛出锅,赵不亮招呼赵红袖干活。
赵红袖干脆地应了声,进屋把小桌子搬出来,又拎出三个板凳。毕艾华点了蚊香放在桌子下面,这蚊香驱蚊效果很好,不过毒性有点大,也只有吃晚饭的时候,她才会点上。
微微凉风萦绕身旁,散去几分炎热,一家人围坐在桌边,白面馒头小米粥,还有一荤两素三道菜,配上脆嫩可口的咸菜,这晚饭已经算是丰盛。
夹起一块咸菜放进嘴里,赵红袖眼睛笑的眯起来:果然还是熟悉的味道!
好吃的东西多得是,可自家做的,才最叫人惦记。这种原材料不值几个钱的小咸菜,赵红袖从小吃到大,最艰难的时候,是唯一的下饭菜,等过了那些时光,也依然喜欢。
大概是因为,菜里有一种叫做“家人的爱”的调料,任何地方,都买不到吧。
此时此刻,吃饭,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