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这狗……”尼禄蹲下来让唐晓可以直视自己而不必直面太阳一般仰望,他看到了唐晓因为阳光直射而微缩的瞳孔。
唐晓轻轻眯上眼睛适应了一下,随后缓缓张开双眼。
当她缓缓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看到的是一头狂傲不驯的暗金色短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暗金色短发。短发下面是一张不算白皙却棱角分明的帅气脸庞,那一抹从他瞳孔中一闪而过的猩红色唐晓分不清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只是这双眼睛中既空虚,又似乎包含万物,让人觉得是恐惧,亦是亲和。
唐晓轻轻摇摇头让自己从呆滞中恢复过来,“这狗狗……是你的吗?”
尼禄左边嘴角微翘,“是我的,你很喜欢它?”
“不是不是,”唐晓赶紧摆摆手,“我只是觉得像是我大嫂以前的一只狗,而且我看它在乱逛但是脖子上又有牵引绳,应该是走失了,所以就……”说着唐晓把绳子的另一头递给尼禄。
“明白了,”尼禄点点头,示以一个善意的微笑,伸手结接过这条还留有唐晓手掌余温的牵引绳,“那真是谢谢你了,要不是你帮忙的话这傻狗都不知道被谁拉走了。”
“不用不用,我也只是刚好喜欢它,而且它才不是傻狗呢。”唐晓笑面如花。如果说王思佳是一朵娇艳的红玫瑰,那此时的唐晓就是一朵平淡沉淀的白茉莉,初见无他而后馨。
“它遇到你可真是荣幸,那就不打扰了我还有事先走了,再见。”
“拜拜。”
“真的好像哦……”唐晓看着这个高挑的男子壮硕又修长的手……牵着的那条狗,那条狗的屁股有一小块灰色的印记,像极了以前哥哥带回家的那条狗。当初是大嫂说这个胎记有意思所以买下来的,可是后来哥哥说他俩带出去玩的时候没留神狗狗跑到路边,被过往的车辆撞死了……
唐晓难过了好久,她真的好喜欢那只狗狗,唐晓曾幻想着等狗狗长大了体形肯定很大,自己带出去逛街的时候可能还拉不住它,以后会再买一只小猫咪,两个小伙伴快乐地一起生活……
但是她今天看到了这只狗狗,这个屁股上的印记实在是太像了,让她忍不住想要去接触,去感受一下,尽管她知道不是自己之前那只狗狗。但她依然想要去抚摸它的额头,想要让自己的手指抚过它身上每一根柔顺的毛发,当她真的触摸到时,她甚至觉得眼前这个小可爱就是当年的它。
“呵……”
唐晓无奈地苦笑,自己真是得了癔症了,怎么这么多愁善感。
她突然想起了那个男人,那个狗狗的主人。
长得很帅的一个男人,身材高挑,轮廓清晰,声线也带有磁性。虽然只是短暂接触,可是她感觉这个男人十分吸引人,似乎是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和感。这种亲和感不是那种女生对帅气男生的爱慕,好吧虽然这个男人长得也很帅。但是唐晓并不会特别在意别人的外貌,她觉得外貌只是用来辨识每一个人的名片,而不一样的内涵才是那个人的简历。
尼禄的亲和感,是那种只要看上第一眼就会想要跟他相处、想好好与他在咖啡厅里面对面畅谈的美好预见。也许很多女生会因为这样而喜欢上他,这是他来自灵魂深处的特殊魅力,无可抗拒亦是与生俱来的先天能力。尼禄并不会拒绝这种身边都会喜欢上自己的能力,也不介意与那些美丽女子来一段烂漫而美妙的邂逅,虽然在这之后尼禄都会拿走她们关于自己的记忆。
唐晓的朋友其实并不多,但是她并不介意自己的朋友是男生或者女生,如果后来有男性朋友追求自己或者自己默默喜欢上她也不在意,虽然这种情况基本没有。而这个刚见面没多久的男人,也只是自己人生旅途中匆匆而过的过客罢了,甚至还算不上是过客,大概在她心里就是那种打个排位遇到的队友罢了,这局游戏结束之后就会各自开启自己的下一局游戏,前面遇到的队友队会有自己的下一局,自己也会遇到新的队友,仅此而已。
“啊!”唐晓突然惊呼。
“怎么把来这里的目的给忘了!”她赶紧站起身来,看清楚方向之后踱步离去。
“真是个有趣的小姑娘。”尼禄心里想,“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会被那个恶心的陈烨糟蹋吗?还真是让人感到惋惜呢,刚才应该先看看她的灵魂呀?”
“不过,虽然陈烨隐藏的很好,但是会喜欢上这种男生的女孩子,多半也不是个太棒的女生吧?”尼禄摇摇头,这件事情跟自己并不会有太多的关系,就算她是自己的许愿人有关联的女生。
“唔旺!旺!”
辛巴在小声地叫,对尼禄前进的方向有点抗拒,但是又不是特别拒绝,只是有点迟疑的稍微顶一顶牵引绳。
“你怎么了,傻狗?”尼禄转头稍稍低下,看了一眼辛巴。辛巴此时步伐有点慢,看到尼禄望着自己,它的头往刚才的方向顶了几下,吐了吐舌头。
尼禄不耐烦地蹲下来,双手捏着它的脸,“你看上人家小姑娘了啊?你是阿修的,知道吗?你是阿修的!可不能看到那个小姑娘太可爱就想跟人家走啊,做狗要有始有终知道吧?”
虽然尼禄平时喜欢怼阿修,喜欢忽悠他,但是打心底里,尼禄还是维护阿修的,只是这种心情他不会随便表达出来罢了。
辛巴低头呜呜了几声,尼禄笑着摸摸它头上的毛发,“走啦,蠢阿修找不到你很着急呢,别让他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