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刑”是一种简单有效、快捷方便的行刑方式,而且相对来说没有太大的感官刺激,不像斩首、腰斩、车裂、凌迟等。

一般来说,有根结实的绳子就够了。刽子手也无需经过特殊培训,会系鞋带的就算持证上岗了。不像负责砍头的刽子手,必须让刀刃顺着骨头间隙切下,以达到一刀下去人头落地。

至于行刑工具,简单到只需一根结实的绳子。至于歪脖树和脚下的凳子,真的可以没有。因为“勒死”也是绞刑的一种,见过拔河比赛吗?绳子的中间系一扣,套在脖子上,两边的人一起向两边拉。

严格来说,“绞刑”分为两种,一种是“缢”,就是俗称的“上吊”;另一种才是“绞”,用绞盘的原理,通过旋转绞盘而使套索收紧,直至受刑人窒息而亡,或者就是简单粗暴的“拔河”。

也许是因为这种刑罚没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显得没那么血腥、残忍,而被当今社会的许多国家继续沿用,比如某海湾国家的前领导人,就被某霸权国家抓住,然后用绞刑处死。

在我国古代,绞刑也是一种仁慈而荣幸的一种死法。因为可以留个全尸。按照我们的传统思维,死后留全尸就是一种荣幸,可以入土为安,轮回转世。

所以,对于生前立有大功,或者比较值得同情的罪犯,皇上才会开恩,“赐三尺白绫”,让犯人在狱中自我了断。领到三尺白绫的犯人,都会在狱中叩谢,感激涕零。比如被嘉庆赐死的巨贪和珅。

而在西方,却正好与之相反。绞刑是用以处死平民百姓的,而贵族多用斩首。这也是东西方文化的不同。

在卡拉迪亚大陆,人们对于死刑的方法也有不同的见解。

例如,斯瓦迪亚,以古卡拉德文明之正统而自居。在斯瓦迪亚,斩首仍是贵族们的光荣,因为他们相信,在尸首分离的一瞬间,灵魂会从躯体内飞出,飞往天堂。而如果是被绞死,灵魂就会闷在肮脏的躯体中,变成恶魔。

而最狠毒的死法,就是在荒郊野外的树林中,被吊死,还无人收尸、掩埋。因为这样一来,包容着“恶魔”的躯体是半悬在空中,上不挨天、下不挨地,又吸纳了林中的各种怨气,久而久之,会尸变成厉鬼,祸害他们的亲人。

为什么是回头祸害自己的亲人,而不是杀死自己的仇人呢?他们的解释是——因为他们只认得自己的家……

而这种迷信的风俗,在斯瓦迪亚和罗多克之间却很盛行。不仅民间对此坚信不疑,就连王公贵族之间,也笃信这些歪理邪说。

所以,每当他们要惩罚自己的仇人,就会把抓来的仇人吊死在罕无人迹的森林里。

顺便说一句,他们的这个邻居——诺德人,更喜欢劈开人的脑袋,拿仇人的头盖骨当碗使。

迪斯平男爵性情残暴,嗜血好杀,他们的家族也是在斯瓦迪亚响当当的一个大家族,很有势力。在于诺德人的战争初期,他们家族的很多封地都遭受了诺德人的洗劫,这激怒了残暴的迪斯平男爵。

他的武功没有他的脾气大,在战场上杀敌的能力远不如他杀俘虏的能力高。手下本身就没几个兵,还被他指挥得一塌糊涂,没少帮倒忙。

之所以会让这个货出现在战场上,全是因为他的舅舅——哈伦哥斯伯爵。

迪斯平男爵的母亲,菲丽娜女士,是哈伦哥斯伯爵的妹妹。这二位是甥舅关系。

哈伦哥斯伯爵是出了名的“烧村狂魔”,最爱干的事儿就是鬼子进村儿。他的外甥,迪斯平男爵,最爱干的事儿是杀俘虏。他俩真是般配。

这一次,哈伦哥斯伯爵荣升“元帅”,于是假公济私,破格提拔迪斯平男爵为先锋。行军之时,让迪斯平男爵在前,遇敌打仗之后,则让其在后。

危险留给别人,功劳留给自己。只等战争结束,lùn_gōng行赏,能加官进爵,增加封地。

此举招惹诸侯非议,建议国王撤换先锋,或干脆换个元帅。

临阵易帅是不可能了,只能敲山震虎,把迪斯平男爵的“先锋”之位拿下,借以敲打一下元帅哈伦哥斯伯爵,“你别太过分!”

迪斯平男爵恼羞成怒,盛怒之下就要离队,返回自己的驻地。遭到元帅舅舅的一顿呵斥,“你这是要死呀?还瞅他们手里没咱的把柄吗?你还想让他们弹劾你,说你当逃兵吗?”

“那你说怎么办?”

元帅哈伦哥斯伯爵给他出了个主意,拨给他40多名战俘,让他负责押解回首都帕拉汶。理由是前线的粮食不够吃,这些俘虏可以充当苦力,也可以卖做奴隶挣钱。这样一来,迪斯平男爵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回大后方逍遥快活了。

迪斯平男爵领命而去。他没有往南直接回帕拉汶,而是往东,往鲁德堡的方向走,这样就可以避开斯瓦迪亚军队的视线,然后就可以胡作非为了。

他最喜欢干的事,就是虐杀战俘。

一般情况下,凡是喜欢杀俘虏、杀平民的,都是战五渣。真正的名将,他有信心也有能力击败任何武装到牙齿的对手,哪怕对手再强大、再可怕,也会败在他的剑下,所以当他面对放下武器的军人和手无寸铁的百姓时,就会显得很有风度。

迪斯平男爵就属于战五渣,任何拿起武器的人,都可以把他打倒,甚至是拿着粪叉子的农民,也可以把他撂倒。因此,他只能在这个时候——在一丝不挂且被五花大绑的俘虏面前——展示他的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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