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干什么吃的,一群乡巴佬,连我都不认识吗?知道正在和你们老板谈话的是谁吗?那是我爸,我爸是谁你们知道吗?他可是荣鹰商会总经理之一。只要我爸在你们老板面前多说一句,你们就得卷铺盖滚蛋!”说话的是一名男子约莫二十多岁,名叫博修,穿着一身颜色鲜艳的服饰,在这件衣服上面刻印着法阵。能将一座完整的法阵刻印在一件衣服上面,寻没有在千岭城见过这样的店家。只要是从外地进口的不论是什么,只要和魔法扯上关系都不便宜。而且千岭城中大多数有钱的商会、组织寻都知道,他们那些公子哥,寻也认得七七八八。他在脑海中搜罗印象,也不记得自己曾经见过这个无礼的家伙。也就是说他是从外地来的,再结合目前商会一直头疼的问题,寻多少将眼前这个家伙的身份猜的差不多了。
这里生的什么事情,寻在旁边听了没一会儿,也是明白了。原来这个有钱的公子哥,在他父亲和威克多谈交易的这段时间,逛了一圈千岭城,结果被人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骗了个干净,要不是他露出自己老爸是金角合作伙伴的身份,估计连身上这件衣服都保不住。他现在就是想借他老爸那几个实力高强的保镖,帮他打上门去,将自己的钱抢回来。
可是要想上到四楼就要经过这个被金角佣兵团把守的楼梯口,毕竟一会之长也不是任何阿猫阿狗都能见的。没有得到许可的人不论是谁他们都不放行,于是两边就起了争执。
寻其实才不想和这种用脚趾头想就知道很麻烦的事情扯上关系,但是那两个金角的小哥都已经看见了寻,眼神中充满了渴求。寻又怎么好意思在一旁袖手旁观呢。
心中十分不情愿的走上前。
“令尊正在和会长洽谈生意?你就这样闯进去是不是太没有礼貌了?”
博修听见身后传出质问,转过身,上下打量了一下寻,然后说到:“一个毛都没有长齐的小鬼,大人讲话一边待着去。”
寻的心中简直是万马奔腾,我靠,年轻怎么了,看不起年轻人啊!信不信老子一只手就能把你吊起来连屎都打出来!
其实这也不怪人家,寻目前的样子不过十几岁,身上还穿着布衣,再加上眉清目秀,总给人一种稚气未脱的印象。当然如果和寻相处久了,就不会这样觉得了。比如学院长,比如威克多,他们在和寻接触时间长了之后,不知不觉间就将他当做有资格平等对话的存在。
即使是那些偶尔和他有接触的金角佣兵们都明白,眼前这个看起来没有什么存在感的小小学徒,其实有着碾压他们整个佣兵团的强悍实力。这俩人看见寻出来帮他们解了围,其中一人,趁着不注意,利索的跑上来四楼。
寻自然也是看见了,他打定主意,就一个字:拖。只要威克多下来,自己立马就撤,谁他妈伺候这混球啊。
“啧,说我们是乡下人,是啊,这个地方可比不得你们大城市,要什么都没有。既然如此,你怎么不回你的大城市去啊!”既然对面都这样一副吊样,寻也懒得和他客气。
“那里来的乞丐,金角商会真是什么人都能进来,要是在我们荣鹰商会,这样的小乞丐只要敢靠近大门都要打断他的双腿。”他还一脸嫌弃的往后面退了一步,像是生怕寻身上有什么脏东西一样。
寻感觉自己胸口上突然插了一把刀,简直太受打击了,自己的形象真的有这么挫吗?
“额,其实这位是我们金角商会最重要的魔法师。”剩下的那位金角佣兵在后面弱弱说到。
没想到竟然引来博修嚣张的嘲笑:“哈哈哈,果然你们金角商会都是一群废物,竟然请一个小鬼当供奉魔法师,他现在断奶了吗?啊哈哈哈!”此话一出,周围人的脸色都变了,现在只要有人一声令下,瞬间就能将这个不知好歹的混球吊起来打,打的连他爹都不认识。
寻倒是不像周围人那样激动,对于他来说,如果仅仅只是语言上的辱骂很难激起他的愤怒,要知道,他奉行的可是闻名世界的大火球主义,其精髓就是:如果遇见像眼前这样的人,一火球就能解决的问题,何必多哔哔。要是一解决不了,那就搓个更大的。
正当寻打算糊他一脸冰霜射线时候,从楼上传来了动静。
一个人影从楼梯顶端滚落下来,寻看清楚了这不是刚才上去通知会长的小哥吗?怎么会怎么狼狈?在周围的其他人连忙把他扶起来。
寻的疑惑很快就被解答了。
“金角商会不过如此,看来之前我说的话一点都没错,金角的实力也就这样。想要和我们合作魔植,你们展现出的实力,还不够。要知道在运送魔植的路上,有着各种各样的险阻,如果你们就只有这样的货色,我劝你们还是早早放弃比较好。”说话的人是一名中年男子,他的身上也穿着华贵的服装,就连脚上穿的鞋子都镶着金边,手上还持着一柄法杖,在法杖只在天朝了解过,炉火大6的材料学完全没有接触过。
但是只是从宝石上散出来的魔力波动寻就能看出一些端倪。在金角商店里,这么高级的宝石,寻是从来都没有见过。
后面威克多跟了上来,看了看被这个中年男子后面站着的那两个保镖打伤的自家佣兵,眼神中的怒火犹如狮子一般滚滚涌出。
“博伦,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不要欺人太甚!”威克多跨步上前,泰山压顶般的压力向着那位博伦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