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女的容貌怎么的就不多说了,最先吸引茅山明眼球的,可不是这两个女人的容貌,而是他们两个人手里面拿着的东西。
如果他茅山明没有看错的话,那个白衣女子手里面拿着的,应该是百年槐木芯所制作的木剑,槐木者,木鬼也,养魂之佳物,常为得道之人喜之。
手里面拿着槐木所制的剑器,可见其人也是灵幻界的一员;估计刚才大宝、小宝,所说的应该是这柄木剑。
至于,那个红衣女子手里面拿着的铁伞,也不是一个普通的物件,是盗墓贼所常用的一个物件。总而言之,这一伙人不是他一个混吃混喝的江湖术士所能够招惹的。
所以,茅山明叮嘱大宝、小宝,安静点,不要出声,小心惹祸。
两方人马就这样相互错过了,当然赵国柱他们是能够感觉到,茅山明的雨伞里面的异常,不过他却是没有让奴儿动手,毕竟积攒功德,并不是意味着见鬼就杀,那样反而落了下程。
正所谓,人有好人坏人,鬼也分好鬼恶鬼,击杀恶鬼有功德临身,击杀善鬼就有业报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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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财坐着电梯下楼,女尸如同往常一样,形影不离的跟在他身后。
“古德毛宁,色。”
旅店的小二,不对,在这个地方,应当称呼服务员。
穿着吊带西裤,白衬衫,脖子下面系着一个黑色蝴蝶结的年轻服务员,面带的微笑着跟旺财打招呼。
学省城洋人开店,洋气、格调是第一位,总而言之,就是让人不明觉厉,才显得你高端大气,上档次。
“色?你才色呢?”
听着旺财嘴里面的嘟囔出来的话语,对面的服务员面色上充满了尴尬的神情,有些下不来台。
看着朝着门口走去的旺财,服务员在自己的心里面鄙夷道:“唉呀!真倒霉,自己这是又碰上了个土包子。”
旺财此时心事重重,平常观察敏锐,倒是能够看出来服务员在心里面对自己的诋毁,现在可没功夫在乎别人的想法。
刚来到旅店门口,旺财正准备往外面走,只是他拔起来的右腿突然悬蹬在空中,犹犹豫豫,半天都不敢落脚。
因为,此时外面阳光亮的刺眼。
“我都要变僵尸了,碰到太阳会不会魂飞魄散?”
之所以如此的行事,是因为他突然间记起了昨晚马车上钱真人说的话:“要赶在天亮之前到下个镇子住下,不然僵尸碰上了太阳,被太阳光一照,那可就化作飞灰了!”
他想到自己被太阳照的,浑身上下灰飞烟灭的场景之后,突然间打了个寒颤,转头就又找上服务员。
“小哥,听说你们这儿有酒吧,是吧!~”
旅店的服务员陪着笑脸,贴了上来,指着右边一层走廊后面,那里立着一扇装修了金色裱花,放了十字架的西洋木门,侧面挂着木牌,用西洋文字写着鬼画符的字“bar”
“先生,就在那扇门后面呢~”
“哦好,谢谢!”
旺财抬脚往那个方向走去,他身后的女尸,自然是继续寸步不离的跟着。
“穷酸鬼,待会儿看你们碰到里面的那位曹大帅该怎么死!”服务员看着旺财推门走进了那扇门,心里面特别的畅快。
想起了伺候曹大帅的,多数站着进去,躺着出来,而且躺着出来的,多半都是已经咽了气的。
这是旺财第一次走进酒吧,觉得这里面装潢,确实是很洋气,让人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玻璃的酒桌,带靠背的椅子,还有一股花香味。
“醉死在这里总比被太阳晒死好,”旺财在自己的心里面如此的想道。
一个柜子立在北墙,上面放着许多玻璃瓶,应该都是洋酒。
酒柜前有一张卖猪肉的桌子一半高的柜台,身穿黑色西装,留着一撮小胡子的男人一手抓着小铁瓶,一手捏着高脚的玻璃杯,晃晃摇摇,动作花样繁多,酒水在铁瓶和杯子里倒过来倒过去,一滴也没洒出来,眼花缭乱,看的旺财眼睛都花了。
柜台上坐着个男人,趴在桌子上,此时正在哭哭啼啼的喊着:“倩文~我的倩文啊~”
这人应该是个醉鬼,只是他穿的那身皮有些扎眼,旺财记得住北面的一个镇子上也有一个自称大龙的元帅,手底下有着百十来号的人马,百十杆枪,威风的不得了。
大龙元帅穿的就和这套差不多,就是颜色不怎么一样。
在他的旁边,还有一个肩膀扛着乐器的男人,手中的小木锯子,一上一下奏出悠扬的声调,听的人心里面怪舒服的。
这东西应该叫什么小提琴,旺财曾经在省城里,听有钱人拉过,只是他们拉的声音,都像是锯木头,唯独眼前这个男人拉的好听。
“换首喜庆点的,太悲伤了,我忍不住想哭,呜呜呜……”
男人瞧了瞧脑袋,酒糟红鼻头,抹了两腮的醉意。
拉提琴的乐师吓了一跳,连忙答应,很快就换了一首欢快的歌曲。
“这当兵的一看就是为情所困,还敢拉这种欢快的歌,不怕惹得那个当兵的不快,给他一枪,送回老家去吗?”
旺财这心里面才刚刚有了疑惑,就听到那头突然是“砰”的一声,乐师的胸口就被当兵的用手枪打穿,乐师的身体压着精致的小提琴,瘫软在地上,鲜血流了一地,很快就双腿一蹬,驾鹤西去了!
“我刚死了九姨太,你就拉这么欢快的,是不是故意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