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转头往回走,大约也就十几分钟的路程,林景勋就聊着一些以前出门旅行的趣事,还问我喜欢什么样的城市,都到过哪里,我一一作答,心里一直不敢松懈,好在林景勋也没再提和白牧野相关的事。
“你等我一下,我去取车。”
这个影院是一座独立的小楼,林景勋的车子停在了正门前,他让我在路边等他,自己一个人去取,我答应了。
这个时候,路上已经没有多少行人了,昏黄的路灯伫立在微风的夜里,看起来格外的孤单,我站在林荫的阴影里,脑子里又蹦出白牧野的身影,原来平静的心情瞬间被这孤零冷清的夜色淹没了。
突然一阵疾风从我身后刮过,手中蓦然一松,等我反应过来,一道黑影已经跑出几米远,他手上抓着我的包包。
“你站住!把我的包还给我!”我大喊,拔腿就追上去。
那黑影匆匆忙忙回头看一眼,继续跑。
我紧追不舍,包里现金不多,可是家门钥匙手机银行卡以及证件全在包里,这要是丢了,得费好大劲。
那黑影非常聪明,转过这条大道就往一个小胡同里钻,边跑边回头看我,我想都没想就追了进去。
那个黑影明显很了解这里的地形,结果,带着我三转两转,我就迷路了……
连盏路灯都没有,我站在黑乎乎的小巷里,好像身处迷宫一样,一时间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才惊觉自己大意了,这下好了,贼没追上,把自己也丢了。
正当我在黑暗中寻找出路的时候,一道强光从正前方直射进去,我忙用手遮住眼睛,就听一个男人猥琐的声音响起:“大哥,就是这妞儿,长得贼好看,奶子有碗口那么大,屁股一看就特别有弹性,脸更不用说了,跟个大明星似的,要是能干上一炮,死也值了。”
“你个傻b就吹吧,大哥什么女人没见过,切。”
“别吵,过去扒光看看不就知道了。”
我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这是遇见劫色的了?所以劫财是假,劫色才是目的?
我转身就往另一个方向跑,边跑边大声呼救,希望林景勋能听见我的声音找过来,或者有哪个好心的路人能够见义勇为。
到嘴的肥肉怎会舍得丢掉,那个恶棍一见我逃跑,大喊大叫就追上来,听那脚步声,至少有四五个人。
胡同里实在太黑了,我还穿着凉鞋,鞋跟有四五公分的高度,无形之中增加了逃跑的难度,结果一不留神就绊在一根干树枝上,我扑通一声栽倒在地,疼痛感从脚面和膝盖上传来,深入骨髓。
我没时间去自怜自艾,手脚慌乱地挣扎着要爬起来,幸好脚只是崴一下,并没骨折,但还是很疼。
挣扎间,那几个人已经到了眼前,三四个手电筒交错照下来,我看见为首那个人的脸,皮肤很黑,胡子拉碴的,连心眉,嘴角有一颗大痣,很平凡的一张脸,但透着一股凶狠劲儿。
“你们是什么人?走开!”我吓得瑟瑟发抖,连声音都带着哭腔。
“嘿,成色果然不错,瞧着皮肤嫩得,看得我都硬了……”他在我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