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穿越重生>重生带着点读机>8 情切切意绵绵

接着,唐宇朝着王牧之道:“这墨水瓶是张军的,是我不小心给碰到地上的。然后还摔了一跤,衣服就脏了。”

张军一听,立刻感激地看了一眼唐宇。刚才自己扔墨水瓶的事,可大可小。要不是唐宇帮忙把林可儿“推倒”,这瓶墨水就全都弄到林可儿身上了。

再怎么说,林可儿也是堂堂大班长,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又是班级的荣誉。而且,人家又是个大美女,把她的衣服弄脏了,那肯定是——老师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了。

没想到,唐宇不但把林可儿救了,又把所有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张军大闹课堂的罪名也就烟消云散了。他以前从来没注意过这个坐在他身后的哥们。只知道他体弱多病,又瘦又小,讲话像蚊子叫,在他心里,唐宇就是一个典型的富二代“病公子”。

通过今天这桩事,张军不禁要对这位“病公子”刮目相看了。

刁朋听到唐宇的解释,却很不满意。张军就是个典型的混社会的,上课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副业。刁朋他们一直就斗不过张军,对张军总是心存忌惮。

他们本想借此机会让班主任狠狠批一下张军的。但没想到,唐宇居然肯替张军把事都扛了下来。他们也就没有了把事情闹大的理由了。刁朋他们几个也就只好朝唐宇干瞪眼了。

张军全都看在眼里,他朝着刁朋也瞪了一眼。刁朋被张军这么一瞪,立刻老实了。

王牧之对唐宇的解释当然不信。以钱大宝和张军两人的位置为中心,周围好几张桌子上都已经空了,地上却乱七八糟,到处是文具用品和课本。

不过王牧之也懒得理会。反正不管是张军、唐宇还是钱二宝,都是成绩下游的差生,也不指望他们给班级给学校争光了。对待这样的学生,他一向认为:能不出事,太太平平地毕业,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王牧之不耐烦地道:“行了行了,快收拾吧,还要不要上课了?”这时,他才发现钱二宝不在,顺口问道:“钱二宝呢,这个活宝又上哪儿去了?”

没有人回答,因为谁也不知道钱二宝刚才怎么会疯了一样跑出教室。

王牧之见没人回答,自言自语道:“算了,不来更好,少了个捣乱的。”

那些东西被扔的学生们,见班主任显然是一副不想管事的态度,只好自认倒霉,开始捡地上的东西。

这时,从第四排站起来一位女生,默默地拿起教室后面的扫帚畚箕,扫起了地上的墨水瓶碎片。她就是班里的团支部书记,也就是在班里成绩总是名列前三的那位——秦若兰。

林可儿一看,连忙道:“我来吧。”

秦若兰微笑着道:“不用了,几下就完事了。”

说实话,秦若兰其实长得并不比林可儿差。但是,她的穿着打扮实在是太朴素了,就差没穿打补丁的衣服了。所以学校里的学生们送给她一个外号——隐形天使,其实就是说她低调漂亮有内涵的意思。

王牧之等秦若兰扫完地,总算开始上课了。

这时,林可儿才注意到,唐宇的左手手背上面,有明显的在水泥地上擦破的痕迹。再一看他的右手手背,居然也破了。林可儿心疼地低声道:“你……你的手……”

唐宇连忙把手缩了起来,笑了笑:“没事没事。”

他这话倒是真的。十年来,他做过各种工,经常被擦着磕着,手上都出老茧了,这点擦破算什么啊。再说替张军圆场那件事,更不值一提了。他已经像老鼠一样活过了那么艰苦的十年,能重新回到教室上课,那是多美好的一件事啊,替人圆个场,算什么啊。

唐宇心里现在正美滋滋的呢!刚才自己居然成功地帮助林可儿,逃脱了“墨水之灾”。看来,这重生还真是好处多多。只不过,他也就那么一小点“先见之明>

他知道,随着他的重生,在他周围发生的事很可能因此而改变。也就是说,他依靠这些“先见之明”来逆袭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少了。看来,这次的重生,唯一可以依靠着来改变命运的,就只有那台点读机了。

唐宇的思绪还没拉回来,就感觉手背上有一种暖暖的感觉。他低头一看,原来,是林可儿把自己的一块手帕剪成了两片,正在给他包扎左右手背的伤口呢。唐宇感激地看着林可儿,林可儿却头也不抬,她正在细心地打着结。

唐宇顿时心头涌起一股甜流。他心想:同样是手背受伤,钱大宝伤筋动骨,结果狼狈鼠窜,而自己只擦破一点皮,居然得校花如此呵护。看来,老天爷有时候还是公平的。

此时,唐宇的鼻子离林可儿的头发只有五公分。一阵淡淡的丁香花香从她发际送入了唐宇的鼻孔。唐宇贪婪地猛吸了一口,他的内心现在只有四个字可以表达——重生真好!

……

整个上午,唐宇的手上都缠着林可儿的手帕,他都有点不好意思了。毕竟人家一看,就知道是女孩子用的手帕。况且自己手上那点伤又没什么大不了的,自己一本正经的缠着块花手帕,显得女里女气的。唐宇几次想把手帕解开来,但林可儿就是不让。

看着这个清纯又有点任性的18岁少女,作为经历过社会风雨的唐宇,只好幸福地享受这份甜蜜了……

下午第一节是语文课。铃声一响,语文老师董梦瑶就夹着备课用的笔记本电脑走进了教室。在前世,唐宇由于体弱多病,发育得晚了些,到了高三,还是个未开化的小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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