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那就这么定了,姐先回去准备准备。”黄蓉又瞅了李霄一眼,这才念念不舍的离去。
黄蓉离开,李霄又回到家思考村子的未来,想来想去,他还是决定先到山里去看看。
上山得用工具,李霄四处翻腾,找到曾经用来在山上捕捉野兔的东西,发现根本无法再用,左思右想之后,还是决定徒手上山。
以他现在的力气和速度,还有听力视力,只要不进入深山遇到一些猛兽,肯定不会出事。
思绪一番,李霄便换了身比较陈旧的衣服上山去了。
宁乡村什么都不多,就是山多,树多,野味儿多……
其实要把村子发展起来很容易,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喝水,其实宁乡村四周的深山山脉中也有很多天然泉水,可谓是山水宝地。
只可惜,这些年没人敢进去开发,因为深山里有太多无法预测的东西,比如野猪,野象什么的,村子里的人们最多在外围打打野兔。
李霄凭借着过人的体力和速度,很快就进入了东南方最高的一座深山,山中密林丛丛,一颗颗古树参天入云。
为了防止出什么意外,李霄一路上都保持着高度警惕,用那超人的听力和透视能力趋吉避凶,缓慢前行。
不久,李霄就发现一千多米外有只棕褐色的野山羊正在灌木丛中吃草,山羊约莫有半人高,头上两只弯角足足半米的长度,极为壮实。
见到那山羊,李霄不由得咽了口唾沫:“这要是捉到,能拿去镇子里卖不少钱。”
搓搓手,李霄开始慢慢的朝山羊靠近,虽然李霄没有带任何武器,但凭他现在的能力,收拾一只山羊还是没问题的。
正在吃草的山羊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正在临近,直到李霄无声无息的走到距离它半米时,它似乎才猛然惊觉,浑身一颤,下意识的就想逃跑。
可惜李霄得势不饶人,直接就跃起身子,一脚就朝山羊的脑袋踹过去,紧接着看也不看,拳头如丽华暴雨般落在山羊的身上。
“咩……”挨了不知道多少拳头的山羊终于不甘的倒地,没了知觉。
“这么不经打?”李霄皱鼻,他还没打过瘾呢,这就趴下了,实在是没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