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俩,很快就要结婚了。在婚礼的那一天,他们两个人,决定做出一件惊世骇俗,却永远都不会后悔的事情。
所以,在这之前,雅诗都不允许出现一丝一毫的差错。
雅诗把椅子又往前拉了拉,鼓励道,“虽然我一直都不知道真正喜欢一个人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但是,就旁观者而言,你喜欢黎小姐,黎小姐也是喜欢你的。”
祁穆琛不置可否的笑了一声,似乎根本没有把她的话听进去的样子。
雅诗有些着急的道,“我是说真的。你可别不相信我呀。”
祁穆琛看了她一眼,道,“黄毛鬼。”
雅诗,“………………”
雅诗有些生气的鼓起包子脸,摸了摸自己柔顺的头,道,“我说过很多遍了吧,不要叫我黄毛鬼。况且,我的头这么漂亮,怎么能够称之为毛?应该叫做秀。”
“哦。黄毛鬼。”
雅诗,“………………”
真是气死人啦。但是想一想,这个男人重病在床,又一副绝望人生的样子。雅诗想了想,还是不跟这个没风度的讨厌男人计较了。
雅诗的脑海里,蓦然就划过了另外一张脸孔——
板寸头,狭长的眼。凌厉的线条和深刻的五官。那个男人肤色雪白,眼瞳漆黑。就像北国风光,万里雪飘精致雕刻的雪人。
那个,她到现在都不知道叫做什么的男人,恐怕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了。
雅诗因为想到曾郁,一颗小心脏不受控制的砰砰乱跳了起来。
雅诗白皙精致的脸孔,慢慢的浮上一层少女的红晕。她金色的长睫毛像初出闺阁的少女,极为不安的颤动了一下。
雅诗抿了抿唇瓣,原本显得活泼而年轻的音色突然羞涩的低沉了下来。她嗫嚅的道,“祁穆琛,虽然你死活不告诉我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感受,但是我好像……喜欢上一个男人了。”
是的。虽然她是爱情里的新手,但是她仍然能够感知到,她掉进了甜蜜而彩色的爱情漩涡里。估计这辈子都没有办法爬出来了。
都说,人生若只如初相见。
她恐怕,在初初遇见曾郁的第一眼,就已经毫无预兆,没有半分招架之力的喜欢上他了。
雅诗想到她亲吻曾郁殷红却绵凉的绯色唇瓣。那样冰冷却深刻的触感,让她光是回味起,就心悸的快要死掉了。
雅诗一点一点的攥起自己的小手,声音虽然羞涩,却十分坚定的道,“等我们退婚以后,我就要跟我喜欢的那个男人,告白。”
她要鼓起这辈子所有的勇气,告诉那个男人,她喜欢他。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他。她希望,他能够给她一个机会。
也许刚开始他不喜欢她,甚至是讨厌她,都没有关系。因为她有能力,也有这个自信,他终究有一天,会喜欢上她的。
祁穆琛看着雅诗面若桃花,年轻的脸上写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有些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