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客气,运气一掌,直击那小个子的心门,小个子震飞数米,天锦夺刀一跃而且,小小的身子,身法异常灵敏。
“别杀他!”大胡子出声求情,这小狗子,确实心地不怎么样,贪财又不讲规矩,可好歹,入山也有几年了。
天锦本来也没打算杀他,但是,也不会轻易饶他,刚才,要不是那个大胡子出手,她就一命呜呼了,收起下,手起刀落,只听的惊天惨叫。
将手中带血的刀往地上一扔,扭身看向大胡子,“你出手阻拦,我饶他一命,公平,但是,他又害人之心,所以,武功废了。”
处置的既公平又果断,大胡子无话可说,看向倒地嚎叫不止的下狗子,朝属下使了个眼色,让去救人。
“多谢手下留情!”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小狗子刚才所作所为,被杀不冤。
大胡子热切的眼神,让天锦有些莫名其妙。
“你也不是大奸大恶之人,为何当了土匪,一群大老爷们,有手有脚,干什么不能养活自己?记住了,要是你们再敢随意打劫路人,让我知道,天涯海角,你们也跑不了。”黎爷爷说过,江湖有江湖解决事情的规矩,和朝堂是不一样的。
“我爹就是土匪。”这算是解释了,是子承父业。
这样啊,好像是没的选择,就想她似的,父皇是皇上,她就的担负大锦的将来,“如果你不想当土匪,也可以不干了啊。”
“那能跟你去锦山吗?”大胡子的话让他身旁的人愣了下,马背上的天锦也愣了下,这什么情况。
“这个…”她就是借锦山的名头,这锦山收人,她也不知道啥规矩啊。
不过,这人要是能改过自新,不当土匪还是不错的,只是…“你去锦山看看他们收不收你吧。”她做不了主。
一个小插曲,天锦没有耽搁太久,一路继续赶往干阳,途中休息时,不免细想,为何这个世道,都是子承父业?她要女承父业,而且,为何上一代人做什么,下一代人就一定要做什么呢?这样是否是对的。
还有,老师说,现在是太平盛世,太平盛世之下,依然有盗匪之祸,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太平盛世,或许只是史书,或者从大面积的政绩来相对看的?
百姓可觉得,现在是太平盛世,既为君者,以民为本,那是不是应该,以民之所需,民之所愿,民之所求为根本?
好似有些复杂!
“谁?”有人跟着自己?
被发现了,大胡子只好露面,他已经很小心了…
“是你…”
…。天锦就这么被人赖上了。
头一回骑马一天,刚开始的兴奋,到夜幕降临后,摊在客栈床上,双褪岔开的痛苦,这才一天,那娘亲和父皇他们以前兴兵打仗,一走数月数年的,几乎都在马背上。
而且还是战马,他们是怎么过来的?难道,真的跟芽儿姨姨说的,摸出一层茧子?想想,大腿内侧,摸出茧子硬邦邦的,就怪别扭的。
躺了好一会,才面前起来,直到这时,才知道,从小锦衣玉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出门在外,一切靠自己的感受了。
就如现在,想给自己上药都有些困难,虽然现在多了个小根本,但是,是个男的,如今她可不是小时候那个不知男女有别是啥意思的丢人丫头了。
最后,想了个办法,买了些棉絮,到裁缝店,让做了两个护腿,绑在身上,骑马确实舒服了许多。
“如何,找到人没?”出去快三天了,这宫里知道的,都急疯了。
青锦将刚接到的消息递给秦玥玺,“人已经过了干阳,猜这孩子,是去目山了,放心吧,白墨已经追上了。”有人盯着,她也放心下来了。
看完手中纸卷,秦玥玺不淡定了,啥玩意,还遇到土匪了…“不行,阿锦,咱们还是把天锦这孩子接回来吧,她要去目山看看,派人护送过去,也没两天路了,看完赶紧带回来。”旁边还跟着个男的,这才是最重要的,还是土匪窝出来的,想想就害怕。
这孩子,怎么这么执拗啊,这上面明明说了,骑马都受不了了,还不肯回来,那外头的苦,她能吃得消吗?
“这么做,她不死心的,放心吧,锦山那边过几天也接到信了,到时候,江湖上有人照看,暗中有白墨,不会有事,她想去看看,就让她去看看吧,总走不丢。”或许,还有益处。
这皇宫教出的孩子,确实拘束了些,这孩子处理土匪的手段来看,还算果断。
“我是担心她在外头吃住不惯,她到底是个女孩子。”
“女孩子怎么了?当初立她做皇太女的时候,谁说的?”这人,这时候想到是个女孩子了,当爹的…
被自己的话给掐死了,秦玥玺无言以对,只能尽可能的做到不让孩子受苦,就要招呼杨喜。
“不许,她要体验民间生活,就的吃住行都体验体验,你不许让杨喜派人暗中照顾。”已经带上银子了,不会喝着饿着就行了。
幽怨的看了青锦一样,这个当娘的,太狠心了,可是…他是妻奴。
到达江口,天锦终于到了相对来说,繁华一点的地方了,虽然和帝都没的比,可也是样样不缺,到处热热闹闹的,这就行了。
好好吃一顿,睡一觉,然后去目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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