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方远不是学厨师的,他自己也没啥厨艺可言,像是炸鸡这种高难度的东西,他做不来,而且炸鸡理论上比面包的技术含量要高,他就更加不能瞎指挥了。只能说一些必要的要求,让老妈自己去体会。
事实上,这东西对于周妈来说,或许更加简单也说不定。毕竟中餐里就有很多过油炸的部分,而且如何把肉做嫩,也是做肉的基本功,这一点对于周妈来说,可比烤面包要简单多了。
一个是用现成的办法加以改造,一个是完全从头开始,两者孰难孰易这不是一目了然的事情吗?
只见周妈一个劲的点头,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可见这东西真的是难者不会会者不难。
接下来的日子,周妈就开始疯狂的练习炸鸡。
一只又一只的整鸡被她从市场上买来,然后一边训练刀工一边炸,最初炸出来的东西……简直不忍直视。周方远他家没养狗,这一锅黑乎乎的玩意儿还真的没处处理了。最后只能送进周方远和他爸的胃袋里,味道虽然还不错,但油炸食品吃多了他上火啊。
有那么一段时间,父子俩一有空就喝茶,而且是浓茶,结果导致家里面的茶叶也以一种让人难以置信的速度消耗着。
不过短短三四天之后,周妈做出来的炸鸡就开始有模有样了,口味方面,周方远依旧是给她提出各种修改意见,味道也是朝着他熟悉的味道不断靠拢。
就是炸鸡的数量越来越多,多到他和周爸都已经吃不了的程度。但炸鸡的造价也比汉堡高得多,周妈这一次可舍不得白白送给同村人了,最后还是周爸利用休息天的时间,给周方远的姑姑叔叔姨姨舅舅家各家都送一些。怎么办呢?这已经不是一家三口能消耗掉的规模了啊。
这一次周妈没有在半路打退堂鼓,也不知道是周方远的劝说真的起作用了,还是周妈现在比起一股劲就要弄成。总之,在美好前景的诱惑下,周方远和周爸继面包地狱后,又迎来了长达一周的炸鸡地狱。
直到他俩吃得满嘴蹿火炮,连喝茶都不管用的时候,周妈的炸鸡总算是过关。虽然不可能真正和肯德基或者麦当劳一个问道,但学个七八分还是没问题的。
炸鸡之后是薯条,薯条那就更简单了。无非就是切条、浸泡、油炸、冷冻再油炸等几个工序,对于已经掌握了面包和炸鸡的周妈来说,这玩意儿简直就是闭着眼睛都能做得了啊。
而且薯条是味道最接近原味的,原因无他,就是简单。上一世周方远上网的时候看到过很多篇自制薯条的方法,只要将简化掉的步骤重新变复杂,稍微增加一些消耗,做到九成模仿还有难度吗?
黄金铁三角一应俱全,接下来就是最后的调味料部分了。
汉堡需要的沙拉酱,薯条需要的番茄酱,这些东西市场上都有,只是买的人少,所以进货的人也少,价格相对较高一些。
但是没关系,反正现在全部是尝试阶段,包括面包里面的黄油也是,如果真正要开店,生意确实是好的话,用黄油也不打紧。要是想降低成本,橄榄油也是可以的。最不济,食用油都行,反正那些许味道上的差异,一般人的舌头也尝不出来。
最后,从周妈开始烤面包算起的第24天黑夜,一份由汉堡、炸鸡和薯条组成的快餐摆放在桌子上,还有可乐,周方远为了打全套,还专门出去买了**可乐。就是没有冰了,否则加冰的可乐才是王道。
就是这样一份在后世最少也得二十好几三十块钱的,外观上已经几乎没有差别的自制西式快餐,摆在了餐桌之上。一家三口围在桌子边上,开始进行最后的讨论——
谁来试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