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审通过后,就要进行最重要的一步——卖片子了。
影片在拍摄完以后,制片人就要马上统筹宣传和发行的事宜,以前的宣传很简单,给媒体发几篇稿子、办几场发布会,这事就结束了。但是这种方法,现在是越来越不同了,宣传和营销被一起纳入了宣传团队的工作范围,他们每天要干的事中,写新闻稿和找新闻点变成最不费力的事,炒作话题、制做噱头才是重中之重。有电影宣传营销团队的工作人员抱怨说,很多片方的工作人员极其不专业,电影宣传是一次长跑,最重要的是阶段规划、物料制作、整合资源,但很多片方的负责人甚至导演介入宣传后,张嘴就问你有什么点子。
其实这个很荒谬,因为电影宣传和广告不是一回事,宣传团队也不是点子公司,浮躁的点子救不了一个电影,说到底,电影的质量才是最重要的。
发行是指对影片的出售业务,发行公司除了供片之外,最主要的工作是负责影院阵地宣传和排片场次的落实,争取排片率最大化。比如一个发行团队需要跑遍了国内一线城市的院线,大家分兵作战,找影院经理沟通,落实影院地面推广计划和最终的排片表,小到一个海报的摆放位置,大到能否将影片加映。
以前,对于安排影片档期,圈内的游戏规则是,小片让大片,大片让进口片。不过时至今日,现在整个档期的制定越来越规范化。比如,发行公司对一部影片的票房预估是3个亿,那么这意味着至少要争取到30%的排片空间,同时目标观众、营销计划、上座率,都要经过提前客观地预估,并且针对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宣传策略,这是一整套执行方案,制定档期只是其中环节之一。自此,一部完整的院线电影从前期策划到中期拍摄、制作、送审,再到后期宣传发行一整套流程链才算真正的完成。
那么这就完了吗?也不是,对于所有电影人来说,最最重要的,还是收入问题。
不能赚钱的电影,终究是活不下去的。
影片所有票房收入会计入电子系统,数据统一汇总到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办公室。以专资办的统计数据作为各方分账的依据。所有影片收入呢,首先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及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剩余的91.7才能被认定为一部电影的“可分账票房”。而在这可分账票房中,电影院及院线提留57,中影提留1-3的发行代理费。剩余的40-42归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当然大部分情况为40。
影片的发行方会收取归属制片发行方部分票房的5-15作为发行代理费用。即为可分账票房的2-6作为发行代理费。
很多情况下,发行方预付影片的宣传发行费用,这时发行方会收取12-20的代理发行费。如果发行方承诺发行保底、买断发行、预付制作费用等方式,将收取更高的发行代理费用。部分影片同档期处于竞争劣势,出于增加影片排映场次的目的,给影院及院线承诺票房返点。返点一般占到可分账票房的3-5。
简单概括,如果一部最终票房1亿的影片,那么回收的票房回款为3300万左右,大约就是三分之一啦。像是那些动辄好几亿投资的电影,卖够十几亿,才能算是回本,所以做电影,也并不真的像是看上去那么赚钱。赚钱是有的,赚大钱的也有,但终究只是少数,大部分电影投资方,能收回本钱就不错了,少赔点都要谢天谢地,直接赔的裤衩都不剩的,也不在少数。
当然了,电影的收入,也不全是考院线上映。除了上映,电影还有其他的收入渠道。
比如说版权收入,这里主要指电视放映权和互联网播放版权销售。这部分收入里面,央妈的收购费用为140万-400万每部影片,主要根据影片的题材、频道打分制度、观众期待度、演员阵容、最终票房决定。网络版权价格波动较大,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主要跟观众期待度、演员阵容、最终票房有关。然后是海外销售,主要是海外其他国家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发行收入、版权收入。这部分收入目前较低,增长潜力大。
再然后是商务合作,主要是植入式广告、营销合作、活动冠名等方式获得的收入。
授权及衍生品,主要是影片形象、片名、重要视觉元素等授权使用,以及版权衍生品的销售收入。
部分作品还能得到政府补贴,主要是政府主导的文化产业补贴、地方政府专项补贴等。
另外还有行业补贴,主要是摄制3d或巨幕格式的影片,票房达到一定数量后,享受专项的行业补贴。票房在5000万到1亿元之间,奖励100万元;票房在1亿到3亿元,奖励200万元;3亿到5亿元,奖励500万元;5亿以上重奖1000万元。
至及好莱坞的话,大体上是三种分账模式。
第一种,就和国内是一样的,不用多说。
第二种,是直接买断,院线话一笔钱,买断影片版权。然后上映后能赚多少,那就是人家影院的事儿了,和制作方半毛钱关系都没得。
最后一种,就是阶梯式分账。
对于一部好莱坞大片来讲,无论是电影放映的第几周,院线得到分成的比例都有相对的标准可循,因此,越来越多的电影公司都希望自家影片在首映周就能夺得头筹,以最大程度赚取利润。他们大大增加排片量,使得更多的观众能够走进影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