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都市现代>重生之白首不相离>第八十章 雁丘词

学校里培养的是技术人才,是流水线作业。高中以前,很难有自己的思想,基本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只有到了大学里,才会有时间去思考和总结,自己过去十几年的时间,到底学到了什么?对自己的未来有什么帮助?

那些想明白的知道了,自己在学校里学的东西,基本上是让自己成为为国家做贡献的砖瓦,哪里需要往哪搬。

很多人认命了,做起了砖瓦,而也有不想做砖瓦的。

其中一部分拼命地提升自我的文化素养,希望自己成为一个用笔墨指点江山的大文豪。最不济也要成为一个辞藻华丽的大诗人、大词人,受世人尊敬,受年轻貌美小姐姐爱戴……

但比起从小就接受培养的皇室成员,他们根底太差,想要有所成就,没有十几年的努力是不要想的。但十几年之后,他们最起码都三十多岁了,到头来能做个大学老师就很不错了,又如何成为文豪、诗人、词人呢?

相比起来,皇室当中反而出现了众多顶尖的文人墨客,各个才情过人,备受小姐姐们爱戴。而能成为大唐皇帝的,更是皇室中最为顶尖的那一个。

论起诗词歌赋,李承乾过去三十多年,已经有了不少精品诗词问世,甚至编纂成册,刊印售。马一诺的书房里,就有一本《开元诗词录》。

相比起另一个时空,也爱吟诗作赋的乾隆,李承乾的诗词水平可比他高的多了,其中几篇甚至是传世之作。

不过乾隆也有比李承乾可爱的地方。

比如李承乾有一些诗词歌赋写进了校园课本当中,当学生的都要苦逼的背诵。相比起来,乾隆帝虽然一辈子写了四万多诗,却没有一让学生背诵……

面对李承乾这个诗词水平强的高手,马一诺没法敷衍了事,只能略作思索,道:“我记得大一那年国庆节期间去并州旅游,在当地一处集市吃午饭的时候,遇到了一个赶集的猎人,然后听他说了一个有关大雁的故事。

故事的细节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大概是说,天空中有一对比翼双飞的大雁,其中一只被他用弓箭射杀后,另一只大雁竟是盘旋不去,最后从天上一头栽了下来,殉情而死。”

“啊!?”众人顿时惊呼,满面不忍。心地善良的李舞汐更是气愤难平:“太可恶了,这个杀死大雁的人真该死!”

马一诺无奈道:“大……额,公主,那猎人就是靠着打猎为生,遇到猎物,哪能随便放弃?如果不打猎,他又怎么养活自己和家人?”

“他……他可以去做别的工作啊!”李舞汐道。

“呵呵,真是孩子。”李承乾摸摸女儿的头,笑道:“舞汐,你吃肉的时候,可考虑过肉是怎么端上饭桌的?”

“……”李舞汐沉默。

“好了。”何洁微笑道:“马一诺,你接着说。之后怎么样了?”

“是。”马一诺道:“当时我被大雁的这种生死至情所震撼,只可惜那对大雁早就被猎人卖掉了。无奈之下,我就在集市转了一圈,在别家买到了两只死了的大雁,当做那对殉情的大雁,在汾水旁建了一个小小的坟墓,取名雁丘。”

“好一个雁丘。”众人纷纷点头赞叹,看着马一诺的眼神也多了几分欣赏。

马一诺微微一笑,道:“回家之后的某一天,我又想起了那两只大雁,就试着写了一《摸鱼儿·雁丘词》,以纪念这对生死不离的大雁。不过当时写的不好,一直修修改改,不甚满意,但今天陛下突然出题考我,我倒是灵光一闪,完善了这词,现在就拿出来让陛下和娘娘以及各位皇子、公主品鉴一番。”

“好。”李承乾含笑点头:“就凭你这个故事,便是没有好词,朕也饶你这回。”

“……”马一诺无奈道:“陛下,我说的都是真实经历,并不是故事。”

李承乾哈哈笑道:“倒是朕的不是了。”顿了顿,问道:“可会书法?”

这是要让他亲自书写了。

马一诺点点头:“略知一二。”

“好!笔墨纸砚伺候。”

李承乾一声令下,立即有大内侍卫架来一张长桌,又有宫女将笔墨纸砚摆放整齐,用清水研墨,恭请马一诺题词。

马一诺走上前,抓起一支狼毫笔,用清水润开,而后蘸满浓墨,在宣纸上写下了这《雁丘词》。

几分钟后,马一诺吹了吹宣纸上的墨汁,由宫女呈给李承乾。

“请陛下品鉴。”

李承乾接过宣纸,一眼看去,顿时赞叹一声:“好字!”

和当初第一次帮白蒹葭做直播的时候写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字体一样,马一诺用的是这个世界没出现过的瘦金体。当今之世,除了白蒹葭的小本本,这是瘦金体第二次书于纸上,也难怪李承乾只一眼便赞叹不已。

“这字体可是你自创?”对于自小就学习书法的李承乾来说,天底下的书法他都知道,但唯独没见过瘦金体,于是便有此问。

“闲来无事琢磨的字体,让陛下见笑了。”马一诺谦虚道。

李承乾嘴角抽搐。

闲来无事都琢磨出这么好的字体,你把天下间想要自创字体的书法大师置于何地?

这个逼装的让朕不爽,差评!

心思一收,李承乾看着内容,张口念了起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声音一顿,现场一片寂静。即便是年龄最小的皇子、皇女,也听出了这开头的两句十分不凡,而已经情窦初开的太子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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