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提雅,海滨区---
芭提雅海滨有长达十几公里的海滩,不仅舒缓平展,而且沙白如银,海水纯净透明,清澈见底,海岸椰林丛生,极富热带风光。
最早发现并“开发“这一“圣地“的,是越战期间到这里来度假的美国大兵。他们兜儿里装着大把大把的美金,却过了今天不知道明天活不活。美国兵本来就以好酒好色而闻名,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下面,促使他们更其醉生梦死。
如今的芭提雅海滨区早已世界闻名,尤其沿街的露天酒吧和海鲜摊多不胜数。
不过在这些酒吧当中,有一家却特别有名,原因是这家酒吧的名字很奇怪,叫做“黑蝎子酒吧”,另外这家酒吧的女老板是个美女,因此有很多男客人喜欢来这里捧场。
宋志超在白象拳场认识的那个颜素素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娘”,也是附近远近闻名的“大美女”。
……
此刻,酒吧内,颜素素正在招呼客人。
“您好,女士。这是您要的拿铁咖啡。”
“您好,先生。这是您要的威士忌加冰。”
“嗨,美女,我们要的冰镇啤酒呢?怎么还没上来?”
“稍等下,马上来!”
客人太多,颜素素忙的不亦乐乎。
咯噔噔!
颜素素踩着高跟鞋,托着小托盘---小小的圆托盘上面放满了大杯啤酒,来到了客人桌前,弯腰,把托盘内的啤酒取下。
一名打扮很时髦的女客人看见了颜素素脖子上挂着的那枚黑色蝎子吊坠,忍不住问道:“你很喜欢蝎子吗?酒吧取名黑蝎子,连吊坠也是黑蝎子。”
颜素素伸手摸了摸吊坠,笑着对女客人说:“这是我的吉祥物,不管在什么时候它都会保佑我。”
女客人耸耸肩:“可是依我看这只是夜市摊上二十泰铢就能买到的小玩意---有那么灵验?”
颜素素微微一笑,对女客人说:“很多时候一些东西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顿了顿,又说:“何况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唯一礼物!”神色有些黯然。
不过很快,她就振作起来,把刚才的黯然抛之脑后,怀里抱着托盘对这桌客人笑着说道:“不管怎样,我这家黑蝎子酒吧可是这里最好的酒吧!不管是酒水,还是咖啡,全都是最便宜也最实惠的!所以,请你们以后多多光顾哦!”
颜素素说完,抬起头,抱了托盘正要迈步离开,却一眼就瞥见了路边笑眯眯望着自己的白衣人。
白衣人正是宋志超。
白色礼帽,白色西装。
还手中还握着文明棍。
与周围那些穿着打扮十分休闲的人比起来,他这身打扮实在太正统,也太正经了。
因此显得十分扎眼,就算颜素素想不注意他都难。
颜素素看着宋志超愕然了一下,紧接着噗嗤一笑,冲宋志超说道:“你怎么来了?”
宋志超伸手摘掉帽子:“讨债来的---你不是说要请我食饭么,我怕你赖账,就不请自来。”
颜素素知道宋志超在讲笑,就道:“那就请坐吧---啤酒还是洋酒?”
“啤酒。”
宋志超一边说着,一边看了看四周,刚好有个空位,就径直走过去坐下。
这次来酒吧他没让阿龙和阿虎跟着,只是让他们在附近停车场等着。
……
椰风习习,吹来大海苦涩的味道。
位子上---
宋志超将帽子扣在文明杖上,放在一旁,身子惬意地斜靠在酒吧舒适的椅子上,看着夕阳西下,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很快,颜素素就取了啤酒过来,却是丹麦“嘉士伯”,那种小支瓶装的啤酒。
颜素素很麻利地拿了启瓶器把啤酒打开,递给宋志超。
宋志超却对她说取个杯子来。
颜素素拿美眸白他一眼:“真是大少爷!”
意思是宋志超很挑剔,这种小支啤酒一般都是对嘴吹的,很少有人倒进杯子饮用。
颜素素忙得焦头烂额,还不得不伺候宋志超这个“不速之客”,取了啤酒杯过来,递给宋志超。
宋志超接过杯子却又从怀中掏出雪白的叠纸,很仔细地擦拭杯子。
颜素素这下真的忍不住了,“哎呦我的大少爷,你还真够挑剔---我这酒杯可是擦过三遍,高温消过毒的……”
宋志超微微一笑,拿起酒杯搁到鼻子前,仔细地看,仿佛在辨别上面的纹路,嘴里笑道:“不好意思,我这人一般不太爱用别人的东西---呃,这个杯子也只能将就了。”
颜素素:“……”
再次冲宋志超翻了白眼。
就在这时---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说道:“老板娘在吗?你已经三个月没有交租了!”
说话间,就见门口处,一个长得跟蛤蟆似的小胖子,带着一顶休闲款草帽,衬衣,下面是一条宽大的沙滩裤,胳膊下面夹着一个黑色拉链宽的钱夹,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宋志超眯着眼,看了那人一眼,然后戏谑地对颜素素说:“看起来有人找你---今天赢的钱还够吗?”
颜素素看见蛤蟆男人时,本来模样有些惊慌,此刻被宋志超一调侃,反倒鼻子一哼,说道:“要你管!”说完,就挤出妩媚笑脸朝胖子迎了上去。
宋志超耸耸肩,拿起嘉士伯啤酒倒进杯子,随即,端起酒杯,斜靠在椅子上,翘着腿,准备看好戏。
……
“我以为是谁呢,原来是华哥呀!”颜素素上前,笑眯眯地对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