粥棚依旧排着长队,一眼看不到尽头。
虽说狼多肉少,落到每个人头上的粥饭数量非常有限,但是比起人肉来,这才是人应该吃的东西。
更重要的是,有粥喝就意味着暂时不用吃人。
哪怕是领不到粥,只要看着粥棚存在,人们的心里就总是多了些许安宁。
不管是想要领粥的还是领到粥饭早已经三两口吞个干净连碗底都已经舔光滑的,都没有散去的意思。
大家都在那里看着粥锅以及那些负责维持秩序,主持赈济的军将。
那些特选出来的粗喉咙军将,趁着这个机会也大声吆喝着:“我等乃是武德天子麾下玄甲骑!是大唐第一强兵!玄甲骑的儿郎,便是给个军将都不换。
我们走到哪,都是挺胸抬头,不用讨好哪个。
要想活出个人样,就不能指着别人施舍,得自己想办法!我跟你们说,打长安的时候,老百姓比你们多多了。
全被隋将逐出了城,向圣人求饭吃。
可是怎么着?
从那些百姓到了军营,再到他们回到长安家里,就没一个人饿死,更别说被下汤锅!就连家里的房产田地也还都留着,这里面有几个人交了鸿运,回去之后还当了官。”
这话一说,几个排在稍后位置一时领不到粥的汉子都来了精神,全都看着那军将。
军将越发得意:“你们是不知道,当时长安城那叫一个乱,大军打仗哪能说一点动静都没有。
杀人放火都是难免,像什么坊主啊、里司啊,不是跑没影了,就是谁也对不上谁。
可是这位置总不能空着吧?
就得从百姓里面挑,谁是大唐好百姓,就能得一个出身。
这出身可不是一纸空文,既有俸禄又有优免,你们说这是不是运道?”
百姓们的目光变得炽热,有几个甚至大着胆子问道:“那你们玄甲骑还招不招兵?”
“兵自然是招的。
只不过我们玄甲骑不是寻常军伍,打仗的时候都是真刀真枪,不用替死鬼去垫马蹄子。
想当军将也得凭本事挣,一刀一枪搏出身,其他什么都没用。
看看你们一个个皮包骨头,连矛都拿不稳,入了营也是先吃饭再操练。
三两个月之内,别打算跟我们上阵杀敌立功。
咱们丑话说在前面,别回头说阿爷冤你们。”
残存的一点怀疑,听了这番话也彻底消失无踪。
那些尚未被强抓入伍的男丁,全都摆弄的兴奋起来,目光越来越炽烈,不少人表现出跃跃欲试的模样。
可就在这时,一阵脚步声传来,但见一队全副武装的甲士在一名高大军将带领下,正往这边走。
带兵的军将身材高大魁梧,身穿簇新札甲,掩心镜光洁如月,阳光之下泛着耀眼光芒,照得人二目生疼。
这名军将面皮黝黑相貌狰狞,最为惹眼的地方,便是那一双如鹰凖般有神且凶悍的眼睛。
这双鹰眼看人的时候,总像是老饕在看牲畜,只是寻思着该从何处下刀,又该怎么烹制才好入腹。
本来还想着入伍投军的百姓,这下全都没了话,不少人身体开始颤抖,排在后面的百姓已经想要转身逃走。
他们中大部分都认识这个带兵军官:洛阳城中出名的魔君王仁则。
瓦岗军昔日为了让对手惧怕自己,喜欢佩戴鬼面且以魔为号,比如那位程咬金,就曾以混世魔王为绰号,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掩饰身份外加恐吓对手。
不过对于洛阳城里这些人来说,瓦岗那些魔王最多就是个名字,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反倒是洛阳城中这帮自称官兵的,才最是吓人,其中又以王仁则的名气最大,也最是令人畏惧。
王仁则乃是王世充兄长王世伟之子,因其属于王氏宗亲,又有一身高明武艺,是以被王世充委以重任。
城内治安守御以及抓捕百姓充当军粮诸项差遣,便专门由他承担。
王仁则生性残忍嗜杀,虽无魔君之名却有魔君之实,和他比起来,瓦岗军那些所谓的魔王就显得太过纯良。
战事尚未紧张到后来那等地步时,王仁则便以搜捕奸细为名,滥杀无辜以为乐。
或用百姓为箭靶肆意射杀,或是拿所谓的奸细试验刑具,最终的目的都是杀人。
至于抓人吃肉,更是他最喜欢做的事情。
就为了看无辜百姓被捕捉宰杀时那恐惧的模样,他可以放下守城差事,专门带着兵马去做这件事。
是以在洛阳百姓眼里,这位王将军就是人间阎罗,看见他就先吓破了胆,敢于转身逃走的都得算是豪杰,大多数人根本就是连挪动脚步都不敢,就在那乖乖等死。
那名粗喉咙的军将却不惧他,看着王仁则带兵过来,向前横住去路,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不见,说话得语气格外冷硬:“我家将主已经与王公商量妥了,这放赈的事玄甲骑承担,不劳咱们洛阳的军将费心。”
王仁则看看这名军将,眉头微微皱起,一双鹰眼盯住这名军将。
军将也不畏惧,同样瞪圆双眼看着王仁则,双方针尖对麦芒,谁也不落下风。
以王仁则堂堂洛阳大将的身份,和玄甲骑一小卒落个平手,不用打已经是输了。
他深吸一口气,似乎要发作,可是这当口其他几个玄甲骑军将也都看了过来。
他们中负责施粥的汉子停止舍粥,把盛粥的长柄木勺紧握在手,其他几个则把手移到腰间刀柄之上。
现场的气氛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