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大宋祖制”,赵忱对这四个字早就不耐烦了,当殿问道:“如此欺君罔上,违反朝廷法度,祸国殃民之臣,虽万死也不足惜。朕未能将其诛灭九族以是格外开恩了。试问如果连这样的罪行都不足以处斩,那么又何以警吿其他。日后其他官员,岂不是都可以肆意妄为了吗?”
陈俊卿等人一时也无言以对,只好道:“洪适、梁克家、王淮、魏杞等人都是先朝之臣,素平也有功于朝廷,因此还请陛下法外开恩。”
其实陈俊卿看到了审查的结果之后,也十分气愤。他虽然并不很赞同新法,但是怕重蹈当年熙宁变法的覆辙,但绝不同意用这样的方式来阻扰新法的施行,因此也认为应该严惩这一次的有关人员。但听赵忱说要将洪适、魏杞、王淮、孙涛、孙知行和林长富等十八名主犯处以斩首时,陈俊卿也吓了一跳,急忙出来阻止。
因为大宋历来都有“不杀大臣及言事者”的制度,因此只要不是证据确凿的叛国谋反的大罪,一般皇帝都不敢轻易处死大臣。也正是在这个制度下,大宋的言论相对前朝来说,也比较自由,而大臣们也比较敢于直言谏君,甚至驳回皇帝的意见。
赵忱为君两年多了,总体来说,还算是一位比较宽仁温和的皇帝,并没有轻易处死任何官员,不过这一次一但开了这个囗子,只怕以后就难免再停下了。因此陈俊卿虽然明知这几个人鄀该死,也要拼命阻拦。而其他大臣同样也有这样的心理。因为谁也不敢保证自己日后不会犯事,无论是什么理由,也绝不能让皇帝开了杀大臣的先例,因此无论是支持新法还是反对新法的大臣,这时都极力阻拦,这也是为自己以后留一条后路。
一向支持赵忱的赵汝愚和陈亮等人虽然沒有反对,但对此也都保持沉默,毕竟谁都希望自己侍奉的皇帝是一个宽仁的君主,而不是一个残暴的皇帝。
案情虽然是查清楚了,但在如何处决有关人员的问题上,群臣和皇帝之间又形成了尖锐的对立,而这一次赵忱身边,几乎没有支持者了。
六月一十四日, 经过了半个多月的僵持之后,朝廷终于对处理湖南路民变一事做出处决。
孙涛、孙知行、林长富等十二名主犯被处以斩首,家属分别发配广东、广西、福建等地监管,家产全部抄没充公。洪适、魏杞、王淮等人念其平素有功于朝廷,免除死罪,除去一切官职,洪适流放琼州、魏杞流放雷州、王淮流放钦州。朝廷无赦,不许转回。
梁克家、文焕、章得臣等人,虽然沒有参与民变,但有知情不报,不辩是非之过,文焕、章得臣免职为民,回旧故里,梁克家念是四朝老臣,除去宰相职位,贬为泉州通判。
参与民变的佃户都是受富户所逼,匀免于治罪,但被处于为官府额外服役六个月,而到建康作证的佃户准予将功抵过,每人赏钱十贯,放回家中。原知宁乡县事郑文意、知湘乡县事袁奎揭发魏杞、孙涛等人有功,升郑文意为知桂阳军事,升袁奎为知武冈军事。
至此。闹腾了三个多月的荆湖南路民变一事,也终于正试落下了帷幕。
不过和之前赵忱主张的严惩有关人员的处罚相比,这样的判决似乎要轻得多。被处死的人中最高的官员也只是一个五品的知州,而洪适、魏杞、王淮等幕后的指使人员一个也沒有被处斩,都被判以流放了事。就连梁克家最后虽然被免职,但也能落个通判的闲职位。
这样的结果,显然和赵忱最初设想的相差甚远。但皇帝赵忱似乎并没有多少不满之意,相反这几天以来,还颇为高兴,在朝堂上议事还不时和大臣们开个玩笑,散朝回宫之后,还有闲心看看歌舞。可见皇帝的心情还好得很。
原来就在处决结果出来的三天之前,中书通过了赵忱的两项决议,一是以后中书省将同意,朝廷继续推行新法。二是中书省也同意以后大宋如无大事发生,将在每年十月,朝廷都将举行秋狝活动,借猎田演武,扬尚武之气,显大宋兵威。
其实在一开始杨炎也主张严惩这次策划煽动民变的官员。因为“不杀大臣及言事者” 这条制度虽然避免了皇帝因一时之怒,滥杀大臣,也使不少公正忠直的大臣敢于直谏皇帝的过错。但也造成了整个大宋两百余年来,对大臣犯罪的处罚都相对偏轻,只要不是谋反叛国的大罪,几乎都不会被处以死罪,而且往往在流放之后,还能被受予通判、团练一类的闲职。如果能活得长一些,等个上十年,朝廷还会下旨特赦,甚致重新起复也都不是不可能。
也正是因为如此,有不少官员才会只顾一己私利,甚至做出不昔损害朝廷利益的事情来。反正到头来不会被杀头,就是被流放,也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乾道北伐的时候,当时的宰相汤思退私通金兵,传书递简,结果也只是被判了个流放了事。因此这一次洪适、魏杞等人敢冒大不违煽动民变,以要挟朝廷,也未偿没有这方面的原因。
因此赵忱才觉得有必要杀几个官员,以儆效尤。杨炎也认为有必要如此,因此也不反对。只是赵忱没有想到这次反对的意见竟然如此强烈,几乎所有的官员都不赞同。
最后连赵倩如也劝告他,两百多年以来,形成的制度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都改过来的,而且“不杀大臣及言事者” 这一制度也并不是沒有可取之处,何况严惩策划煽动民变的官员不等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