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村后就是连绵的山脉,山林间郁郁葱葱,雾气环绕,视野模糊,李承一常跟着父亲上山打猎,自是轻车熟路,且有功夫傍身,走起来脚步轻快。
顾及赵合欢瘦弱的小身板,他尽挑着好走的小道上走,“欢妹,累不累?”
这身体的体力是个啊!
赵合欢手扶着树干,微微气喘,精致的脸庞蒙上了层水雾,秋水翦瞳弱柳扶风,李承一伸出手,“欢妹,我牵你走。”
一只手伸到面前,赵合欢没多想,满脑子全是赚钱的兔子。
只担心回去晚了叫马婶娘发现没好果子吃,便拉住了李承一的手,感觉他手心都是汗,心里平衡了些,还傻兮兮问了句:“你出这么多汗,是不是也累了?”
粉嫩的唇瓣近在咫尺,李承一脸上烧的慌,立即别过头去,牵着赵合欢的那手僵硬的都快不像是自己的了,“我不是累的,是热的。”
“热?”
赵合欢有些奇怪,秋末天凉,他穿的单薄却还觉得热,再一对比,更显得自己身子脆弱了。
“欢妹,你看!”
李承一忽然停下来,蹲下身子打量脚边的草丛,他兴冲冲地说:“兔子窝就在不远,我们找找看。”
草丛看着没什么不同,赵合欢不解:“承一哥,从哪看出兔子窝在附近的?”
一句‘承一哥’听的李承一甜化了,他抓抓头,解释说:“你看这些草都有被兔子啃食的痕迹,看这啃食的范围,兔子应该不少,秋天的兔子最肥了,如果运气好能抓好几只。”
一边说着,李承一一边拿出匕首和麻绳,一路沿着泥地里的脚印往前找,赵合欢急忙跟上,找了没一会,便见李承一停下来笑道:“找到兔子窝了。”
“呀!”
像是看到了行走的钱袋子,赵合欢欣喜不已,她一直生活在城市里,和大自然最亲密的接触就是几次旅游了,野生兔子见都没见过,更别提抓兔子了,当即双眼亮晶晶地赞道:“承一哥,你真厉害!”
红霞爬上耳根子,还好他肤色深,此时天光未亮看不清。
“都是我爹教我的,没什么大不了的,下次有机会我带你去陷阱看看,运气好的话连野猪山羊都能逮到。”
“一定很值钱。”
赵合欢觉得自己掉钱眼里了。
陷阱里的猎物是李家的生计,她当然不会把主意打到那上面,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赵合欢一琢磨,如果能学到一门手艺,到哪里都吃穿不愁啊!
“野猪肉质肥美,去了镇上酒楼能卖个好价钱。”
找到兔子窝的几个洞口,李承一在附近捡了些干柴,然后用石头把几个洞口堵死,赵合欢看的迷茫,“这是做什么?”
李承一从兜里拿出火折子点燃干柴,“一会我用烟熏,你去守着那个洞口……”
“守株待兔!”
赵合欢立即明白,拿着李承一分给她的麻绳和布袋,激动又忐忑地守着洞口,没一会儿,青烟袅袅升起,李承一灭了火,确认几个冒烟的地方都被堵死了才看向赵合欢。
就在此时,一个棕色兔子从窝里跑了出来,被守在洞口等待的赵合欢用布袋兜头一照撒丫子乱蹬,赵合欢手劲小,一下没捏住口,眼看就要让兔子给跑了,李承一眼疾手快,连匕首都没用,箭步一跃,徒手就拎住了兔子的耳朵,拿起麻绳捆了。
“这下老实了吧?”
李承一哼哼两声。
“还有两只!”
赵合欢有了经验,在兔子跳进布袋后,立即用麻绳扎进了口子,她伸手往窝里掏了掏,又扒拉出两只让烟给熏死的灰兔,一并装进袋子里。
李承一笑道:“欢妹运气好,今天大丰收了。”
赵合欢拎着口袋,喜滋滋地盘算,“这能换多少钱?兔子皮应该要扒下来才行,可是……”
别说扒皮了,她连鸡都没杀过,而且兽皮应该还有处理工序,比如防腐什么的,这些她都一窍不通。
“回去交给我爹,我爹最擅长鞣制兽皮,上次进山打的一只雪狐,整个皮毛处理的一点都没受损,卖给镇上大户小姐那,足足赚了三两银子。”
看出她在想什么,李承一拍着胸脯道:“至于兔肉,下次我去武馆顺道走趟市集,一并帮你卖了。”
赵合欢讷讷不语。
又不是真不知事的孩童,这兔子是李承一帮着抓的,皮是人爹鞣制的,就连去市集贩售她都没出一分力,这钱她哪好心安理得的拿。
“皮毛的钱我不要,就卖兔肉的钱分我三成好不好?”
赵合欢攥着衣角,那三成她拿着都觉得厚脸皮了。
李承一生气了,一句“我家不差这几只兔子”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生怕勾起赵合欢的伤心事,听爹说,马婶娘是个吃不得亏的妇人,她家那傻子养的白白胖胖的,可欢妹还是身无二两肉。
村里人都知道赵合欢在马婶娘过的不好,却没一个人出来说几句话。
就连他爹也叫他别和赵合欢一块玩,说什么她是马小宝的童养媳,是别人家的媳妇,他才不管,马小宝哪里配的上欢妹,欢妹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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