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谨明身后还跟着两名士兵。
身旁还有一个大约四十来岁的男人,以及今天公园里跟在史密斯夫妇身边的翻译!
他们是来找史密斯夫妇的?史密斯夫妇是什么人?
不管是什么人,林澜也没心情八卦,在看见陆谨明那一刹那,第六感就告诉她很不妙。
因此,跟史密斯夫妇说自己父亲在外面等她后,便溜之大吉。
然而出口方向是在陆谨明那头,林澜只能硬着头皮朝陆谨明那个方向走去,林澜一边装作镇定,一边又忍不住偷偷瞄着陆谨明。
却发现全程陆谨明目不斜视,似乎不认识她似的。
林澜悄悄松了口气。
也装作不认识陆谨明,直接大摇大摆的从他身边走过去。
跟林红旗回到家里,收拾好自己,林澜就关上门睡觉。
原本想进入空间让自己的伤口迅速愈合的,但忽然想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万一明天林红旗看到她的手的异常,她该怎么解释?
想到这里,林澜觉得自己还是老老实实忍着疼吧,并暗暗告诫自己,以后绝壁不要再做这种傻事了。
第二天,林琳得知林澜受伤的事情,一大早就赶过来看望林澜。
拉着她的手看了好一会儿,叹息一声,“万幸,还好没有伤得太严重。你遇到歹徒的时候就不应该反抗,他们要钱就给他们好了,钱没了人好好的就行了。”
林澜嗯嗯的点头。
她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啊,只不过那些混混武力值比她低她才敢反抗,如果遇到陆谨明这种,她躲都来不及呢。
话题打开,林琳又问了林澜很多事情。
姐妹俩分别六年,一开始是生疏的,但聊多几句,关系也很容易就变得融洽。
只不过林澜不是原主,所以并没有林琳那种阔别多年激动到眼里泛泪的感觉。
“阿澜,真的委屈你了。”林琳擦了擦眼泪感慨,伸手握住林澜受伤的手,“妈临走前,也一直念叨着你,可惜没能在最后一刻见到你。”
林澜尴尬的看着林琳哭。
原主委屈,她是真的不委屈,莫名其妙来到这个时代才让她委屈呢!
林琳平息了下心情,勉强露出一个苦笑,“哎,你看看我,说这些伤心话,都怪我,你这么多年没回青阳市了,我应该多陪陪你才对,不然也不会发生昨天那样的危险事情了。”
顿了顿,她又道,“我今天特意请了一天假来陪陪你”
林琳跟林红旗一样,也是老师,只不过林红旗教的是高中,林琳教的是初中。
但两人所在的学校,都算的上是青阳市数一数二的了。
家里的几个孩子,除了林澜,都至少念到了高中。
林澜想到原主六年在小金村的生活,心里不是滋味。她只有初中的学历,还要每天干农活,每天为了吃窝窝头还是喝粥发愁。
反正都难吃到她咽不下去。
而林红旗这一家人呢,虽然也没有大鱼大肉那样的条件,但至少每顿饭都吃着细粮,也管饱。
对比林琳跟她的手,自己手上有着厚厚的茧子,而林琳的手白皙纤细。
林琳的皮肤也是白皙的,五官跟她相似,却比她温柔许多倍,气质也很柔和,一看便知道是沉浸在书香之家里的女孩子。
而她,没有努力美白健身前,她是黑瘦干瘪的。
林澜垂下眼睑,明明是一个起跑线的,却因为一件事人生发生了天差地别的变化。
一开始她挺嫌弃原主太不懂事了,现在才发现,她是真的可怜。
被自己家人这样无情抛弃,她也曾伤心绝望过吧。
林琳带着林澜去商场逛,“阿澜,你身上这些衣服都穿了好几年了吧,姐姐给你买件新衣服。”
林琳还要给她买衣服?顿时林澜摆手,“不用了姐姐,我这些衣服还可以穿。”
她望着自己身上那身浅绿色的短袖衫跟黑色裤子,是上个月陈芬芳将她以前的旧衣服重新改了给她穿的。
说实在,比起这些洗得发白的衣服,她更害怕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
可是貌似,如今流行的样式都是带花的呀!
但林琳不知道林澜的心思,以为她是怕这些衣服贵没钱买,还是拉着她四处逛,“不怕,虽然咱们家没什么钱,但给你买一件衣服还是可以的。阿澜,你来看看,喜欢什么样的款式?”
这家商场比起小金村镇上的那家可要繁华热闹的多,人来人往,而且里面的衣服款式也比小金村那边的要好看很多。
林琳如此坚持,林澜再推辞就不行了。
扫了眼衣服,最终挑了一件黑色的无袖连衣裙,这件连衣裙的设计应该是这么多衣服当中最简陋的了。
放在角落里根本不起眼,林澜就是要这样的效果。
最简单的款式就行了。
林琳望着她手里拿着的裙子,皱皱眉,“这颜色不好看。”
“姐,我就喜欢这件。”
“好吧,先试试。”林琳无奈道。
林澜去试衣间试了下这件衣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不得不感慨,还真的是人靠衣装啊。
原本经过她前段时间的努力,脸变美了,就已经够惊艳了,如今换上一条稍微好看一点的裙子,感觉瞬间就惊为天人了。
林澜穿着这条裙子走出去,原本林琳是不愿意看到年轻的小姑娘穿着这种暗沉的颜色的,却没想到林澜的皮肤被黑色衬托的更加显白了,虽然颜色素净,但是一点都不显老。
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