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花烂漫之处,有一个修士在酣睡。
调皮的蜂子嗡嗡的飞过来,落在他的鼻尖儿上。
哟,这层层叠叠的皱褶,可真像一朵花儿呀!
初春的小兔还很瘦,吃了一冬天的干草草根,毛发长长的却有些干燥。要换毛了有点痒,找个什么蹭蹭呢?
喔!
这里有一个还在冬眠的大傻蛋!
小兔很开心的跑过去,把后腿挠不到的屁股,顶在傻蛋的脸上。蹭~蹭~
“噗——”
啊呀,人家才没有放屁呢!
可是被蹭毛的大傻蛋,已经被它臭醒了。
雪白的小兔子,蹬起两条长长的后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矫健之姿,准备溜之大吉!
可是被捉住了……
兔兔:qaq尾巴已经那么短了,叔叔你能不能,就不要拽了?
“阿嚏——!阿嚏——!”
焦则揉揉鼻子,慢慢的眨了眨眼,睁开温润如泉水的黑眼睛,举起手里的小兔兔。
“你可真臭啊!”
小兔兔羞耻极了,长耳朵从脑后垂下去,一动也不动。用一双晶莹剔透的红眼珠,可怜巴巴的望着他。
“要怎么惩罚你好呢?”焦则摸摸下巴,”不如就做成一只烤兔吧,好久没有吃过了!”
小兔兔被吓尿了,四条腿拼命挣扎,奈何它纤细的大腿,无论如何都拗不过焦则粗壮的胳膊。
焦则开心了,提着小兔子,就是不放手。
“让我看看,要在哪里烤啊?”
这举头一望,却瞬间张大了眼睛。
“这是……”
烂漫的花旁边,是寂静的垂柳。
两行嫩绿的垂柳,依偎着一条羊肠小道。并没有什么人影。却有清澈的溪水,沿着小道边、石板下,涓涓的流淌。
手上一松。
被俘的小兔子撒开四脚,飞快的跑掉了。一眨眼的功夫,雪白圆滚的小东西,便没入旁边的花丛。
焦则放下那只仍然悬空的手,一瞬不瞬的望着眼前的景色。
他当然知道这是哪,可眼前的景色真实得几乎不像是幻境。
三百年前,昆仑山还不像现在这般多事之秋。迎宾所用的无色峰,也并没有太多的望来人群。只有一位神识术法的高人,带着十几个*兮兮的蠢弟子,在这里伪装成闹中取静的模样,附庸风雅。
是的,当年的无色峰主从来也不是什么淡泊的隐士,正相反,他只是个想要装高雅的市侩男人。
真正风雅的人,是他逝去的妻子,他儿子的母亲。
焦则轻轻的闭上眼,深深呼吸着扑鼻而来的凛冽芬芳。
“谢谢你,杨夕……”
他终于想起了自己即将到来的死亡。
想起了那个叫杨夕的小姑娘,有一只暗蓝色的,可以施展幻术的眼睛。
他并不知杨夕的那只眼已经瞎了,阴差阳错之下,仍然把这份感念,算在了杨夕头上。
沿着那条寂静的小路,慢慢攀爬这座曼妙的小山峰,一路分花拂柳,很快听见了人声:“术,又分幻术、杀术、探查术。并不是以施术的方法分类,而是以使用目的,被认为划分的。欺骗,攻击,反欺骗,这是最接近灵魂,接近真相的术法……卧槽!小狐狸你特么又跑到树上去干嘛?”
焦则嘿嘿的笑出声来。
这就是他的父亲,被母亲骂了一辈子“俗人”,到最后也没能雅起来。
母亲究竟有多风雅,多么知书达理,其实他是没有任何印象的。关于的一切,都是从父亲口中听来的。
他记事起父亲就已经因为悲伤过度,困于心魔无法进阶了。可他口中的母亲,是温柔优雅的,真正九天仙子一样的人,坠落凡尘,所有人的碰触都是玷污了她。
“可她就是看上了我呀!”这是父亲一生最得意的事情。
纵横八荒,掌昆仑识殿,一人之力压得离幻天弟子在各种斗法大会上抬不起头来。他这辈子最得意的,是那个凡人女子看上了他。
大长老说过,擅长神识的,大都是情种。
因为敏感。
焦则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好,他从小就很羡慕父母的感情,觉得那是人间再也不能更美好的事。
羡慕着,羡慕着,自己的情就种到一起长大的笨狐狸身上了。
别看九薇湖现在嚣张跋扈,威风又美艳,简直是昆仑女神似的人物。小时候,那可真是一个尾巴都收不好,很笨的一只狐狸。
“偏偏又淘气……”焦则忍不住笑。
只有小师弟马烈,很为父亲鸣不平。
“大好男儿,怎么能因为个儿女私情,就耽搁了这一生功业?看看邢首座,再看看师父,再糟心也没有了!”
马烈小时候,是个浓眉大眼的小胖子,一身肉却结实,跟在九薇湖身后淘气的,第一个就是他。
可父亲去世,自己困于心魔不可解脱。
忽有一日就发现,他再也不跟九薇湖说话了。
马烈总跟他说,女人是不能理喻的的生物,想开点,才有解脱。
焦则也只能跟他笑笑,没什么话说。
他从来也没打算过想开,也根本就不明白为什么要解脱。
一生一世,就看上这个人有理由吗?
父亲去了,母亲从来也没见过,无色峰上的师哥师姐们如今就活剩下了他们三个,连那座山都变了样子。他还要解脱干什么?
难道人心里有个念想都不让了?
要怪,也只怪那心魔。
这世上,为什么要有心魔这样的东西……
太上忘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