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周末的时候试过什么都不干,就坐着英国的地铁,每一条线从头到尾,反反复复,从太阳刚刚一直到星星也落下来,这种无所事事的感觉特别的悠闲,还有一点小小的兴奋,就像是明明该读书的小孩子把读书的时间花在玩上边那样带着一点叛逆成功的愉悦度。
这只是其中的一次。
后来他们在异国逛街,像上次来这里一样品尝小吃。
又去买票看球赛,害成功地去了隔壁城市观看训练要到了签名和球衣。
他们又在有大大喷水池的广场喂鸽子。
手里拿着一把鸟食,头顶上落下因池中喷到高空的淅淅沥沥的小水滴,数百只雪白鸽子一起振翅飞起,三三两两落在肩膀和胳膊上的时候——都让人忘记了时间、地点、和周围的其他人。
生活就是这样。它可以很好,也可以很坏。我们不能只拥有好的,但我们也不必只选择坏的。
……后来江兴带了一只鹿回家。
没有错,不是猫,不是狗,也不是小鹿斑比;就是一只鹿,活生生的,头上长着雄壮的鹿角的,膘肥身健的一匹成年的公鹿。
这一回江兴不是一个人回来的。
一辆大卡车载着鹿和江兴一起回来,剧组成员从卡车上下来,帮江兴把鹿赶进那还算宽敞的后花园中。
周围的邻居好奇地探出头来,剧组的人员则拍拍江兴的肩膀给了他一个“你加油”的鼓励之后,就又坐上车子绝尘而去。
江兴让周围的邻居看了自己的鹿,并且说明是工作需要并表示绝对会看好这一匹鹿不让它伤人之后,领居们就和刚才的剧组成员一样走了,花园里只剩下江兴和陆云开。
江兴看了一眼鹿,又看着陆云开思索了一会儿,然后他说:“这一次的话剧需要一只鹿做道具,而我要做的就是和这只鹿搞好关系,和它变成一家人一样。”
陆云开:“……”
“然后,”江兴又说,“但我有时候还要进行话剧训练,我不在的时候……”他掏了一下自己的大衣口袋,从口袋中掏出足足三张折了好几折的a4大小的纸张,和陆云开说,“大概,就按照这个上面所写的照顾它一下吧。”
陆云开:“………………”
陆云开接过了那些纸张。
在看这些纸张之前,他先转头看了一眼旁边的雄鹿。
雄鹿在原地踱了两步,眨了一下自己的眼睛,它的鹿角轻轻晃动了一下,依稀和眼睛一起闪烁出一点寒光。
然后,他就和江兴一起开始了养一只鹿比养自己还要精心的生活。
说实话,虽然这只鹿主要是江兴的演出道具,但江兴毕竟还是要训练话剧的,每一周总有没拿三四天的时间不在家里,而陆云开,江兴在的时候他在,江兴不在的时候他还是在。
而每天三顿饭,每天的散步时间,每天的梳理毛发,甚至隔三差五的带去草场跑上几圈……不可想象的是,除了要关注该头雄鹿的狩猎问题之外,还要解决雄鹿的择偶□□问题。
总之出于这是江兴慎重交给的任务,陆云开也很慎重的按照a4纸张上的每一条,比照顾自己仔细多了地照顾这头鹿。
不夸张的说,陆云开自己能忘了按时吃药,也不会忘了每天精确到1g的给这头鹿配比饮食;江兴也是,他能够拖延自己吃饭休息的时间,但没敢拖延和这头鹿培养感情定点送这头鹿去草场散步遛弯的时间。
这样的日子过个一周就足够了,江兴和陆云开两个人对视一眼,深觉这不是他们养了一头鹿,而是请了一头鹿祖宗回家三餐定时日日供奉来着。
但认真的付出在大多时候,总是能收到喜人的回报。
虽然一个星期已经让江兴和陆云开累掉个几斤了,但也是这一个星期的时候,这头看上去威武霸气的雄鹿好像已经把江兴和陆云开两个人类归为“自己的地盘自己的东西”范围了,总会在陌生的人类接近江兴与陆云开两个人的时候微微低下脑袋弯曲四肢,做出一种将要攻击的威胁姿态来!
……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
江兴与陆云开两个从小就没有养过动物的苦手实在get不到这头雄鹿的思维取向,好在这个时候雄鹿已经会主动跟着江兴与陆云开同进同出,也算是完成了剧组的“和鹿变成一家人”的要求。
这天傍晚的时候开始下起了雪。
红色的火焰在壁炉中汹汹燃烧着,将屋子里的一切都镀上了一层金红。
那头雄鹿正靠着壁炉将头枕在前腿上打盹。火焰的光影在它的皮毛上跳跃,闭着的眼睑带下的阴影让它显得十足沉静。
江兴坐在一旁的皮沙发上背台词。
这一次要表演的话剧是一个童话话剧,他作为带着一只雄鹿的森林猎人出场。
森林猎人出现的第一幕就是碰到了落难的王子。
而后王子与猎人生活了一段时间,他们成为了朋友,但王子惦记着鲜花与美酒的人间,而猎人不肯舍弃自己从小长到大的家园。
他们爆发了头一次但十分激烈的争吵。
这是在猎人的小木屋中,猎人的鹿垂着头在一旁歇憩。
猎人对王子说——
江兴从火炉旁站起来,他站在雄鹿的旁边,对着客厅空余的位置说:“——你无法割舍的是你的王位,并不是你的朋友;你深切眷恋的是权利与金钱,而不是你和我的感情!”
“——不,我的朋友